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太平新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和安宁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太平新城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太平新城街道以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提标提质为工作重点,逐步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确保太平新城街道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升,确保太平新城垃圾分类工作各项成绩在安宁市考核评估中稳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示范创建
按照《安宁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工作方案》和《太平新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工作方案》要求,在太平新城街道新邑社区、安化社区范围内至少选取2个居民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明显提高,摸索一种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新邑社区、安化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全面覆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 全街道各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太平新城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负责统筹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配合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本街道辖区内旅游景点及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工作。(责任单位: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加强对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因地制宜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和分类投放容器,并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加强现场督促引导,教育市民群众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自觉和准确地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牵头单位: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同步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农村地区,建立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衔接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结合绿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同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街道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依托分类小课堂、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每月组织开展2次垃圾分类教学实践活动。(牵头单位: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 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学习和宣传垃圾分类,发挥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每季度研究推进垃圾分类;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每季度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党员)每季度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每季度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牵头单位: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 持续巩固落实“1对1”交流协作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办城函〔2021〕71号)要求,巩固落实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1对1”结对帮扶制度,通过交流协作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进源头减量
全街道范围内大小型企业倡导“光盘行动”、“绿色办公”、使用环保和节能减排材料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含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避免过度包装。街道协管部门常态化组织源头减量专项检查。(牵头单位: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强化分类投放监管责任
按照《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通过行业培训、行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等管理负责人建立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通过企业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管理负责人组建分类引导队伍,开展桶边指导、入户宣传,及时劝阻垃圾混投乱放行为,确保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规范分类收运
1. 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作业轨迹监控,加强收运车辆监管,规范落实“车到桶出、垫布作业、车走桶收、车离地净”等规定;合理规划分类收运线路、方案,逐步建立与垃圾分类要求相适配的收运系统,确保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实现分类运输,杜绝“混装 混运”现象。(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运秩序整治,加强车容车貌、规 范运输等方面管理。环卫作业车辆(吸扫车、洒水车、生活垃圾清运车等)保持车身整洁,杜绝“泼、洒、滴、漏”现象。(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提升有害垃圾收贮安全性,强化有害垃圾处置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制度,将有害垃圾收集至贮存点后,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出入交接记录,采用委托处置等方式,确保有害垃圾安全、无害化处置率达100%。(牵头单位:街道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快推进末端处置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保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责任单位: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完成;完成时限:按“十四五”规划要求推进)
(七)加强宣传引导
1. 制定印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指导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制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计划,每半年开展1次业务指导或技术培训。(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充分利用宜居太平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强化监督管理
1. 太平新城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各有关协管部门,每月对各成员单位垃圾分类报送台账资料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实地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结果向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通报;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月抽查通报、季度考评。(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按照《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检查力度,对一些分类不到位、分类不准确,多次不改的单位,通过劝导、约谈、询问等方式,倒逼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管理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垃圾分类成效得到提升。(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部门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太平新城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二)夯实主体责任。明确街道有关部门、社区、物业及企业等的任务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鼓励先行先试,创新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