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现将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党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学习,坚持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起点,强化党组成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同时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学习”“关键少数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精神”学习。
干部职工于3月2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月25日、5月19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4月20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专题”学习“弘扬宪法精神 彰显宪法权威”“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做好七个必须坚持 坚定宪法自信”等宪法相关解读,6月8日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漫画普法,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
(二)着力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常识之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答题。
强化针对性,结合实际,编拟270余条普法强基小提示给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含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旅行社网点)。
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提示,组织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开展主题标语、主题海报宣传。
(三)提升法治教育成效。
组织干部职工开普法专题学习,线上工作群同步分享学习资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4月25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执法人员3月28日在中共安宁市委党校参加安宁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5月10日至5月12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市文化和旅游局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视频回看学习。
结合《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充分利用大屏幕、滚动条等刊播普法海报及口号,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服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做好事项系统配置,所有事项均为四级网办深度,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到13个工作日,后又由13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在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件平均办件事限为3天、备案件均达到即时办理。每件办理时限与承诺时限减少了4个工作日,提前办结率达100%。
(二)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线上信用培育课程,加强对市场主体诚信、守信经营监管,助力市场主体提高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推广信用承诺,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支持市场主体进行公开承诺或自我声明,并加强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探索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将全市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坚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坚持“放管服”改革和包容审慎监管,定制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明确经营底线红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摒弃传统的准入管理,实施告知性备案管理,以告知性备案方式将场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清单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视野,监管重点从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并简化优化备案程序,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采取不见面、无纸化、一站式网上备案,大幅压减备案时间和成本,行政相对人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并完成备案。坚持“放管结合”,划出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底线红线,建立内容自审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的通知》要求,10月9日组织干部职工在1624会议室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解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案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到昆明市调研的情况报告。10月19日分管领导及科室工作人员到2614会议室参加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培训视频会议。11月14日到宁湖综合办公楼裙楼3楼3号会议室参加安宁市公平竞争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会议。
依托“互联网+监管”体系,对文旅行业全面监管,通过汇集、整理有关数据信息,针对投诉率、投诉类型等关键词开展行业重点整治,一手抓全面排查、一手抓重点整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全市文旅行业服务质量。加强文旅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落实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发现和解决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政策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风险排查、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及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行业领域内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三)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
4月参加市信用办举办的《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培训活动。严格“双公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季度台账。严格按照《昆明市2023年营商环境信用建设指标评分细则》,对无“联合惩戒”“告知承诺”等信息产生的情况作出相应情况说明。2月23日邀请安宁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参加企业信用管理及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普及信用信息查询、企业信用修复条件、修复流程、修复材料等相关知识,有效引导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截至目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均全部完成信用修复。
10月2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工作会议,收集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及服务需求,践行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政务诚信理念。针对企业困难给出具体指导意见,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月21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诚信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政务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氛围。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
对《安宁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中涉及的安宁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表、2023年安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突破事项、2023年安宁市优化营商环境50项重要举措清单任务进行分解,压实责任。
按照《安宁市关于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下发安宁市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涉及内容及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
按照《关于做好“三个听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意见表,并于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场所法治宣传会议、歌舞娱乐场所法治宣传会议上征求经营场所意见建议并抓好整改。
截至11月2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个转企”13家。
三、加强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政府法治体系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要求,5月12日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对照清理内容,对《关于印发〈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宁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积分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进行清理,未发现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相抵触,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文件规定不一致,或者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修订后重新公布,切实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问题。
结合实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截至11月2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效率
(一)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召开12次党组会议,邀请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9月27日公开2023年度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坚持“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截至11月20日未制定出台涉及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政策、帮扶措施等。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11月20日未发现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开展合法性审查要求。下一步,将强化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
四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11月完成《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五是落实政务工作要求。已发布的《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积分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安宁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文件正文在网页中均全页面展示、可复制,不存在以附件代替正文、直接发布红头带章的政策文件或文件截图,政策文件附注位置均规范标识公开属性。2023年发布的《安宁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已发布意见和建议征集的通告及起草说明,《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已发布征求意见通告及征求意见反馈。
五、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文化和旅游局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安编办通﹝2019﹞16号)精神,制定的《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已于6月中旬已获得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申请安宁市委组织部选配大队领导及相应工作人员。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按照《关于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2月起,每月30日前,将当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通过市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至市司法局法制科端口。
按照《关于统计五张清单编制情况的通知》要求,及时在政务网上公开网址。
1月20日,印发《安宁市文化和旅游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
六、加快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日常工作,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强化预案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关于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的通知》要求,市场科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应诉平台账户工作。结合每月报送行政应诉案件情况通报,做好《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报表》报送,落实“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工作目标。
(二)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按照《关于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的通知》要求,市场科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应诉平台账户工作。结合每月报送行政应诉案件情况通报,做好《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报表》报送,落实“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工作目标。
(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关于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5月10日至12日市场科安排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并在集中培训结束后的5月20日至6月20日间组织市文化和旅游局全体政执法人员进行视频回看学习。
按照《关于组织安宁市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的通知》要求,6月6日组织新申办证人员2名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504教室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
八、加大行政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一)凝聚监督合力。
党组领导机关党总支,指导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结合谈心谈话认真收集党员对党组织、个人以及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强化党内监督作用发挥。
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
完成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任务,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实现面商率、满意率100%。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市文化和旅游局以日常监管工作为抓手,以专项检查为重点,分阶段、分内容的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等各类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执法检查共计6次。二是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两大专项行动检查4次。三是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全市景区景点特种设备隐患排除等专项检查11次。
(三)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领域等试点化领域目录要求”,规范、及时发布信息,截至2023年11月已公开487条信息,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信息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活动信息公开”“全民健身服务”等信息118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56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25条,“旅游领域”信息55条等。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落实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4月参加市信用办举办的《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培训活动,严格“双公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季度台账,严格按照《昆明市2023年营商环境信用建设指标评分细则》,对无“联合惩戒”“告知承诺”等信息产生的情况作出相应情况说明,2月23日邀请安宁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参加企业信用管理及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普及信用信息查询、企业信用修复条件、修复流程、修复材料等相关知识,有效引导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截至目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均全部完成信用修复。
二是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10月2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工作会议,收集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及服务需求,针对企业困难给出具体指导意见。
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2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诚信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政务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氛围。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