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2-84086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8 09:31
名 称: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8 09:31 浏览次数:5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232600000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发展和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农业各产业、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防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农机安全、渔政、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服务监管、法宣传和行政执法。

5.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6.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农办秘书组、综合办公室、产业规划发展科、项目促进建设科、种植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业发展研究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米袋子、建好菜篮子、装满果盘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2024年计划粮食播种面积6.8万亩,粮食产量3万吨(其中油菜1.35万亩,产量2295吨);蔬菜播种面积10万亩,蔬菜产量22万吨;花卉园艺面积2.3万亩,鲜切花产量任务32400万枝;水果种植面积2.3万亩,产量2.2万吨。

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对耕地流出图斑进行核实,指导、督促各街道开展耕地“非粮化、撂荒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等问题查处整改,严格落实耕地的种植用途管控,指导街道按时令种植粮食作物。做好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18个剖面样、379个表层样点的扦取、送检及成果编制相关工作。持续推进“2023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率100%

3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昆明市具体安排,完成2024年安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申报工作,2024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500亩,其中,新建8100亩、改造提升4400亩。拟建设地点为八街街道大营、堍杉、凤仪及禄脿街道北冲、海湾村委会,受益农户2615户,其中,八街街道1521户、禄脿街道1094户。投资估算为2119.00万元,其中,安宁市本级配套投入375.00万元,其余为中央、省级投资(具体建设任务以省、市最终下达的建设任务批复为准)。

4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制定2024年度安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方案,组织申报安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户。2024年力争安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保持在118户,农业企业保持在1625户及以上。2024年计划推荐3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参加昆明市级示范社评定,推荐2个昆明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参加省级示范社评定。

5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力度,做好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工作。2024年计划完成蔬菜、水果农残速测任务4300个,蔬菜、水果农残定量检测580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9个。

        6持续抓好畜牧业渔业生产。2024年计划生猪出栏15万头,肉牛出栏5500头,家禽出栏850万只,禽蛋产量1.2万吨,完成水产品产量2100吨。认真开展畜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青龙街道茶花箐村小组和禄裱街道北冲村委会林下养殖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工作。

7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2024年创建1个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30个昆明市级绿美村庄,通过绿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

        8推进安宁市“千万工程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根据《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科学谋划全市千万工程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清单,扎实推进22项工作任务,计划建设6个示范村,20个提升村,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树立乡村振兴示范标杆,高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9压实责任,持续抓好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宣传、排查全市9326座农村沼气设施运行状态,并开展日常检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市农村沼气能源安全生产。

10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力度。围绕产地仓储及农产品加工、农业服务及农科创新、龙头企业定制(现代种业方向)、龙头企业定制(生物科技方向)四大板块建设,并集中开展农田种植板块整理。同时,加大招商力度,加强宣传营销。利用顺鑫农业在高原特色农产品产地仓储体系方面的优势,把园区打造成为云南省的农业服务创新中心和高原特色农产品营销中心,并充分依托中老铁路,将更多的农产品输送到老挝,连接泰国,辐射东南亚各国乃至全球。

11提升现代花卉产业园区打造力度,构建花卉市场体系、流通服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尽早落地,依托已建成的现代花卉种植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整合鸣矣河集镇现有的18宗国有闲置资产,建设以花卉为主题的花拍小镇,重点发展花卉交易、高素质鲜切花种植人员培育、花卉主酒店、民宿、鲜切花对手交易等产业。

12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专项贷款,依托八街原炼铁厂285亩工业用地紧邻农业生产用地的独特优势,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园生物科技园片区建设,并抓紧招商引资谈判;同时,突出八街集镇历史文化特色,围绕八街古建筑群,加大向文旅企业的推荐力度,力争年内八街集镇风貌有提升,建设成一二三产融合联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地。

13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2024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乡村振兴博士后工作站目前入站博士3名,2024年计划出站2名,提供课题研究成果,实现资源拓展,探索机制创新,以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服务安宁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107人。在职实有1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666,682.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437,531.09元,政府性基金215,071.28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4,079.7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1,445,058.87元,增长42.7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5,310,931.25元,2024年增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4,900,000.00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6,770,000.00元;2024年强制免疫监管与监测专项资金840,000.00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210,000.00元等项目资金,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652,602.37元,其中:本年收入55,168,548.00元,上年结转收入16,484,054.3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168,54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30,889.55元,增长47.0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上年结转资金较2023年增加5,310,931.25元,2024年增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4,900,000.00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6,770,000.00元;2024年强制免疫监管与监测专项资金840,000.00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210,000.00元等项目资金,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666,682.07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652,602.37,其中:基本支出32,428,548.00,与上年对减少1,485,962.00元,下降4.3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退休人数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9,224,054.37,与上年对比增加24,869,580.27元,增长175.8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5,310,931.25元,2024年增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4,900,000.00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6,770,000.00元;2024年强制免疫监管与监测专项资金840,000.00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210,000.00元等项目资金,故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4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第二批、第三批“春城产业导师专项补贴经费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623,3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退休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1,070,4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退休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830,092.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519,57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39,0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321,428.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975,016.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016,52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9,526.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4,968,624.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449,6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委农办(乡村振兴办)工作专项经费、离退休支委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离退休干部专项经费、信创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17,900,44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693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项目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809,714.00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生物源农药生产关键技术与高效绿色农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合作经费、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农作物病虫鼠害测报及综合防治、农药减量增效试验示范、农药、化肥监测、植物检疫专项经费、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对下补助资金、2024年强制免疫监管与监测专项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05,250,022.07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9,095,623.35元,主要用于备荒种子储备专项经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种业发展资产保护与性能测定)专项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对下)补助资金、2023年第二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1,500,000.00元,主要用于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区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态资源保护(354,518,9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项工作经费、昆明市村庄清洁工作市级补助经费、2023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渔业发展(485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螳螂川(安宁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等项目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6,77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05生产发展(05191,05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5,0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2,355,073.67,主要用于结算2021年度下达2022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第二笔资金项目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173,632.00元,主要用于人员、运转类项目中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0,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0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7,500.00,较上年减少1,500.00,下降1.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单位20232024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500.00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2.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665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3年、2024年公务用车均为5辆,未发生变化,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生产障碍耕地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要求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完成安宁市10049.06亩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技术措施落地面积任务完成率达100%,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达到91%,项目实施区农产品减产不超过10%

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项工作:按省、市要求完成安宁市9个街道共1659900亩的土壤普查工作。开展样点实地校核,完成397个外业样品,其中,表层样379(耕地214个、园地138个、林地19个、草地8个),剖面样18个(耕地11个、园地1个、林地5个、设施农用地1个);包含密码平行样12个、水稳性大团聚体50个的调查采样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数据资料收集整理、点位核查与确认、野外调查与采样、土壤样品风干储存运输、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县级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和填报、进行安宁市成果内部检查,完成国家、省级和州()级反馈意见的整改处理;提交调查记录、表层样点数据清单、剖面样点土壤类型和数据清单、专题数据清单等;编制县级成果,完成县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并按规定完成验收上报。

农作物病虫鼠害测报及综合防治、农药减量增效试验示范、农药、化肥监测、植物检疫:2022—2024年在全市9个街道设置草地贪夜蛾成虫性诱监测点17个、实蝇监测点5个,设立鼠情系统监测点1个,同时9个街道设置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宏观监测点1个,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立农药、化肥田间使用监测点35个,设立农药、化肥销售监测点各32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高标准基本农田: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执法监管:指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5,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920.00元,下降2.84%,主要原因分析: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压缩行政成本,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故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3,643,333.65,其中,流动资产1,052,209.38,固定资产2,579,675.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007,115.59,无形资产4,333.2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85,483.5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466,318.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50个,资金合计39,238,134.07元。

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4年无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生产障碍耕地治理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生产障碍耕地治理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相继发布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6号、《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78号)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7967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2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107人。在职实有1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超编0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确保安宁市土壤环境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维护区域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2020年开始由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在安宁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分别在温泉街道、禄脿街道及八街街道建立安宁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筛选与验证,为开展安宁市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五、项目实施内容

要求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完成安宁市10049.06亩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技术措施落地面积任务完成率达100%,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达到91%,项目实施区农产品减产不超过10%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安排资金3,429,2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项目绩效目标有科学依据,项目资金安排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项目资金安排充分细化,并且在预算明细表中反映。

八、项目实施成效

要求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完成安宁市10049.06亩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技术措施落地面积任务完成率达100%,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达到91%,项目实施区农产品减产不超过10%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生产障碍耕地治理专项资金

要求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完成安宁市10049.06亩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技术措施落地面积任务完成率达100%,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达到91%,项目实施区农产品减产不超过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安宁市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

10049.06

昆财农〔2022116

昆财农〔2022116

质量指标

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达到

91%

昆财农〔2022116


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技术措施落地面积任务完成率达

100%

昆财农〔2022116

昆财农〔202211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要求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

要求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5%

昆财农〔2022116

受益对象满意度

监督索引号53018100232600111

附件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809202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