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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2-83738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0 10:23
名 称: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2024年度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2024年度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0:23 浏览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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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的意见》(云财绩〔2022〕29号)、《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79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安财发〔2021〕260号等文件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安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1月至20242月对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开展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二)项目单位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申请资金

本项目拟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704.77万元

(四)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2024—2026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昆储委办〔2023〕24号)、《安宁市2023年经济工作军令状》《安宁市2023年“大赶考”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表》等文件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履行部门职责,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好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收集、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组件报批工作,保障项目用地,加强与安宁市各属地街道、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统筹、协调和管理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整理,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704.77万元主要用于加速推进安宁市2024年土地征收、开发审批工作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评估方法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审核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适用于效益可以量化的绩效评审政策或项目,是指将政策或项目拟投入预算金额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政策或项目的有程度,寻求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投入方式。

2.对比审核法。对比审核法是指通过对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政策或项目内容、实施部门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历史执行情况和同类地区同类型政策或项目等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政策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性。

3.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将影响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罗列出来,细化分析维度然后根据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设置相应权重并评分,通过定量的方式得出评估结论。

4.最低成本法。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以此对政策项目进行评估。

5.其他评估方法。

(二)评估程序

1.前期调研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采用访谈方式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辅导市土地储备中心收集准备资料。

2.资料审核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专项支出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需要市土地储备中心补充上报的资料以及需要在现场答辩阶段重点解释说明的部分。

3.专家评审

在市财政局组织下,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邀请绩效专家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对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参会绩效专家依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形成评估记录作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意见。

4报告撰写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整理事前绩效评估资料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提交报告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评估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申请预算金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性等情况陈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前期资料报送是否齐全、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明细精准及需重点补充说明事项等方面介绍材料评审情况后,专家组有针对性的围绕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资金投入的科学合理性及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提问,现场评估情况如下:

(一)立项必要性

一是项目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2024—2026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昆储委办〔2023〕24号)、《安宁市2023年经济工作军令状》《安宁市2023年“大赶考”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表》等政策文件设立,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的土地供应规划政策相关,符合安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项目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符合《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2024—2026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昆储委办〔2023〕24号)中长期目标规划,与2024年重点工作内容相关。

三是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项目经费用于推进安宁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征迁项目等工作,费用预算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经费的筹措体现了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

(二)实施方案可行性

一是项目实施内容不精确。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征转报批涉及勘测定界中介服务费(一勘)、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费用、年度储备计划编制费、云南省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录入维护费、具体供地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费(二勘)、具体供地项目土地地价评估服务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土地征收现状调查报告编制费、征地拆迁项目资金审计费、法律顾问费、财务咨询服务费、档案整理服务费和测绘费等13个方面,未对各项内容进行汇总整合,且其属于资金支出方向,而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应为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好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收集、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组件报批及征迁项目等工作。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可行。为确保具体经费项目的落地实施,市土地储备中心制定了《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用于指导规范相关经费工作的开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资金筹措与预算、时间进度安排、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工作措施等内容,对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过程跟踪、项目组织保障、项目监督、节支增效措施、内部控制管理、项目财务管理等都进行了详细描述。项目组织、进度安排合理。

三是项目程序规范,制度基本健全。市土地储备中心制定了《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合同(协议)管理制度》,并沿用《安宁市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资金支付做好制度内控管理。同时,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加强项目管理,特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与预算资金规模、项目内容基本相匹配,但未能体现中长期目标与年度目标的区别,未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描述,未能明确项目的政策依据、实施目的、实施预期成效等关键内容,仅是项目任务的体现,应以具体量化的方式将项目的预期效果或效益作为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二是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绩效指标存在未设置体现对风险评估、社会调查及审计报告质量考核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考核、未明确评(扣)分标准、部分指标属性填写错误等问题。如:所有指标评(扣)分标准“根据评估报告”,评(扣)分标准不明确时效指标“土地报批完成时限”的指标值为“按时”,指标值不明确,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土地基金收入”的指标值为“2023年度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指标与指标值不匹配,以上两个指标后期难以考核。

详见附件: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四)投入经济性

一是资金分配基本合理,但费用测算不够精确。主要测算项目明细如下:

1.土地报批中介服务费 887.15万元。主要包含2024年土地征转报批中介服务费(8000亩)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费176万元,2024年2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费58万元,2024年度储备计划编制费30万元,2024年云南省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录入维护费30万元,历年未支付中介服务费593.15万元;

2.测绘费41.02万元为武易高速用地项目补充测量项目测绘费,已提供土地测绘合同资料,属于历史欠款项目;

3.现状调查报告服务费24万元。该笔资金包含2022年14批次、2022年15批次(补充协议)和2022年18批次(补充协议)等3个项目的现状调查报告编制费,属于历史欠款项目,但缺乏相关合同资料;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52.2万元。该笔资金包含2022年12批次(补充协议)、2022年13批次(补充协议)、2022年15批次(补充协议)、2022年16批次(补充协议)、2022年24批次和2022年29批次等6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属于历史欠款项目,但缺乏相关合同资料;

5.审计费191.73万元,其中91.06万元属于历史欠款,其余100.67万元(主要包含已出征求意见稿但未出具审计报告项目金额34.67万元和结合目前征地拆工作完成量预估2024年新增审计项目金额约66万元);

6.勘测定界服务费146.67万元。依据《测绘收费标准2009版》最终以招投标0.22元/平方米进行测算,10000亩(约等于6,666,666.67平方米)*0.22元/平方米=146.67万元;

7.土地地价评估服务费350万元。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进行测算,拟按30亿出让收入估算评估费用,但缺乏详细测算过程;

8.法律顾问费3万元、财务咨询服务费5万元以及档案整理服务费4万元皆未提供相关依据及测算资料。

二是项目制定了成本控制措施。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按照《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内部财务制度》《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相关经费的补充规定》等制度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管理,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合规使用

(五)筹资合规性

项目经费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资金渠道合法合规,支持方式科学合理,筹资行为符合预算法等相关规定

四、事前绩效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项目事前评估综合平均得分为71分,评价等级为“中”,评估组建议“予以支持”。经专家评价,项目符合相关政策,与安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与申报单位职责职能相关,符合现实需求,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实施方案基本可行,但也存在项目实施内容待改进,项目目标和年度目标未明确,目标及指标值设定缺乏合理性、科学性,资金测算不精准等问题。

详见附件:2.《事前绩效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五、建议

(一)优化完善实施方案

市土地储备中心应结合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内容、预期绩效需要与资金支出方向相关,建议单位进一步梳理项目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汇总整合后形成整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科学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是认真分析项目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二是建议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填报,按照不同的支出类别和内容设置指标,充分反映项目的绩效,对指标属性、评(扣)分标准和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进行修改完善。如可从对被委托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方面设置相关指标。

(三)精准测算项目资金

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全面梳理项目开支明细,明确项目预算构成包括历史欠款和2024年新增预算,并对历史欠款和2024年新增预算进行分类汇总,进一步完善明细测算,补充明细预算测算依据及过程资料,如往年支出情况、合同资料或询价说明等

六、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