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温泉管委会”)于2009年2月23日经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机构性质为:安宁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派出机构,与温泉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后经市编办多次调整,2016年4月13日,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安机编〔2016〕61号《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经2016年4月12日市编委会议和2016年4月13日市委五届第107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在安宁市人民政府加挂“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按照“属地化”和“扁平化”的要求,强化安宁市政府对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温泉管委会2022年度内设5个职能机构:综合办公室、小镇办公室、招商办公室、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
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现编制人数构成为: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职能
根据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安机编〔2016〕61号《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主要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制定适于园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批实施;组织编制园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3.负责园区市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的预审批、审核等工作,并对落户企业、项目进行服务和管理。
4.负责园区建设用地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以及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5.负责温泉旅游小镇的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园区内的土地征占地拆迁工作。
7.负责整合园区地热水、森林、历史人文等资源。
8.负责预审批温泉旅游小镇各项基建计划,对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其它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9.采取多种形式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小镇的开发。
10.受理游客投诉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为推动安宁市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为重点,不断提高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温泉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大力推进温泉电力线路、景观绿化,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提升了辖区居民的幸福感,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2.温泉街道羊角社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混凝土沥青道路,主要建设道路、挡墙、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绿化、天然气等工程。由于资金紧张项目施工进度滞后,2023年进行了羊角社区3号路主路、3号路支路、5号路支路的建设工作,完成温泉山谷六期、七期地块项目范围的道路通行。
3.特色小镇和政府投资项目稳步推进。2023年实施的温泉特色小镇重点项目共计10个,其中续建项目4个:龙山矿片区供水、安宁西收费站至龙川桥头路灯改造工程、龙山观光片区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及附属设施工程等3个项目已完工;文创艺术市场工程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寻找运营主体。新开工项目6个:笔架山防火公路、温泉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改造项目、龙山矿片区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孙永安公馆修缮工程等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天下第一汤小广场工程设计方案已通过规委会审议,待调整完善设计方案后组织招投标工作;螳螂川东岸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螳螂川河道地质勘探,待调整设计方案通过防洪评价评审后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制定并出台了《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为安宁市财政、各街道办、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纲领性文件指引,温泉管委会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温泉管委会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并出台了《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安宁市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安宁市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安宁市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议事规则》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执行温泉街道办事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集体决策等方面的内容,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总收入36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6.21万元。
温泉管委会2023年总支出36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9万元,项目支出311.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温泉管委会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详见下表:
表1: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1 | 总收入 | 366.29 |
2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0.08 |
3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26.21 |
4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7 | 总支出 | 366.29 |
8 | 其中:基本支出 | 55.19 |
9 | 项目支出 | 311.10 |
10 | 结余分配 |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12 |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
13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六)政府采购情况
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3年温泉管委会固定资产共70项,其中:通用设备62项,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项。固定资产原值41.85万元,累计折旧39.1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2.75万元。温泉管委会根据《温泉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每年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会计站每年进行对账,做到实物账和财务账的统一,且每年进行了内部固定资产清点盘点,有效维护了固定资产的安全。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和土地、林业等方面的相关手续;做好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对外联系和协调工作,加强与有意投资的单位沟通联系,了解掌握项目投资内容及要求,做好项目引进、项目落地等工作。负责温泉旅游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预审制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温泉旅游特色小镇基础设施、政府公益性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对符合条件的其他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及管理。对温泉旅游特色小镇规划范围的土地进行保护、利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洽谈、协商及服务管理。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做好市级招商引资任务,接待来访的投资商,赴市外、省外考察当地总体规划及招商引资情况、学习经验,同时进行招商推介,让对方深入了解我市相关扶持政策、确定合作方向;
2.为提升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相关基础工程建设重点项目早日落地;
3.针对不同类型的来访客商,编撰制作具有温泉特色、体现资源优势、突出介绍重点产业的宣传展板,吸引客商投资;
4.抓好省市重大活动节点,积极宣传推介温泉,提高招商影响力;
5.完成负责整合园区地热水、森林、历史人文等资源。预审批温泉旅游小镇各项基建计划,对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其它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一是按照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相关要求,确定绩效自评的对象及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根据绩效自评工作组的整体要求和部署,在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密切配合和沟通反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三是根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实施具体评价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综合性评价,并获取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最后将绩效自评报告向领导进行汇报反馈,统一研究和处理评价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二)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分析温泉管委会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二是通过从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通过绩效自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3.《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
4.《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
5.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
6. 《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安宁市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7.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
8.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报表;
9.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评价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0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 |
投入 | 30 | 30 | 1 |
过程 | 20 | 18 | 1 |
产出 | 50 | 48 | 2 |
合计 | 100 | 96 | 4 |
2.主要绩效
(1)部门决策统筹规划、目标引领,合理设定年度绩效目标。温泉管委会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效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有效地控制了部门的人员成本;“三公”经费较上年降低100%;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有效保障了重点任务和项目支出的安排,机构运转保障程度较高;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并按规定进行预决算公开;部门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利用程度较高。
(2)温泉管委会委托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温泉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进行温泉10KV电力线路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温泉路网、景观绿化等工程项目;做好温泉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对温泉地下水的有序开发利用,完成对温泉辖区内18眼热水井、24眼冷水井开采的可视化管理,做好温泉地下水的后续保护工作。2023年温泉街道羊角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道路为温泉山谷开发项目是主要的连接道路,为积极推进温泉山谷保交房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2023年完成3号路主路、3号路支路、5号路支路建设工作,完成温泉山谷六期、七期地块项目范围的道路通行。
(二)具体绩效分析
1.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投入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扣分0分)。反映出温泉管委会部门严格按照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情况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定基本合理,预算配置控制基本有效。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管理从“绩效目标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明确性”四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温泉管委会切实落实温泉旅游特色小镇总体规划,以温泉旅游特色小镇基础设施、政府公益性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招商引资、温泉旅游特色小镇规划范围的土地进行保护利用为契机,全面整合旅游资源,确定了温泉特色小镇发展的长期目标。年初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确定了年度发展的长期目标。根据年度发展长期规划分解了任务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的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基本符合要求,设置合理。
(2)部门职能职责
部门职能职责从“部门职能职责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的适应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根据安机编〔2016〕61号《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宁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温泉管委会部门职能职责界定明确、科学,所设定的具体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适应,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明确。
(3)预算配置
预算配置从“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合理性、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温泉管委会部门年度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了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无项目支出;部门2023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均为事业编制,未超过核定的单位编制数,在职人员的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控制较好。2023年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无公务接待等相关支出,2023年“三公”经费较2023年度同比一致,支出为0;“三公”经费的控制率100%,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2.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扣分2分)。反映出温泉管委会部门整体支出过程管理较好,但在预算调整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从“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支出进度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9分,评价得分7分。2023年温泉管委会年初收入预算数65.96万元,年初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调整预算数366.29万元,支出决算数366.29万元(基本支出55.19万元,项目支出311.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2023年支出预算数65.96万元,支出预算调整数366.29万元,预算调整率大于100%;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数,实际支出数0.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2023年收入总额366.2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302.43万元,支出决算数366.2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02.43万元,支出进度100%;温泉管委会2023年无政府采购事项。综合以上数据看,部门在预算完成、“三公”经费控制、支出进度等方面控制较好,但在预算调整方面存在不足。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管、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9分,评价得分9分。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管、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均较好,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符合政府性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3)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固定资产在用率”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温泉管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基本规范,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资产保管和使用较安全,资产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温泉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了温泉管委会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护了资产安全、完整。
3.产出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产出指标满分50分,综合评分48分(扣分2分)。反映出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部门年度计划主要任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方面(指标满分4分,得分3分):2023年温泉管委会委托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温泉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进行温泉10KV电力线路工程、温泉羊角社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温泉路网、景观绿化等工程项目;加强对温泉地下水的有序开发利用,完成对温泉辖区内18眼热水井、24眼冷水井开采的可视化管理,做好温泉地下水资源开采的后续保护工作。温泉列入安宁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3个,温泉集镇污水管网工程已完工;龙山矿片区供电项目已开工建设;温泉10kv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因各用电单位还未与旅投公司签订建设成本分摊协议,建设资金无法到位,暂时无法启动建设,待签订建设成本分摊协议后启动工程建设。
(2)社会效益方面指标(满分4分,得分4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引领特色温泉小镇治理水平提升、打造温泉文旅党建示范观光线路;扎实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巩固工作,促进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2023年接待已企业到温泉实地考察共计22次;外出招商4次,拜访企业6家;新增储备项目11个,洽谈投资合作协议8个。完成温泉小镇·耕耘里、金方森林温泉三期、温泉深蓝1803、温泉宾馆“天下第一汤”提质增效、BCC美丽(龙山有氧)乡村振兴等5个项目正式投资协议签订,完成目标任务5个的100%。
(3)生态效益方面(满分4分,得分4分):生态保护提质升档。生态资源的保护扎实有效:完成植树造林20亩、义务植树4.9万株,城乡新增园林绿地1.39公顷,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5%以上;2023年地热水用水量为5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31%,利用率100%,地下冷水用水量为85.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8.8%;缴纳地下水资源税326.2万余元。
(4)可持续影响方面(满分4分,得分4分):全力推动新业态项目,不断提升旅游经营品质,增强运动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与居民生活持续提升,促进温泉旅游度假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满分4分,得分3分):根据问卷调查,辖区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5%,原因是开展的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也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故满意度调查评分不高。
五、主要经验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未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2023年温泉管委会部门预算数为65.96万元,调整后支出决算数为366.29万元,年度预算调整率较大。
2.未能结合年度计划以及上级工作要求设置绩效指标,年初指标值设置过高,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未细化,绩效指标设置未能全面反映本年工作完成情况。大多数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完全一致,未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归纳总结,绩效指标设定与项目相关性不高,部分定量指标不可量化,可操作性较低,各项绩效指标要素填列不规范。
(二)绩效管理不全面,绩效指标不明确
温泉管委会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较为单一,对实际支出情况的反映不明确,具体如下:
一是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绩效理念尚未真正体现在实践中。传统理财观念是“重资金使用、轻绩效管理” ,虽然提倡及实行财政绩效管理有一段时间,但在实践中仍侧重于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绩效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每个项目经过绩效评价后都有相应的结论,如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是否解决了上年度预算编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绩效指标的考核是否反映出预算执行中的某些问题,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反映,但在实际操作中,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其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及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先根据部门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绩效目标,再结合评价考核要求将绩效目标分解成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并确保指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项目实施部门应优化绩效自评方法,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依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部署设置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保障项目自评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在开展绩效自评时,应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3.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评价的落脚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建议部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评价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