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2-805412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24 17:00
名 称: 安宁市城管局 关于对市长热线的回复(受理编号为YNKM2023111411016913号)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城管局 关于对市长热线的回复(受理编号为YNKM2023111411016913号)

发布时间:2023-11-24 17:00 浏览次数:24
字号:[ ]

针对投诉人反映:“202311616点左右我在安宁市大学城文景路停车(云A2B7Q3)去上厕所,但是我的车手刹没有拉死,就把路边的绿化压坏了两三只小树。之后有管理绿化的职能部门就要我交2000元,我还加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微信。我认为费用太高了,而且收了我的钱也没有去恢复那里的绿植,也没有给我任何的单据。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退钱给我,并对这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问题。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1117日上午10:45分,我局园林绿化管理科工作人员联系了承包该区域绿化管护的相关负责人一同到现场就投诉问题进行实地踏勘、核查,经现场核查,被损苗木为一株株高1.2米、冠幅1.4米的红叶石楠球,以及灌木金森女贞,灌木高70厘米、面积5.12平方米。现针对投诉问题作出以下回复:

我局园林绿化管理科工作人员与该路段管护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后,请管护单位提交被毁绿化恢复测算清单(被损苗木恢复核算价格为2,251.28元)。并就我局现场踏勘复核情况与信访人进行了对接,详细了解信访人的诉求,鉴于信访人所反映的受损区域的绿化具体由承包管护单位负责管护,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涉及损坏的由管护单位与肇事方进行协商解决,我局已督促管护单位要主动与信访人员再次进行协商,由双方商定最终的解决办法及费用。

经近期我局分别联系管护单位及信访人员,管护单位反馈,信访人员没有再就赔偿事宜与他们进行协商或提出减少赔偿费的要求,联系信访人员后,信访人员也没有再跟我局反映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