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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4-860806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14 15:36
名 称: 安宁市审计局关于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公示(养老服务)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审计局关于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公示(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14 15:36 浏览次数:46
字号:[ ]

安宁市审计局关于

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公示


    根据2024安宁市审计局项目计划安排,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安宁市审计局拟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审计局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审计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安宁市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于20244月下旬至20246月上旬,预计工作日天数为50天,聘请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到安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审计调查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围绕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高质量养老服务发展,对养老服务聚焦全市养老服务供给质量,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提出审计建议。

    四、预算资金

    (三)项目金额

    项目总预算金额15万元(根据实际人数及工作天数据实结算)。

    (四)资金来源

    从安宁市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审计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年检合格、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健全的业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被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和派出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目标要求

(一)质量要求

   服务承接方

    (五)项目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派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实施审计现场进行工作,共应配备4人及以上,并设置1人员为主要联系人,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计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工程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优先派出有近3年内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审计或者具有养老服务领域审计经验的人员、具备计算机分析技术的人员

         3.项目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4.熟悉政府审计项目的操作流程,并能准确使用和撰写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工作资料;

       5.熟悉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核算管理等财经法规规章内容;

      6.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流程和工程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7.品行端正,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应遵守业务回避制度,未参与过标段涉及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20201月以来的各类造价、财务咨询或审计、会计、税务等经济类服务。

      3.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安宁市审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源斯婕,电话:68699003

附件:安宁市审计局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