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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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拟订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论证及上报审批实施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6.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修编和实施自然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更新,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7.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安宁市域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行政许可文件的报批、报审及核发。负责安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及其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原有建筑物改造、外装饰项目规划管理和审批。
9.负责指导各街道、各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建设工程管理科、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科、用地科、地矿与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批后监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规划先行,持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根据《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要求,完成八街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委会审议及后续审批工作,紧跟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做好与昆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系统的搭接试运行工作,做好职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入库试点。
2.加强要素保障,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好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收集工作,梳理符合报批政策的对应地块,做好2024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组件报批工作。
3.加强耕地保护,坚决保障粮食安全。
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2024年我局继续根据年度批次报地和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的计划,立足我市占补指标的实际困难,主动对接、提前筹划,积极为我市土地报批提供占补平衡指标保障,积极开展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重点梳理潜力图斑,建立“进出平衡”储备库,重点对接耕地“流出”项目需求,落实项目用地范围。依据上级关于耕地用途管制和耕地进出平衡的政策文件,科学编制我市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并以方案为基础,落实我市年度耕地的进出平衡工作。有序推进我市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依据安宁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整改计划,按时按质推进整改工作,杜绝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按要求完成整改恢复。
4.以民生保障为抓手,着力增强民生福祉。
按上级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新要求,完成新增任务化解和收尾工作;进一步完善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信息共享联审联办平台功能和运行,实现存量、增量房屋网上办税,做到房源核验和全部首套房证明等信息共享系统即时核验并推送信息,简化前置环节极大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全面完成不动产权籍批量补充调查、不动产存量数据融合工作,压缩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常态化;优化水电气信与不动产同步过户;进一步拓展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的范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手机缴费等“互联网+”办理事项;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步生成,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
5.坚持开发与保护,做好矿产资源管理。
持续清理过期矿业权,关停一批、注销一批,严格矿业权登记准入标准,严把源头关。按照《安宁市磷矿资源找矿行动工作方案》和《安宁市磷矿勘查区块勘查方案》开展安宁市磷矿找矿和勘查工作事项积极开展勘查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第十一条:“中央或地方财政出资勘查项目,不再新设置探矿权,凭项目任务书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拟编制磷矿勘查项目计划书(任务书)逐级上报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后投入财政资金开展勘查工作,达到勘探标准后划定采矿权出让区块,拟定采矿权出让计划,随后按照流程审批,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探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时间预计要1年半左右的时限)。昆明市安宁鸣矣河耳目村锂矿普查项目已完成联勘联审工作,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该项目纳入2023年度探矿权出让计划。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开展技术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将开展出让工作。积极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由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按照示范性工程项目开展实施,费用统一使用中央资金,确保2025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6.抓实整改,做好自然资源督察问题和卫片整改。
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讲求实施、应整改尽整改的原则,对历年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逐项进行梳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特别是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用地,以“零容忍”态势严格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防已整改的违法用地反弹回潮,“零容忍”新增土地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强同林业、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892,931.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00,548.80元,政府性基金3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5,787,843.11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540.05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5,296,786.17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分析:与2023年预算相比,2024年职工人数、工资职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64,340.20元;土地矿产执法经费减少43,048.00元、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减少162,976.00元、法律咨询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增加50,000.00元、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减少7,836.00元、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经费减少349,000.00元、安宁市八街街道枧槽营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987,530.39元、安宁市县街街道石庄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专项资金减少2,352,755.63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元、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服务单位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经费增加150,000.00元、返还2022年度党费增加4,540.05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全库汇交专项经费增加45,000.00元、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专项经费增加50,000.00元、退休党支部工作专项经费增加11,160.00元、信创工作经费增加180,000.00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专项经费增加38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100,548.80元,其中:本年收入23,100,548.8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00,548.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1,040.20元,下降3.99%,主要原因分析:与2023年预算相比,2024年职工人数、工资职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64,340.20元;土地矿产执法经费减少43,048.00元、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减少162,976.00元、法律咨询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增加50,000.00元、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减少7,836.00元、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经费减少349,000.00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元、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服务单位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经费增加150,000.00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全库汇交专项经费增加45,000.00元、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专项经费增加50,000.00元、退休党支部工作专项经费增加11,160.00元、信创工作经费增加180,000.00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专项经费增加38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892,931.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100,54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7,248.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4,340.20元,下降7.40%,主要原因分析:与2023年预算相比,2024年职工人数、工资职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项目支出3,523,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3,300.00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分析:与2023年预算相比,土地矿产执法经费减少43,048.00元、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减少162,976.00元、法律咨询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增加50,000.00元、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减少7,836.00元、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经费减少349,000.00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元、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服务单位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经费增加150,000.00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全库汇交专项经费增加45,000.00元、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专项经费增加50,000.00元、退休党支部工作专项经费增加11,160.00元、信创工作经费增加180,000.00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专项经费增加38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1)1,219,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费(02)42,7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828,959.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3,914.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抚恤(08)-死亡抚恤(01)7,17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631,2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188,15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646,32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8,648.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10.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城市建设支出(03)300,000.00元,主要用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和技术审查服务单位专项资金;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行政运行(01)11,112,477.8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及劳务费等);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11,160.00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专项经费;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1,18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供应公告费专项经费、土地矿产执法经费、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经费、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专项经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专项经费;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08)678,964.00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信创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法律咨询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专项资金;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调查与产权登记(09)395,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专项经费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全库汇交专项经费;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4)351,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经费;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50)2,498,39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及劳务费等);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286,90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存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自然灾害防治(06)-地质灾害防治(0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7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2024年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7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202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规定每辆车每年15,000.00元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实施;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确定所有隐患点工作责任人及监测人;向9个街道下拨地质灾害工作经费;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预警联动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地面塌陷,汛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五采区”现状调查,并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相关街道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组织完成群众及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学习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确权登记:房屋确权登记指的是在进行房屋登记之后,可以有效保障房屋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执行占有、使用以及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完全物权,并且在经过房地产权属登记之后,在之后进行权属变更以及转让或是评估抵押等产权变更时,作为法定的依据。
4.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5.地质勘查:地勘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是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运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地质勘查方法,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6.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6,1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670.00元,下降6.42%,主要原因分析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495,013.70元,其中,流动资产6,108,464.86元,固定资产386,548.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75,411.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8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20个,资金合计9,315,683.16元。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附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附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附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4.本单位无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故附表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常态化,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741478669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大厦22楼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常态化,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数量16个;隐患点监测员人数32人;全面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拨款6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数量16个;隐患点监测员人数32人;全面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编制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实施;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确定所有隐患点工作责任人及监测人;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预警联动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地面塌陷,汛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五采区”现状调查,并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相关街道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组织完成群众及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学习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内容 | ||
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
| 编制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实施;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确定所有隐患点工作责任人及监测人;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预警联动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地面塌陷,汛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五采区”现状调查,并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相关街道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组织完成群众及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学习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数量 |
= | 16 | 个 |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数量16个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隐患点监测员人数 | = | 32 | 人 | 隐患点监测员人数32人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2023年安宁市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疑似隐患野外核查经费 | <= | 100000 | 元 | 2023年安宁市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疑似隐患野外核查经费控制在100000元以内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各街道办地质灾害防治及群测群防补助工作经费 | <= | 436000 | 元 | 各街道办地质灾害防治及群测群防补助工作经费控制在436000元以内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安宁市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 | <= | 64000 | 元 | 安宁市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控制在64000元以内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 = | 不断推进 | 是/否 | 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400111
附件3: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7044639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