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上级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和提升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安宁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9月至11月对2022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14年7月1日住建部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其中在“强化施工安全监督”方面提出“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量”。2019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在“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方面明确提出“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
鉴于以上情况,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安宁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过招投标过程获得项目服务资格后,在委托人授权工作内容及工作权限内,依据合同约定独立开展第三方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巡查工作。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将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加强第三方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构造政府主导、社会监督的新型系统化管理模式,保障政府对安宁市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推动城市工程建设的高效优化。
(2)具体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涉及服务项目家数1家 | 1个 | 10 |
质量指标 | 资金专项管理情况 | 有效管理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总额65万 | 发放资金总额65万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筑质量提升率 | 有效提升 | 2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房屋质量保障情况 | 有效保障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业主满意度 | 95% | 10 |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本项目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不能完全体现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根据被评价单位前期资料收集和项目开展调查情况,结合单位项目开展的核心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参考《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和分析,针对项目开展的关键工作目标和评价内容进行了重新设定,调整后具体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A1决策 | A11项目立项 | A111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A1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
A12绩效目标 | A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
A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
A13资金投入 | A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
A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
B2过程 | B21资金管理 | B211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B212资金到位及时率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 | ||
B213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B214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
B22组织实施 | B221绩效自评 | 项目是否按照《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安政发〔2018〕10号)开展自评工作,用以反映项目的自我评价情况。 | |
B222服务外包规范性 | 服务外包承包主体的选择、对承包主体的管理情况,用以反映服务外包的规范情况。 | ||
B223工程质量监管合理性 |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研究制定情况,用以反映工程质量监管的情况。 | ||
B224管理制度、措施健全性 | 具体适用于项目的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绩效跟踪措施的采取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管理制度 、措施是否完善。 | ||
B225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
B226监督机制健全性 | 行政监督 、公众监督 、舆论监督等多元的监督机制健全情况,用以反映项目监督机制是否健全。 | ||
B227考核机制完善性 | 制定完善工程安全监管考核机制,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用以反映项目考核机制是否完善。 | ||
C3产出 | C31产出数量(12分) | C311考核巡查频率 |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用以反映考核巡查频率是否达到标准。 |
C312考核巡查报告和工作成果资料 |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用以反映考核巡查的工作成果。 | ||
C313专业技术和考核评价 |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用以反映项目的专业技术考核情况。 | ||
C32产出质量 | C321监督管理服务的高效性 | 监督管理服务效率,用以反映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服务是否高效。 | |
C322第三方质量安全保障性 | 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督的安全保障情况,用以反映该项目的安全保障情况。 | ||
C323质量隐患整改率 | 通过安全事故整改情况考核项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用以反映项目的质量隐患整改情况。 | ||
C33产出时效 | C331服务报告的及时性 | 第三方出具报告的及时性,用以反映第三方服务报告是否及时。 | |
C34产出成本 | C341成本节约情况 | 各项产出实际成本控制情况 ,用以反映项目的成本节约情况。 | |
D4效益 | D41项目效益 | D411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D412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D413可持续发展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D42社会满意度(6分) | D421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相关对象对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开展的满意度。 |
(三)组织管理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的预算,并下达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申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同时负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独立开展安全质量巡查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在委托人授权工作内容及工作权限内,依据合同约定独立开展第三方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巡查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安宁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决议情况,从整体决策层面把握项目支出的目标和规划情况。对项目支出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支出成本控制及项目数量产出结果等进行分析,验证已决策的目标任务是否清晰合理;在实现决策预期成效过程中,是否被有效执行,资源是否得到优化利用,财政支出的受益对象是否满意;确定决策目标任务与现实完成之间的差异,总结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为安宁市财政和被评价部门改善政府管理,纠正决策目标任务与实际工作执行的偏差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本次绩效评价为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评价范围为2022年项目已开展的3,000,000.00元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
4.评价时间段
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绩效管理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绩效管理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预算支出所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5.《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
6.《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7.《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检查资料汇总》;
9.《第三方考核测试》;
10.《安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
11.《安宁市住建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2022-2023)工作报告》;
12.《安宁市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
13.《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
14.《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
15.《关于加强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请示》安建请〔2022〕40号;
16.《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的通知》(安建通〔2022〕32号)。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评价项目实际情况,以100分计,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决策15%、过程25%、产出30%、效益30%。
“决策”指标反映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方面。
“过程”指标反映项目过程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率、绩效自评、服务外包规范性、工程质量监管合理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监督机制健全性、考核机制完善性等方面。
“产出”指标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预期任务目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产出数量主要考核考核巡查频率、考核巡查报告和工作成果资料、专业技术和考核评价;产出质量主要考核监督管理服务高效性、第三方质量安全保障性、质量隐患整改率;产出时效主要考核服务报告及时性;产出成本主要考核成本节约情况。
“效益”指标反映通过项目实施执行,预期可产生的效益情况。包括“项目效益和社会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及社会满意度情况。
(五)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再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考察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2022年安宁市住建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综合绩效情况。具体评价方式如下:
1.审阅资料
查阅相关资料,分析研究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文件资料,必要时,请相关人员做出说明,并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检查资金拨付情况,关注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
2.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管理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通过详细列举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问题调研,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实地考察法
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问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再评价。在实地再评价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资料清单、数据采集表格以收集有关资料数据;选取抽样点发放调查问卷,调查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满意度、项目实施对相关人员的影响等。
4.公众评判法
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调查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改善的感受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等。
(六)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七)绩效评价过程
评价小组根据完善后的方案和安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按照评价工作流程,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两个步骤具体实施:
1.准备阶段
2023年8月21日前,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拟定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2.实施阶段
(1)下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开展绩效评价进行具体部署,分组、分工与各被评价部门、单位和项目部初步接触沟通。
(2)收集整理资料。包括收集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情况,项目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项目实施目标和2022年度目标的执行情况等资料,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满意度等资料。
(3)开展实地调查。确认当年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整理总结该项目适用、在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分析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当年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
(4)绩效评价。按项目决策,目标设定情况;预算下达及项目实施过程情况;项目支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计效益和群体满意度情况四个阶段,构建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8.16分,评价等级为“良”。各类指标权重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 | 项目决策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计 |
权重 | 15 | 25 | 30 | 30 | 100 |
得分 | 13.5 | 22.66 | 30 | 22 | 88.16 |
得分率 | 90% | 90.64% | 100% | 73.33% | 88.16%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加强了对各类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体系、加强了第三方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但存在项目绩效指标不够明确,检查发现的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情况。
在项目决策方面,2022年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绩效指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存在项目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的情况。
在项目过程方面,资金使用规范;按安宁市财政局要求的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监督管理到位、考核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在项目产出方面,第三方工作任务目标基本完成;能及时发现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能够按时出具监管巡查报告。
在项目效益方面,项目的实施构造了政府主导、社会监督的新型系统化管理模式,保障政府对安宁市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推动安宁城市建设的高效优化;使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得到提高,安宁市城市环境得到改善。但社会满意度调查反映,被检查项目仍存在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制度执行力不足、管理人员不够、现在的工作环境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A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为13.5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5个,扣分三级指标1个。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A1决策 (15分) | A11项目立项 (5分) | A111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A1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依据充分 | 3 | ||
A12绩效目标 (6分) | A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合理 | 3 | |
A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不够明确 | 1.5 | ||
A13资金投入 (4分) | A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科学 | 2 | |
A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合理 | 2 |
A11.项目立项。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A11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项目的申报的项目符合规划;项目申报资料符合要求;项目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立项批复符合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12.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12.绩效目标。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4.5分。
A12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可以判断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12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1.5分。
该项指标反映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可以判断该项目的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扣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发现项目指标未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无法通过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予以体现。根据评分标准扣1.5分。
A13.资金投入。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4分。
A131.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请示》安建请〔2022〕40号,可以判断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可以判断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得分明细如下: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请示》安建请〔2022〕40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为22.66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10个,扣分三级指标1个。各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B2过程 (25分) | B21资金管理 (9分) | B211资金到位率 | 2 | 到位 | 2 |
B212资金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 | 2 | ||
B213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合规 | 2 | ||
B214预算执行率 | 3 | 22% | 0.66 | ||
B22组织实施 (16分) | B221绩效自评 | 2 | 已自评 | 2 | |
B222服务外包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
B223工程质量监管合理性 | 4 | 合理 | 4 | ||
B224管理制度、措施健全性 | 2 | 健全 | 2 | ||
B225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 | 2 | ||
B226监督机制健全性 | 2 | 健全 | 2 | ||
B227考核机制完善性 | 2 | 完善 | 2 |
B21.资金管理。指标分值9分,实际得6.66分。
B21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和相关回复文件,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3,000,000.00÷3,000,000.00)×100%=100%。资金到位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12.资金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和相关回复文件,资金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3,000,000.00÷3,000,000.00)×100%=100%。资金到位及时率得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1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和2022年项目支付凭证,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符合规定的用途。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14.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0.66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和2022年项目支付凭证,预算执行率=(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实际到位资金数)×100%=(650,000.00÷3,000,000.00)×100%=22%。预算执行率得分=预算执行率22%×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66分。
B22.组织实施。指标分值16分,实际得16分。
B221.绩效自评。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完成的自我评价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项目按安宁市财政局要求的自评工作程序开展了自评工作。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2.服务外包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服务外包承包主体的选择、对承包主体的管理情况,考核服务外包的规范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服务外包承包主体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对承包主体的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3.工程质量监管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4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研究体系的制定情况,考核工程质量监管的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该项目符合完善监督管理标准化体系,细化监管标准,加强系统考核等要求;符合逐步制定各行业的生产安全建设监管标准,设计相应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要求。
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的通知》(安建通〔2022〕32号)项目制定完善相关抽查、监测、等工作标准;监测纳入建设方应具有的市场行为资质证书。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B224.管理制度、措施的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制定有具体适用于项目的项目管理办法;采取有效的绩效跟踪措施。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5.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考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专门针对项目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6.监督机制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行政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的监督机制健全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提供的现场检查资料,该项目行政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的监督机制健全。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7.考核机制完善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考核机制的完善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该项目制定了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以过程检查的方式评估绩效结果,将全市建筑工程项目215个纳入绩效考核的对象;考核评价机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类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为30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8个,扣分三级指标0个。各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C3产出 (30分) | C31产出数量 (12分) | C311考核巡查频率 | 3 | 达标 | 3 |
C312考核巡查报告和工作成果资料 | 6 | 已完成 | 6 | ||
C313专业技术和考核评价 | 3 | 已完成 | 3 | ||
C32产出质量 (10分) | C321监督管理服务的高效性 | 5 | 高效 | 5 | |
C322第三方质量安全保障性 | 3 | 保障 | 3 | ||
C323质量隐患整改率 | 2 | 达标 | 2 | ||
C33产出时效(3分) | C331服务报告的及时性 | 3 | 及时 | 3 | |
C34产出成本 (5分) | C341成本节约情况 | 5 | 达标 | 5 |
C31.产出数量。指标分值12分,实际得12分。
C311.考核巡查频率。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巡查频率是否达到每个项目巡查频率原则上不少于2次/月得标准。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检查《检查资料汇总》的现场检查资料、质量安全周报可知,每个项目的巡查频率大于2次及以上/月。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312.考核巡查报告和工作成果资料。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6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巡查的工作成果,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建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2022-2023)工作报告》和《检查资料汇总》项目提供了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资料;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资料;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资料。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313.专业技术和考核评价。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以及定期的考核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第三方考核测试》项目每个季度都进行监管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32.产出质量。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C321.监督管理服务的高效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服务得高效性。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检查资料汇总》和《第三方考核测试》项目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科学、到位;能及时发现建设项目中的问题及隐患;针对全市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并解决。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322.第三方质量安全保障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督的安全保障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通过查看《检查资料汇总》文件,该项目巡查期间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323.质量隐患整改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的质量隐患整改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检查资料汇总》该项目发现的安全事故43项,均已整改;项目的质量隐患整改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33.产出时效。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C331.服务报告的及时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报告的及时性。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建设工程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安宁市住建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2022-2023)工作报告》该项目委托的第三方能够按规定时间出具报告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34.产出成本。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C341.成本节约情况。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各项产出实际成本控制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关于申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的请示》和2022年项目支付凭证项目计划成本3,000,000.00元,实际支出650,000.00元,未超出计划成本。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D4.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为22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1个,扣分三级指标3个。各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D4效益 (30分) | D41项目效益 (24分) | D411社会效益 | 12 | 已完成 | 8 |
D412经济效益 | 4 | 已完成 | 4 | ||
D413可持续发展升 | 8 | 已完成 | 6 | ||
D42社会满意度(6分) | D421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比较满意 | 4 |
D41.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4分,实际得18分。
D41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2分,实际得8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安宁市住建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2022-2023)工作报告》该项目实现了安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加强了对各类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体系、加强了第三方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构造政府主导、社会监督的新型系统化管理模式,保障政府对安宁市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推动城市建设的高效优化。根据评分标准得8分。
扣分明细如下:
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分析,被调查人群中有65%的人认为现在的工作环境中存在安全隐患,其中,2.1%的人认为安全隐患很大;16.3%的人认为制度不完善;52.17%的人认为执行力不足。项目实施有效,但不能彻底解决隐患问题,还需要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后续效益才能实现的更好。根据评分标准扣4分。
D412.经济效益。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4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实施是否能助力安宁市经济发展。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检查《安宁市住建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2022-2023)工作报告》该项目项目有助于安宁市经济发展。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D413.可持续发展。指标分值8分,实际得6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工程项目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检查《安宁市住建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2022-2023)工作报告》该项目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提高;项目建设施工相关人员环保意识得到提升。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扣分明细如下:
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在实现已制定安全目标的最大障碍问题中,被调查人群中有23.91%的人认为管理人员不够;51.09%的人认为员工安全意识不足。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
D42.社会满意度。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4分。
D42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4分。
该指标反映项目的服务对象对项目实现效益的满意程度。针对项目支出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绩效评价问卷调查实际发放问卷92份,其中:施工方54份,问卷占比58.70%;监理方21份,问卷占比21.74%;业主方16份,1问卷占比17.39%;其他相关人员2份,问卷占比2.17%。
满意度评分过程。根据发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回复“满意”得分权重100%,“比较满意”得分权重60%,“不满意”得分权重0%,“不了解”将不被统计。评分标准为:综合满意度≥90%,得6分,90%>满意度≥80%,得4分;80%>满意度≥70%,得2分,满意度<70%,不得分。经统计,综合满意度为87.83%,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4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累计已完工停止监管项目65个,现阶段辖区内纳入清单的建设项目还有150个,其中未开工项目5个、停工项目36个、半停工项目4个、正常施工项目105个(包含部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纳入监管的项目)。目前第三方累计检查2595次(含日常巡检、抽检、专项行动等)。
在不同监管节点、阶段逐步编制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使得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更加有指引性,细节管理、重点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确
2022年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的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为涉及服务项目家数1家,该指标不是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不能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情况。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不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六、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细化各项绩效指标
要依据项目总体目标,结合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二)项目实施方面建议
加强监管巡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