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 统贷项目(六期)安宁太平新城片区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
统贷项目(六期)安宁太平新城片区二期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宁市审计局对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安宁太平新城片区二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太平新城片区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安置住房1,592套,安置太平老村、新村、哨上村、葡萄桥村、高枧槽村村民;项目总建筑面积271,471.23平方米(地上234,902.11平方米,地下36,569.12平方米),其中住宅189,880平方米、商业17,760平方米、停车楼24,436.75平方米、物业管理660.36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230平方米、生鲜超市1,150平方米、社区用房32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20平方米、社区文化、体育活动345平方米。
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77,935.17万元,调整多计投资4,719.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省2013年—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安宁太平新城片区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执行了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财务管理执行了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合规,资金拨付签批手续基本齐全。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派出人员作为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建设任务,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待摊投资 47,199,044.65元
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 260,437,857.09元,经审计,实际完成待摊投资 213,238,812.44 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 47,199,044.65 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责令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滇中保障房公司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做好工程的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滇中保障房公司积极进行整改,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据实结算,对多计的待摊投资进行了调整,截止公告之日,所有问题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