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设综合办公室、市容市貌办公室、渣土运输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市政绿化广告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9名(管理);核定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二)部门职能
履行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市政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面的巡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协助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履行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精细化整治,规范城市市容秩序。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一是结合城区实际,分地段、分时段、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建立日常巡查劝导、引摊入市等长效机制,消除管理盲区和管理空档期,集中清理整治占道经营乱象,共计劝导占道经营18756起,开展占道经营综合整治10次。二是实行“索证”管理,查处开挖绿化带、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等毁绿损绿违法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区内未经审批损绿毁绿、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等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共计劝导开挖绿化、市政设施行为12起,开展绿化知识进小区普法活动2次。三是强化对沿街商铺乱堆乱放、乱丢垃圾、乱排乱倒污水污物、餐厨泔水等违规行为的管控。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约谈监督,严厉打击厨余垃圾乱排乱倒的行为,形成规范有序、安全卫生的厨余垃圾管理新秩序。上半年共计巡查劝导乱排乱倒行为共计34起;约谈餐厨收运当事人12人次。
2.创新“门前五包”管理方式,开展“门前五包”示范户及“城市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结合《安宁市“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门前五包”星级评定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门前五包”,促进商家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一是强化沿街商铺超店铺经营、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门前五包”不良行为的日常管控,整治“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顽固区域,进一步指导规范商家店外促销活动,精准精细化整改“门前五包”问题。二是通过“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氛围营造、宣传动员,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住建、社区、物业等多个部门对沿街商户进行综合打分和专项整治。三是不断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通过弹性管理、裁量巡查频次、探索完善奖惩机制、严格奖惩等举措压实“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授予商户“红蓝绿”三色星级评定招牌,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和运用。目前已完成金兴街、连然街、玉泉路沿街商铺“门前五包”星级评定打分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劝导超店铺经营1861起,乱堆乱放1598起,乱排乱倒7起,乱挂乱晒2598起。
3.积极推进“潮汐式”就餐模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针对早中晚就餐高峰期,玉泉路餐饮小吃店商家店内容纳不下客人,需要店外临时增设桌椅招待客人等情况,结合企业、商户申请需求,增强商业弹性管理,推出“潮汐式”就餐模式。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盲道、不占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在上午07:00--09:00,中午11:30--14:00,下午17:30-20:00三个就餐高峰期时段,允许商家在店外占道经营。制定了《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潮汐式就餐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潮汐式就餐示范街管理制度》,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在玉泉路就潮汐式就餐制度实施召开了现场会议,要求潮汐商户做好门前保洁,并在指定区域摆放地垫、遮阳伞等。有效解决了商铺经营空间受限、用餐环境不佳等问题,增加了餐饮企业就餐高峰期客源。
4.精细化、动态化管理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一是根据道路实际和市民停车需求,全面摸排增补非机动车车位。二是开通过指导纠正、粘贴“温馨提示”、现场锁车、依法暂扣等方式,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和整治力度。三是约谈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商家,清理违规投放在市场的共享电动车。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服务企业。联合交警、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外卖、快递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员工文明规范停车意识。通过建立的工作群,发现违停行为的由站点通过及时提醒督促的方式规范外卖快递员停车行为。五是对连然华府、嵩华小广场及周边等重难点区域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乱停乱放及飞线充电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2023年共计劝导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5650起,清理拖移违停电动车281辆,办理120起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首违不罚案件。
5.开展户外广告常态化管控,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一是持续整治天际线、楼顶户外广告。全面排查清理违规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天际线及楼顶广告,提前介入,消除安全隐患。对无主或当事人不愿配合整改拆除的户外广告,梳理统计上报,由第三方公司进行集中拆除。二是严格查阅审批手续,坚持亮证施工建设的原则,一旦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立即叫停施工建设。三是开展门头广告批后监管工作,排查未经审批及不按审批手续设置门头广告的行为,督促当事人依法审批、按要求安装门头广告。四是开展净窗行动,对沿街商铺粘贴的橱窗广告进行清理,重点对房产中介、药店及其他沿街商铺动员宣传,自行撕除粘贴在橱窗上的广告,对不自行整改违规橱窗广告的商户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2023年,共计劝导违规设置移动式广告牌540起,拆除违规广告1856余块,清理布标93条,清理门面包裹广告125起,劝导违规门头装修115起,清理覆盖小广告492起,劝导散发小广告282起。
6.开展渣土运输及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达标提升行动。一是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机动巡查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在建工地、渣土车重点行驶路段进行源头管控值守巡查工作。2023年共对主城区23个在建工地巡查12089次,劝导带泥污染路面478起,渣土泼洒296起,督促工地保洁1170起,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自主巡查67次。查处带泥污染路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路线及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等各类案件17起。三是主动联合交运、交警、路政、街道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道路扬尘污染较为突出的安县路、浸圆路等路段,不定期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行为。2023年,牵头组织扬尘治理行动5次,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检查货运车辆133辆,发放宣传资料187份。四是对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裸露垃圾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摸排上报裸露垃圾点位79起。
7.开展临违建筑专项整治达标提升行动。一是昆明市下达任务完成情况。 安宁市2023年度临违建筑治理工作目标总任务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共计治理完成932宗,面积35.67万平方米,完成率118.90%。二是加大主城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筑查处力度。继续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机动巡查与定点值守相结合,重点小区蹲点把守,进行全域巡查管控,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源头管控,把违建遏制在萌芽状态,真正落实违建“零增量”。2023年累计查处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筑54宗,拆除面积837平方米;对14个小区开展专案整治,限制产权总户数219户,已拆除28户,拆除面积676.5㎡。三是严格落实省厅、昆明市总指挥部关于创建无违建试点小区工作要求,上报盛世锦院和珍泉苑小区两个无违建试点小区,并顺利通过省级联合交叉验收;四是创建“无违建”示范点10个,其中无违建示范小区3个(连然街道螳川社区福源上居小区、金方街道黎明社区创业园小区、太平新城街道妥睦村委会巅峰家园小区);无违建示范村7个(温泉街道温泉社区龙山村小组、甸中村委会甸中外村小组、草铺街道麒麟村委会滴水箐村小组、八街街道堍杉村委会云杉村小组、县街街道下元良村委会小箐口村小组、青龙街道赵家庄村委会马鹿塘村小组、禄脿街道庄科村委会官地村小组)。
(四)部门管理制度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和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合法、合规,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流程细则、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财产清查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按照安宁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结合本部门情况,严格对照财政局、人社局的各项预算定额标准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相关的保障制度:《数字化城管管理监督、指挥工作实施方案》《监督员考核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收入决算数1,320.73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为100.00%。2023年支出决算数1,320.73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00%,其中:基本支出1,317.84万元(人员经费1,253.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4.47万元);项目支出2.89万元。与2022年对比收入决算数减少91.92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比2022年减少4人,故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保险等比2022年减少91.92万元;2023年与2022年相比支出决算数减少92.17万元,下降6.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26万元,下降6.61%。(人员经费减少95.80万元,下降7.10%,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54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比2022年减少4人,故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保险比2022年减少93.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9万元,增长60.6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09万元,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采购货物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采购规模不大,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5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闲置的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调整,合理流动,发挥其效益;至2023年12月末固定资产净值45.97万元。房屋和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设备42.19万元,占91.78%(其中,车辆32.04万元,占69.70%,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家具和用具3.78万元,占8.22%;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严格管理,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开展执法队伍建设主题活动,以法律领学、集中学习、队列训练、团体拓展活动等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落实内部管理机制,严格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纪律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
2.全面加强市容环境整治。一是坚持网格管理,实行街长负责制,实现定人、定时、定路、定责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二是持续整治安宁城区主次干道、重难点区域占道经营、乱拴乱挂、乱排乱放,不断延伸至管理盲区。三是针对学校周边、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重难点问题及区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3.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一是继续做好智能渣土车的推广工作。二是派驻网格员定点值守出土工地,严防不按规定路线及地点进行运输处置的行为以及各类渣土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开展渣土运输管理、外来建筑垃圾非法输入专项整治工作。
4.做好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场管理工作。做好定期巡查监督工作,坚持月巡查机制,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做好户外广告、市政、绿化管理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巡查力度,二是做好值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开展定期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单立柱、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6.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一是落实违法建设整治主体责任,加大对各街道的监督考核力度。二是深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违法建设整治无死角监管。继续以网格为基本单位加大对主城区住宅小区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案件。三是加强与物管沟通协调,强化物管监管意识,让物业管理把好违法建筑治理第一道关口。四是继续加大对主城区住宅小区的巡查监管力度。
7.重视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教育。注重与新闻媒体互动,通过电视台、网络媒体、社会宣传及走访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更多的民众认知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争取民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8.发挥数字城管监督作用,关爱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及工青妇工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项目名称: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具体计划目标:按照安人社通〔2022〕6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的标准及审批表及时足额发放遗属补助。
2.项目名称:调剂考核为优秀嘉奖和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经费;具体计划目标:按照安人社〔2023〕19号调剂2022年考核为优秀、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经费,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考核为优秀嘉奖、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2023年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收集整理绩效自评需要的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组织实施方案,召开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部署会,明确评价依据、任务、时间、人员等事项,收集整理绩效自评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形成本单位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目的
1.通过开展绩效管理自评工作,能够全面分析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执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综合评价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的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开展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中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人员经费的规范性、公用经费的合规性、项目经费的有效性和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评价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
3.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及财务管理办法;
4.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行业政策、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6.部门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预算批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人大、审计等报告及决定;
8.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
2.评价时段:
(1)学习准备阶段:2023年5月31日之前,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2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分解落实各项预算绩效目标工作任务,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绩〔2020〕10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1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的通知》,《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8〕10号),《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等预算绩效相关的文件政策和相关知识。二是结合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综合考虑评价数量、评价重点、评价范畴、评价范围和评价对象等情况,研究确定纳入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预算项目,制定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相关的工作计划。三是拟定预算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方案,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召开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部署会,明确评价依据、任务、时间、人员等相关事项。四是收集整理绩效自评需要的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相关资料为下一步组织实施阶段做好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11日之前,根据上一阶段的工作准备,一是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成员在整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制定修改完善部门共性指标和补充设计部门绩效中的个性指标。二是预算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准备指标体系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列出资料清单,按照部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中的明细指标依次打分评价,并初拟评价结果,按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规定填报相关表格。三是召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照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汇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打分,根据汇总评分讨论形成工作组评价意见,并撰写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四是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对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议并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的经验及做法,形成正式的部门绩效自评报告。五是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自评表,填报完毕后导出;打印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一是执行预算制度到位。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种财经法律法规,单位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预算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不随意变更资金用途;三是人员配备和帐务核算到位。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帐务核算及时规范。四是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初制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指标,努力做到超标准完成。
经自评,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综合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
2.主要绩效
(1)推进落实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一是制定《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背街小巷(含支次干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及《安宁市背街小巷(含支次道路)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街道)(试行)》。二是多次组织9个街道召开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对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三是多次实地查看街道报送点位情况,经征询街道及实地考察研究后,将县街刺史巷、金方朝阳后山和美里、连然永安街、连然宁湖里党建引领商业示范街区、连然金兴街定为安宁市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点位。四是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背街小巷(含支次干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要求各街道按照“一街一主题、一街一策、一街一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背街小巷整治提升方案,每周四报送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作情况,同时按照昆明市城管局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考核要求,做好台账资料的报送工作。
(2)推进“最美街巷”创建。一是根据《“我家昆明·美丽家园”试点建设评选标准》《安宁市基层社会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安宁市2023年社会治理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拟定《安宁市“最美街巷”攻坚方案》。二是多次组织9个街道召开“最美街巷”创建工作推进会,对“最美街巷”整治提升工作做安排。三是联合社工委对九个街道的最美街巷点位进行现场督促,确定连然街道宁湖里、金方街道朝阳巷、太平街道民族团结籽籽同心巷、温泉街道耕耘里、草铺街道滴水箐、青龙街道小李白巷、禄脿街道兰花巷、八街街道思源路、县街街道石庄村刺史巷、滇剧巷为最美街巷创建点位。四是按照社工委要求督促街道做好台账资料收集工作。五是多次对街道报送的“最美街巷”的创建点位进行现场调研指导,督促街道按照评选要求进行创建。
(3)昆明下达违建治理任务30万平方米完成情况。2023年昆明市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工作总指挥部下达安宁 30万平方米拆除任务。截止11月份,共计治理完成932宗,面积35.67万平方米,完成率118.90%。
(4)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定中心年度法律知识培训方案、真心岗位大练兵工作方案,推进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队员的法治观念,为规范文明、公正严明执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围绕执法专业理论知识、执法实践操作等内容,开展“业务学习、业务练兵、业务比武”三大行动,坚持做到“每日学一法条”“每月一次以案释法”、“每季度一次执法现场模拟演练大比武及队列展示”、“每年度一次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知识考试”;三是先后完成了《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文件汇编”》《城市管理执法程序规范》等书籍的编印;将常用的城市管理处罚事项清单及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三项制度中应知应会的知识编印成口袋操作手册;四是通过城管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广场等方式,多形式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23年,共组织开展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1期,培训人次60余人;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培训5期,培训执法人员250余人,开展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业务大练兵2期,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队列展示2次,印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16套,中心强转树文件汇编18套,执法人员城市管理操作手册500册;中心“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普法工作队4月以来累计下沉街道普法31天,下沉累计人次共计103人,开展研判36次,参会人次159人次;开展督导检查41次。共对35个小区、7家渣土企业、50余户商户开展前置服务100余次,向企业、商户、市民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5)做好监督、投诉案件办理。一是数字城管监督举报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数字城管系统平台运行良好,各项运行指标正常。截至目前,我市数字城管监督员上报案件10144件,受理10168件,立案10168件,按期派遣10168件,按期结案10168件,结案率为100%。媒体曝光0件,12319公众举报24件。“68612319”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32件,办理回复132件,受理市长热线“68612345”转办城市管理类案件1件,办理回复1件。城管委平台举报办理1451件,办理回复1451件,安宁市智慧平台上报案件86246件,按期结案86246件。二是市长热线交办单、信访件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并办理市长热线交办单179件、信访件19件,网络件、领导信箱、营商环境件等7件,所有投诉信访件均已办结。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回应解决,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秩序和城市形象。
(6)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今年大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6件,工作参考及委员来信4件,截至目前,大队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参考及委员均完成面商及答复。
(二)具体绩效分析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参考数据来源 |
投入 | 绩效目标管理 | 绩效目标可行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设定应可行,有持续性,应与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可行,有持续性,得0.5分; ②能够适应《安宁市XX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XX五”规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得0.5分; ③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政府相关规划、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绩效目标完整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设定应完整,有逻辑性。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完整设定,得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政府相关规划、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政府相关规划、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
绩效目标明确性(3分) | 3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的,得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政府相关规划、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
部门职能职责(10分) | 部门职能职责的 | 1 | 部门职能职责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 | 部门职能职责描述、“三定”方案。 | |
年度工作目标与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相适应。 | 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得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职责。 | ||
年度具体工作与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 | 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职责对应匹配,得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职责。 | ||
部门内设科室及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 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预算配置 | 人员类、运转类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 ②根据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标准;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批复。 | |
特定目标类项目 | 3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 ②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相关政策依据,会议纪要等。 | ||
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3分)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80%,得3分,70%(含)-80%,得2分;60%(含)-70%,得1分;低于6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
过程 | 预算执行(9分) | 预算完成率(2分) | 2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95%得2分,每少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预算完成率=部门支出决算/部门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 |
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10%,得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决算数。“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支出进度率(1分) | 1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以100%为标准。每少于5%扣0.2分,扣完为止。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以100%为标准。每超过或低于10%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以100%为标准。每超过或低于10%扣0.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
预算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以上三点匹配得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财务监管(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3分) | 3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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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1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产出 | 履职履责 | 考核任务实际完成率 | 7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根据市委“赶考办”对各部门的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大赶考考核得分/110)*3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完成及时率 | 7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质量达标率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7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
效果效益 | 经济效益 | 4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各部门参考自身工作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合理,可行,明确,完整相应得分。 | 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4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 4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可持续影响 | 4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未来履职所带来的长期影响。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1.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5%(含)以上得 2分,85%(含)--95%,得1.5分,75%(含)--85%,得 1分,低于75%不得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
合计 | 100分 | 95.5 |
五、主要经验做法
我单位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单位领导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始终都将其摆在重要工作中,经常集体听取职能部门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注重将绩效管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特别是对自己所分工的业务处室的绩效管理能够严格要求;每次开会领导都要强调绩效管理工作,对倾向性问题还经常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一是编制的绩效目标不能完全量化,绩效目标设立不够具体前瞻性不够,不能完全覆盖当年的单位的所有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要加强,要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知识储备。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相关财务人员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尽量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比较小的可以量化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加强对预算绩效运行过程中的监控,建立科学系统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每一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提高预算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相关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