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昆政办〔2017〕117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1号)、《安宁市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方案》《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通知》等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安宁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30日对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一上)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审核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水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度安宁市水务局预算项目共计30个,其中: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审核2024年度预算总额470,890,937元,其中:人员类、运转类项目预算金额19,995,441元,特定目标类预算总额为450,895,496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1:人员类、运转类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元) | 备注 |
1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1,994,514.00 | |
2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5,269,510.00 | |
3 | 社会保障缴费 | 3,703,173.00 | |
4 | 住房公积金 | 1,201,464.00 | |
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60,800.00 | |
6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60,000.00 | |
7 | 公务交通补贴 | 160,200.00 | |
8 | 一般公用经费 | 738,140.00 | |
9 | 工会经费 | 23,760.00 | |
10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715,020.00 | |
11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1,902,180.00 | |
12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2,566,680.00 | |
合 计 | 19,995,441.00 | ||
表2:特定目标类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元) | 备注 |
1 |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专项经费 | 50,000.00 | |
2 | 遗属生活补助(行政、事业)经费 | 140,760.00 | |
3 | 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4 | 水资源管理农村供水取水登记确权专项整治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5 | 小型水库管理服务专项资金 | 770,000.00 | |
6 | 防汛抗旱应急经费 | 1,000,000.00 | |
7 | 水土保持监管技术服务专项经费 | 305,000.00 | |
8 | 安宁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专项经费 | 252,000.00 | |
9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 130,000.00 | |
10 | 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工作专项经费 | 746,200.00 | |
11 | 城市防洪、污水收集、泵站运营经费 | 2,004,982.00 | |
12 | 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经费 | 566,340.00 | |
13 | “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 21,624.00 | |
14 | 河长制工作经费 | 4,980,530.00 | |
15 | 安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费 | 14,543,960.00 | |
16 | 安宁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四件专项资金 | 13,264,100.00 | |
17 | 滇中引水二期工程项目资本金经费 | 411,240,000.00 | |
合 计 | 450,715,496.00 | ||
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一)审核目的
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项目立项依据的必要性、项目预算合理性、绩效目标适当性、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绩效管理出发,分析项目立项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效果,结合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因素,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相关性和适当性及时调整预算目标与支出结构,并对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建议。
(二)审核步骤和方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昆政办〔2017〕117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1号)、《安宁市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规定,本着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的原则。工作组按照前期准备、项目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向项目单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项目单位系统填报信息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2.根据系统各板块填报要求(评分标准)对比单位填报内容,找出差异并了解、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
3.检查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完整性、相关性以及适当性的要求,防止搭便车行为,如资产购置,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确定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事项是否纳入项目预算申报;
4.查看绩效目标申报表规范性。着重查看项目预算申报中预算绩效目标填写的规范性,查看绩效目标表是否存在错项、空项的情况;
5.查看历年绩效审核报告。对于延续性项目需查看历年绩效审核报告,看往年项目实施效果,并进行绩效审核结果应用。
三、审核结论及绩效分析
经审核,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78.5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12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19,995,441元,项目均按2024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18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13个,涉及的预算金额448,003,414.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5个,其预算总额为2,892,082.00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
部分项目立项所依据的政策文件非最新的实时政策且预算单位又未做相关说明,如“小型水库管理服务专项资金”项目所依据的文件政策《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行于2019年,政策文件时效性较弱,体现不出2024年度相关预算项目的政策充分性、时效性和紧迫性。
(二)项目测算金额未细化,测算依据不合理
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存在测算资金未细化、测算依据文件不合理的情况。一是部分项目测算资金未进行细化,如“滇中引水二期工程项目资本金经费”项目,预算申报时未列明具体明细项目的费用。二是部分项目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不合理。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绑定的测算依据及说明、数据构成来源均为“《昆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昆防汛办〔2023〕6 号)”,经核实该文件与项目资金测算无相关性。
(三)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填写不规范
1.绩效目标的设定量化、细化不足。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不明确,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年度目标设置较为笼统宽泛,预算年度目标未根据预算申报年度项目实施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对于指标构建的指导性意义不大。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专项经费”的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为“健全完善我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工作,提升信息化监管工作水平,保证全年不发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未量化活动开展次数和安全生产资料装订份数。
2.部分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年度目标具有同质性。如“小型水库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的总体目标和预算年度(2014年)目标均为“对安宁市辖区126座小型水库落实‘物业化’管理,其中管理经费标准为:小(1)型5万元每座·年,小(2)型3万元每座·年,每年共计管理经费425万元,在已完成8座水库降等的情况下用于支付管护人员工资及日常水库机电维护”。
3.绩效目标表填报的内容、格式不够规范。
一是绩效指标评分标准不清晰,未对各个指标赋值,如“防汛抗旱应急经费”项目的评(扣)分标准均为对各个指标分值占比进行阐述,不利于后续项目考核。
二是缺乏关键性的绩效指标,如“水资源管理农村供水取水登记确权专项整治专项资金”项目未设置关键性的质量指标。
三是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的指标性质不恰当,如“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中设置的时效指标“截至2024年底,工作任务完成率”的指标性质为“>=”,指标值“100%”,指标性质应为“=”。
四是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的指标属性分类不正确,如“安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费”中设置的质量指标“已完工子项验收合格率”的指标属性为“定性指标”,实际应为“定量指标”。
五是指标值设置不合理,如信创工作经费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的指标值“100%”,指标值设置过高,不利于项目后期考核。
(四)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项目初审过程部分项目未上传与预算项目有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工作方案,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均未按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申报过程中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虽后续资料补充时已补充提交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但资料准备的不齐全、不及时会加大预算编审工作的重复性。
五、相关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立项的必要性
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
(二)重视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审核过程中,需加强对预算资金测算依据文件的判断,重视测算过程。一是细化预算资金分类;二是及时上传测算数据所依据的数据来源以及文件资料政策,做到测算可查、测算可复核、测算过程清晰。
(三)完善绩效目标表的编制,规范填报内容
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建议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四)做足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加强项目管理基础工作
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