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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2-83966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7 14:25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7 14:25 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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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和实施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 负责查处违反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

5. 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备案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6.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覆盖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7.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8. 负责价格管理和物价监管。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加强食盐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9.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10. 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1. 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协调、监督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产(商)品计量和生产、流通领域内的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计量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2. 负责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认证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受委托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13.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协调、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4.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质量监管。负责药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查处药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5. 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查处医疗器械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6. 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查处化妆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7.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8. 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19. 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20.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21.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和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及信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科、质量监督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知识产权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合力,助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1)优化市场进出,大力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推进经营主体准入和准营便利化,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网办一窗通、营业执照电子化等改革,强化名称登记事后监管,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后续监管,进一步推动准入便利化。积极对个体、企业智能开办进行宣传,提高智能化开办的办件数量,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以扩中”“提低为逻辑主线,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实施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市场主体,引导当场改正或书面承诺限期改正,首违不罚。引导仍有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负面影响,给予尚有竞争能力市场主体缓冲时间,帮助市场主体一键休眠。实行行政审批承诺容缺受理。深入实施个转企行动,统筹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行集群注册登记。

2)推进质量发展,不断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全力推进质量强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五个监管重点,深化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的工作效能。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机制,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更加突出流通领域抽样,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安宁市产业发展蓝图,对都市现代农业、旅游服务业、供应链物流、大健康等领域开展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地方标准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技术标准体系,助推安宁市十四五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筑牢计量技术基础。强化加油机、民用三表等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目录瘦身。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取消计量保证能力现场核查。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提高国内公信力和国际互认度,推动认证认可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市场准入限制和区域分割,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检验检测市场。

 3)完善信用建设,稳步推进信用监管工作。组织推进落实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结合年报时限,策划年报宣传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元化手段及登记注册窗口宣传,把年报公示的要求、流程等告知广大市场主体,做到应知尽知,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督促市场主体按时、准确进行年报,保证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不断细化工作程序。营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氛围,让广大市场主体了解并主动配合抽查工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提高抽查的震慑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部门联合惩戒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新氛围。  

4)坚持创新驱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常态化开展每月一培训一咨询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针对企业所需制定培训计划,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创立品牌,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开展好知识产权推广运用扶持奖励的申报工作。加强惠企政策宣传,鼓励发明创造、激励市域自主创新,全面支持安宁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及成果转化,激励企业创造出更多的高价值产出。做好2024年安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验收工作。继续实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运用工程。总结八街食用玫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大力推广八街食用玫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措施上开展安宁红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推广运用。

2.强监管,筑牢重点领域安全防线

1)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严。持续扎实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做好新开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包保工作,及时精准分级分类并完成包保督导。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不断完善企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把预防为主、风险管理、重点治理、全程控制的工作理念贯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始末。强化督查问效机制。制定年终食品安全考核方案并不断细化优化,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完成进度实施周通报并贯穿全年始末,确保进度明确,效果明显。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融合开展。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以查促改,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创建工作融合开展,同步检查辖区食品安全重点单位,督促落实各类食品安全制度,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监督抽检检测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聚焦农村、校园等重点地区,聚焦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物质等问题,均衡推进完成省市县抽检任务。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持续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以婚宴、自助餐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同时,依托各类宣传活动对反对食品浪费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逐步形成人人反对食品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2)药品安全监管继续优化。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继续以宣贯两法为契机,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兼职、远程审方平台未使用、药品进货渠道不合法、违规销售处方药、零售药店不遵守GSP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重点品种监管持续加强对特殊药品、血液制品、高风险器械、中药饮片(中药材)、儿童用药、儿童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小诊所、单体药店、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制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特种设备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大型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游乐场、景区、火力发电厂、大型化工企业等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有计划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特种设备定检率,扎实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执法。加强预警信息推送,重点关注预警设备、超期设备,现场逐台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中存在使用登记信息不正确、超过检验有效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在用特种设备,及时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全面推广运用安宁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完善各类相关信息。督促使用单位在平台中完善自身信息,督导使用单位做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分级工作。

3.重实干,服务民生领域扎实有力

1)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为抓手,充分借助消费纠纷调解机制,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并行深化消费维权服务,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优化消费环境,全力提振消费信心。继续开展消费维权示范商圈创建工作,在2023年创建成功3个的基础上,通过牌匾称号轮流的方式,继续评选出2024消费维权示范商圈。深入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创建,在原有维权站的基础上,2024年再创建20个以上。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进一步规范涉旅购物场所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

3)提高检查质效,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强虚假广告、房地产广告、烟草广告整治。开展价格监督及明码标价工作检查。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4)聚焦民生重点,巩固工作成效。巩固全市102无传销社区村的创建成果,做好日常涉传线索的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疑似涉传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实现我市辖区2024年内无传销案件。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将审查范围扩大到9个街道办、管委会及其他主要部门。查处一批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件继续做好国企央企整治及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以及商业贿赂整治相关工作。加强集贸市场监管,督促市场方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整体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10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7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6,超编1辆。导致两者不一致的原因为2019年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县区配置食品快速检测车,我局收到配置车辆1辆,故实有车辆增加1辆,且该车辆编制不包括在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车辆编制中。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407,558.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07,558.08,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728,207.66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核准注册登记工作专项经费、市场监管专项经费、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07,558.08,其中:本年收入32,177,997.08,上年结转收入129,56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177,997.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83,215.92元,下降12.6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核准注册登记工作专项经费、市场监管专项经费、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407,558.0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307,558.08,其中基本支出30,059,597.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7,229.92元,下降3.4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因人员变动,故基本支出所有减少;项目支出2,247,96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5,986.00元,下降61.5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核准注册登记工作专项经费、市场监管专项经费、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知识产权事务(14—知识产权宏观管理(091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实施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13,851,493.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市场主体管理(04211,680.00元,主要用于核准注册登记、网络交易监管等专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市场秩序执法(05890,676.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秩序执法(0843,356.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89,0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质量安全监管(15)68,7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监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食品安全监管(1629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4,063,014.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个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3,247,540.08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三级网络、编外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668,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111,5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817,65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519,57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退休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18,0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 死亡抚恤(0151,408.00元,主要用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948,38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11,70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974,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8,74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伤保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04)11,561.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01)1,990,46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85,000.00,较上年减少15,000.00,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业务,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000.00,较上年减少5,000.00,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0,000.00,较上年减少10,000.00,下降2.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000.00,较上年减少10,000.00,下降2.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减少的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核准注册登记。预算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审批工作,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质量,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审批服务,减轻申请人负担。

(二)执法办案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一是依法查处辖区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三是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法治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通过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及时发现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风险,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提高食品抽验覆盖率,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对日常监管的促进和服务作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药品安全监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药品检验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只有把好产品质量关,才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水平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范药品安全系统风险,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提高药品抽验覆盖率,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对日常监管的促进和服务作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市场监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以“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为导向,以文明创建常态化为重点,以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为抓手,坚持稳固提升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突击整改与长效监管相结合,通过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市场开办方、经营者的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全面巩固集贸市场“创文”期间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改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购物环境,推动集贸综合整治长效化。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97,3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70.00,下降1.3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因人员变动,故行政运行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8,669,771.08元,其中,流动资产5,944,058.83元,固定资产12,725,712.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7,848.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8,783.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22个,资金合计2,347,961.00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第二部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

一、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

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

6.《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   

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8.依据三定方案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的职能职责安办通63号文件《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884M

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6楼、27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办通63号文件《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安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和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及信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质量监督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知识产权科。

派出机构9个,分别为:安宁市连然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连然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金方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金方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八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八街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县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县街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温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温泉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青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青龙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草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草铺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安宁市禄脿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宁市禄脿街道食品药品检验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是国家在任何时期都应该重视的一项工作。食品检验检测是国家赋予的职能,食品检验检测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只有把好产品质量关,才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分别在全市范围内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环节的产品进行监督性抽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白酒、儿童食品、鲜粮制品等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中秋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服务消费环节整治工作。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婚宴承办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等餐具清洗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米线、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开展学校食堂、集体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督。开展人大、政协会议、运动赛事、省外事办接待、重大会议等食品安全保障;联合各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联合整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六、资金安排情况

由安宁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资金,我局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工作进度,拨付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分别在全市范围内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产品进行监督性抽检1500批次;

2.联合各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联合整治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馆环节专项整治;

3.开展健康县城建设食安心专项整治;

4.完成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健康宣传。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及时发现食品的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风险,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提高食品抽验覆盖率,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对日常监管的促进和服务作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项目)

项目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通过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食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4.2批次/千人以上,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食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批次

<=

300

批次

定量指标

反映食品流通环节抽检批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餐饮服务抽检批次

<=

300

批次

定量指标

反映餐饮服务抽检批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批次

<=

200

批次

定量指标

反映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批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

<=

400

批次

定量指标

反映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白酒专项抽检批次

<=

300

批次

定量指标

反映白酒专项抽检批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

4000

定量指标

反映培训人数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查覆盖率

=

100

是/否

定性指标

反映检查覆盖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

1

定量指标

反映完成时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对餐饮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

>=

提高

是/否

定性指标

反映经济效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市食品合格率逐年上升,有效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

上升

是/否

定性指标

反映社会效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

80

%

定性指标

反映服务对象满意度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41400111

附件3: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701543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