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整改报告(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
根据《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宁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单位收悉评价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确
2022年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专项资金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的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为涉及服务项目家数1家,该指标不是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不能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情况。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不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整改措施
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细化各项绩效指标。要依据项目总体目标,结合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一是加快资金拨付速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理进度款的支付;二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第三方单位,确保上级资金直接下达;三是夯实资金监管基础。安排专人到单位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提升资金监管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会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的设定充分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同时加强监管巡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