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0600000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食品与药品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综合科、中医科、财务科、精神科、功能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基本医疗工作
(1)加强医德医风、行风建设;
(2)配合完成医共体各项整合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3)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改善住院条件;
(4)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通过聘请上级专家、“医博士”远程教育、本院职工自行准备课题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工作。2024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继续教育工作覆盖率达100%,学分审验合格率达100%;
(5)药品购销执行“两票制”及备案采购制,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55%及以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率55%。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对辖区内的各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加强管理,工作任务达标;
(2)传染病疫情报告:无漏报;
(3)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
(4)计划免疫工作达标。
3.妇幼保健工作
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规范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19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7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80,95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90,959.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0,49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4,080,959.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由卫生健康局统一进行资金预算,本单位未独立进行预算编报,2024年作为预算单位独立进行预算编报,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90,959.00元,其中:本年收入3,590,95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90,95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90,959.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由卫生健康局统一进行资金预算,本单位未独立进行预算编报,2024年作为预算单位独立进行预算编报,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80,95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90,9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78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3,783.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由卫生健康局统一进行资金预算,本单位未独立进行预算编报,2024年作为预算单位独立进行预算编报,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17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76.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为遗属生活补助,以前年度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466,4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33,24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7,176.00元,住要用于支付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乡镇卫生院(02)1,966,24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及失业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15,08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62,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9,44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326,6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4年才作为预算单位独立进行预算编报,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4年才作为预算单位独立进行预算编报,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4年才作为预算单位独立进行预算编报,本单位车辆经费由单位自行承担。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项目名称:2024年预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2.项目类别:312民生类。
3.项目概述:保障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正常发放。
4.预算金额:1人,7,176.00元。
5.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效果良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全面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不属于机关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宁市太平卫生院资产总额14,884,241.89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9,938.39元,固定资产625,576.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50,000.00元,无形资产248,726.7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99,730.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803.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2个,资金合计6,771,176.00元。
(五)空表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4.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6.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7.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8.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9.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2〕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太平卫生院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431430360Q
地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安化社区
经费来源:2024年初预算
单位概况: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是安宁市卫生健康局设立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综合科、中医科、财务科、精神科、功能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2〕6号)文件精神核定的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死亡职工遗属基本生活。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按月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二)定期随访遗属人员生活状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按时足额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保障遗属基本生活。
(二)通过定期随访保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不漏发、不多发。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 | 按照国家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相关要求,保障单位去世人员的遗属基本生活。 | |||||||
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 | 及时发放2024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补对象数 | = | 1 | 人(人次、家) | 定量指标 | 598 |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 安人社通〔2022〕6号,2024年实际兑现人数。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活状况改善 | = | 90 | % | 定性指标 | 100 |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 安人社通〔2022〕6号,2024年实际兑现人数。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定性指标 | 100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调查随访。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0600111
附件3: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3034853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