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3-851620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1 10:17
名 称: 关于对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 热线办理单(受理编号:YNKM2024031312898666)的回复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对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 热线办理单(受理编号:YNKM2024031312898666)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4-03-21 10:17 浏览次数:33
字号:[ ]

关于对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

热线办理单的回复

受理编号YNKM20xx031312898666

转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单YNKM20xx031312898666号,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3月15日收悉。来电人反映:我是安宁市金康路欣和雅苑xx号商铺的商户,2024年3月12日,城管把我贴在门上的铺面出租的纸条给撕了,其表示有人检查,但是城管只撕我们这条街的,其他的都没有撕,他们也贴了,对此我不理解,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针对该情况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对该投诉件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巡查金康路欣和雅苑附近时,发现49号商铺门上存在随意粘贴广告纸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接当事人告知随意粘贴小广告的行为存在影响市容秩序问题,违反了《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清除随意粘贴的小广告。投诉人反应的其他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19日下午16点14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