关于对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 热线办理单的回复( 受理编号:YNKM2023111311001488)
发布时间:2023-11-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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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反映:我是安宁市连然街道金兴街商户,我们只是把广告贴在店铺里面的玻璃上,但是城管不让我贴,要求我一个星期内整改,说我影响市容市貌,我们商铺也需要赚钱吃饭的,城管过度管理,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不要让我拆除我的广告。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对该投诉件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长期以来开展常态化户外广告巡查劝导,整治沿街两侧、公共设施等擅自悬挂、张贴、涂写各类小广告行为,及时劝导制止违规设置移动式广告牌、散发小广告行为。
根据《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发、乱贴、乱涂、乱挂各类信息。
2023年11月23日下午15点59分,执法人员拨打投诉人电话反馈办理情况,投诉人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