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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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昆明市委、安宁市委的有关决定;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构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5.对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会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8.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配合上级巡视组对被巡视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和信息反馈;加强与省委巡视办的联系和请示,接受省委巡视办的指导;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指导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巡察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对标对表、敢作善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聚焦“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围绕乡村振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少数”“一把手”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
2.标本兼治、精准施治,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国企、能源、医疗、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严惩政商勾连腐败。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探索建立查办案件情况反馈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充分挖掘全市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安宁特色的廉洁文化实践平台,推动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氛围。
3.纠树并举、常态长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统计造假等问题。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监督实施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深入开展整治“太平官”、争当“实干家”活动,严查推诿扯皮、躺平甩锅、敷衍塞责、不思进取等问题。把系统观念贯穿纠治全过程,督促各级党组织以改革的思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财物管理等制度规定,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4. 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之以恒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同向发力。落实“一把手”监督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机制,抓住干部任前谈话、入职谈话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分类教育管理,激励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缺报备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细化容缺事项和程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5.问题导向、靶向发力,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规范高效。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运用常规、专项、直巡、联动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年内开展“3+X”轮巡察。持续构建“巡察+”监督格局,总结运用好“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试点成果,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巡纪联动,建立问题线索成案率分析反馈机制,定期开展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持续用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系统,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和流程制度,完善整改督导、会商、公开、评估、问责等制度。
6.系统集成、协同贯通,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强化“室组地”联动,划分3个监督执纪执法协作片区,协同联动提升整体办案能力。规范谈话场所管理,对市级、街道谈话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推进“铁案工程”建设,建立案件质量责任体系,细化案件线索受理分办、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环节责任,完善审查调查全过程评价体系。绘制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图,编印党纪政务、行受贿、渎职犯罪案件指导手册,成立谈话讯(询)问突破、数据分析研判、政策法规指导、案件附加值提升4个专项指导组。
7.高位统筹、全域共建,打造“清廉云南”建设“安宁样板”。将“清廉云南”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协助市委定期召开推进会,配合做好市委常委会听取各街道党工委、“十大行动”牵头部门党委(党组)工作汇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对标上级2024年度“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责任清单,结合市委中心工作,明确我市工作重点,主动用好“三法三化”,分阶段设置目标、分领域明确任务、分系统组织实施、分步骤统筹调度。用好清风公园、廉洁文化展示厅“一园一厅”廉洁文化主阵地,建设清廉单元、清廉公交专线、廉洁文化口袋公园等“清廉细胞”。
8.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贯通协同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通过发送任务提示单、问题清单、纪检监察建议书,健全“一案三查”机制等方式,督促各党(工)委(党组)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拓展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让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搭建集检索、预警、数据运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运用分析平台,打破监督、巡察、信访、审查调查信息壁垒,提升监督时效性和精准度。运用好全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成果,开发教体系统违规领取教育资助金监督模型,以智慧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
9.从严管理、锻钢铸魂,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安纪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纠治“十三小”“五官不正”“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亚文化”,动态清除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上、作风上的杂质。用好“周五课堂”、专题讲座、外出培训、案件“复盘”等载体,通过双岗练兵、条线帮带、交流轮岗、点训集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本领。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坚持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053,634.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49,631.9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4,002.35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959,647.69 元,下降13.4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119,820.04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维经费减少500,000.00元、巡察办工作经费减少550,000.00元、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减少1,179,620.00元、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减少1,179,620.00元、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查办案件(县区)补助资金减少77,130.00元、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减少450,000.00元、党费返还经费增加4,002.35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资金增加2,52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049,631.96元,其中:本年收入32,049,631.9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49,631.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63,650.04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119,820.04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维经费减少500,000.00元、巡察办工作经费减少550,000.00元、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减少1,179,620.00元、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减少1,179,620.00元、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查办案件(县区)补助资金减少77,130.00元、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减少45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资金增加2,52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53,634.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049,631.96元,其中:基本支出28,256,331.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2,119,820.04元,下降6.9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职工工资职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金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793,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3,830.00 元,下降42.85%,主要原因分析: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维经费减少500,000.00元、巡察办工作经费减少550,000.00元、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减少1,179,620.00元、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减少89,600.00元、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查办案件(县区)补助资金减少77,130.00元、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减少45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资金增加2,52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21,803,580.96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3,766,780.00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经费、巡察办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巡察办办案业务经费、巡察办专项资金、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事业运行(50)572,227.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2,52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党务事项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623,300.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793,033.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415,656.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4,000.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死亡人员遗属发放生活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171,200.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44,144.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804,960.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8,231.00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监察事务”的公务员工伤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40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99.2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4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3,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2.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故与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8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246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4.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1,266,780.00元,预算绩效目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争当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1,600,000.00元,预算绩效目标:为更好地建设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保障工作环境,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为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巡察办工作经费600,000.00元,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央、省、昆明市巡察工作方针,按照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为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行政监察:指国家行政机构内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
4.纪律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纪律的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纪律检查制度建设活动,二是纪律检查工作实践活动,三是纪律检查理论研究活动;
5.“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中将“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概括为,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等三大类别十大行动,旨在不断推进全面建设、迭代升级,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25,1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0.00元,降低0.2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2,424,95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2,689,105.57元,固定资产9,527,330,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8,522.9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1,641.49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9,26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7个,资金合计3,797,302.35元。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本单位2024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本单位2024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6.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
巡察办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巡察办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安宁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593J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131号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中共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昆明市委、安宁市委的有关决定。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构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行政监察。对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中共安宁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结合安宁市经济发展状况、财力状况、市委巡察办履职基本需求情况,预算我市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中共安宁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2024年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资金6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中央、省、昆明市巡察工作方针,按照2024年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巡察办 | 按照《关于印发<中共安宁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为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察次数 | = | 3 | 次 | 定量指标 | 巡察次数为3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察单位数 | >= | 15 | 个 | 定量指标 | 巡察单位的不少于15家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现问题数 | >= | 600 | 个 | 定量指标 | 发现问题数不得少于600个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问题整改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问题整改率为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问题整改时限 | <= | 2 | 月 | 定量指标 | 问题整改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作成本 | = | 115 | 万元 | 定量指标 | 工作成本为11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巡察全覆盖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巡察全覆盖率为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 | 98 | % | 定性指标 | 群众满意度不得低于98%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2200111
附件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6023848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