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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6-87823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18 10:39
名 称: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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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0:39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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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安宁管理处;

2.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温泉国有林管理站;

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

4.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设计队;

6. 安宁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

我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二)部门职能

1. 贯彻国家、省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和草原法律事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3.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4.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6. 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等工作;

7.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8.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9. 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 指导安宁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 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全力以赴助力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我市依法审批、审核上报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98件,面积为11216亩,已审批85件,面积为10025亩,保障了大宗物流、云铜锌业、裕能二期、中石油二期等重大项目顺利建设。

2. 砥砺精兵彰显队伍风采。20238月,在首届全国林草行业森林消防员职业技能竞赛上,我市防扑火大队4名指战员参加,云南省代表队荣获优秀团体奖,总分全国排名第13,其中,我市太平中队文天勇荣获全国林草行业森林消防员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二等奖。20231117日,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县街中队成功入选省级森林消防队伍参与火灾防范试点,队伍建设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学习。

3. 加强林草生态建设保持森林增量。2023年全市完成林草生态建设营造林25251亩,任务完成率101%,其中:2022年国家森林抚育5300亩,任务完成率106%;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9951亩,任务完成率100%;市级封山育林1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成功入选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1个;义务植树85.51万株,任务完成率107%2023年,安宁市域内森林草原监测覆盖率已达100%,完成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39420

4. 凝聚执法合力推动行刑衔接。大力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森林督查、毁林专项打击等行动。2023年以来,市林草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通过执法培训、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共移交涉林刑事案件11件,接收行政案件16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1件,违法使用林地面积41.26万平方米,林木蓄积57.6立方米,罚款410.8万元。

5.成功举办首届森博会。首届森博会由中国网、中国日报网、中新网等9家央级媒体进行报道。开幕式上,45家企业和单位签订了意向性采购协议和合作协议,总签约合作金额达到624.24亿元,展洽期间,最终预采购及投资合作达成金额预计将超过1000万、参展企业实现现场交易近50万元。实现了云南省森博会零的突破。

(四)部门管理制度

2023年新建制度3个,具体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沿用制度16个,具体为《安宁市林草局学习会议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安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涉林案件会商会审制度》、《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微信(QQ)群管理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层干部任免方案(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车辆管理规定》、《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报账制度》、《安宁市林草局关爱干部职工工作制度(试行)》、《中共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考勤制度(试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厉行节约举措》。参照上级执行2个:《昆明市财政局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昆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安宁市国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安宁本级年初预算资金,均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支出,2023年度资金支出3,572.8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1.87万元,主要是采购复印纸。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4,849.37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3,664.7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5.57%(其中,房屋3,664.7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5.57%);设备1,153.86万元,占23.79%(其中,车辆134.76万元,占2.78%,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1.32万元,占0.03%;家具和用具29.41万元,占0.61%;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攻坚克难,为安宁建设成为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林草力量。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 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实现森林资源协调发展。加强问题整改完善林长制机制,提升林长制统筹协调能力。

2. 持续强化攻坚,打造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3. 持续提升审批效能,全力以赴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快加大林地要素保障力度,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4. 持续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厚植森林资源涵养。2023年全市林草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25000亩,其中:2022年国家森林抚育5000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9951亩、市级封山育林10000亩、申报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1个、义务植树80万株。

5. 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护,促进森林资源健康发展。强化预防,降低有害生物灾害率;多措并举,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依法打击,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查处。

6. 持续拓展“两山”转化,推动林下产品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首届森博会。

7.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力实施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活动,打造效率型机关,我局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机关效率、服务民众的第一要务,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为民一线。同时强化理论武装,用新思想、新理念固牢干部职工思想根基。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1. 明确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攻坚克难,为安宁建设成为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林草力量。具体目标如下:

1)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实现森林资源协调发展;

2)持续强化攻坚,打造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3)持续提升审批效能,全力以赴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4)持续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厚植森林资源涵养。

5)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护,促进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6)持续拓展“两山”转化,推动林下产品高质量发展。

7)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 为规范和加强本项目的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专门制定了《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制度》、《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及《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具体办法》。根据内控制度,我单位设置了以党组成员为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同时设置财务负责人(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和推进各阶段工作目标及计划。

3. 评价小组结合各业务科室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

4. 参照根据《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安财发〔202253号)和《安宁市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安财发〔202215号)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自评。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各科室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评价依据

1.《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2.《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

3.《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2号)。

4. 2023大赶考创新目标。

5. 林草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6. 林草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行业技术规范。

7. 部门申报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其他相关材料,预算批复,决算批复等。

8. 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决算报告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 评价对象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

2. 评价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论。通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23年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绩效综合自评分94.94分,为“优”等级。

2. 主要绩效。2023年实现了绩效目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攻坚克难,为安宁建设成为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林草力量。完成了产出、效益及社会满意度等一级项目目标。针对我局重点项目(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首届西南(昆明)森林生态产品博览交易会经费等)绩效评价情况为良好,发挥了资金效益。

(二)具体绩效分析

1. 绩效目标管理得分10分。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且可行,有持续性、完整性,与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相适应。符合客观实际,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2. 部门职能职责得分10分。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设定依据充分,三定方案为《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部门详细工作目标、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

3. 预算配置得分10分 。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按照党组会通过单位项目申报-财政审核通过-人代会通过-纳入财政预算流程进行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

4. 预算执行得分8.94分。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政府采购通过反向竞价方式采购,减少支出。

5. 预算管理得分9分。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有效。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6. 资产管理得分1分。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60%,存在对讲机等资产未使用情况。

7. 履职履责得分28分。2023年积极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圆满完成了大赶考各项创新目标任务

8. 效果效益得分18分。主要效益有经济效益,护林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瞭望台值守人员岗位为民众创造了机会,提高了收益;护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保护了森林资源,体现了生态效益。但是2023年发生了温泉“4.13”、青龙“5.06”两起森林火灾,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将:首先要依据下年度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进行项目申报,同时按照项目所要达到目的进行绩效目标设立,重点评价绩效目标设立的充分性、明确性、合理性以及细化程度,绩效目标的设立要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履职相一致,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及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为推荐绩效管理工作打下基础。然后,在年度预算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预算跟踪,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发现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的存在的差距,及时调整,争取圆满完成原定目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积累经验。最后,待该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以结果为导向,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1. 履职过程中存在难题。造林地块落实困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开展难度较大、建设用地需求与林地保护矛盾突出、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低、执法力量薄弱,任务繁重和护林员人员结构层次不高,森林防火意识不强问题。

2. 2023年度资金有限,同时先保障“三保”,即人员经费、运转经费及民生经费,2023年度财政资金吃紧,安宁本级预算资金部分未予支出,如:林长制专项经费、生态修复建设专项经费、已审批林地、采伐地块核查报告和法律顾问费及林业信息推广等。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要求各科室及时调整、优化本科室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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