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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8-890451 主题分类: 2024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06 14:24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17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金方,养老,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1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6 14:24 浏览次数:17
字号:[ ]

龙海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取缔无证经营居家养老服务点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4年2月7日金方街道社会建设办、罗白派出所、金方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及黎明、望湖社区到现场查看了解辖区5家无证养老机构的情况,对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隐患进行了排查和取证,并及时向市民政局报送无证经营养老服务问题线索的函,请市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调查。4月18日金方街道会同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对无证经营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并召开专题会,会议明确:由市民政局牵头及时下发关于入住无证养老机构的风险提示;各相关单位及社区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5家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管;同时为了从源头化解此类问题,由市民政局牵头,金方街道配合探索引入合法合规的第三方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将现有入住老人妥善安置后再会同有关部门对无证养老机构依法取缔,彻底解决辖区老年人的康养需求。5月11日金方街道组织座谈会对该议题进行面商,5月28日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也组织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金方街道、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该问题进行磋商,磋商结果以市民政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对辖区无证养老机构进行处理。

二、办理情况

一是根据5月11日人大代表建议面商会议,最终讨论结果如下:1. 及时下发关于入住无证养老机构的风险提示;2. 由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机关及部门发文,落实机构第一责任人;3. 待解决现有老人的安置问题再进行依法取缔;4. 联合各部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有未符合养老机构经营标准的按最高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进行施压;5. 在办证源头杜绝新增不符合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增加。疏导、引出在无证居家养老服务点的老人。

二是市民政局于4月25日下发了《关于入住养老机构养老风险提示》,金方街道及时传达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已将提示内容告知5家机构的入住老人及家属。三是由社会建设办、消防队、市场监管所、罗白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定期不定期对无证经营养老机构开展检查,对无证机构进行施压,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由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四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办证源头监管好,对实际经营范围和营业执照范围不一致的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5月25日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人大代表七届三次会议第73170号建议的回复》: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及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建议中反馈的行为,该5家无证经营居家养老服务点暂不定义为养老服务机构范畴,作为实际行业主管,安宁市民政局后续会配合街道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同时履行行业职责,并将发现问题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因目前无法安置入住的老年人,金方街道将继续与市级各职能部门对接沟通,联合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疏堵结合逐步化解该建议所反映的问题。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继英 0871-6866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