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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7-88217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04 17:00
名 称: 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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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17:00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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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内设机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情况,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0人,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部门职能

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是中共安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高位统筹、协调推进安宁市各项国家级创建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市各项创建工作拟订全市创建工作总体计划对各部门牵头单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牵头督查督办各单项创建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开展全市各项创建统筹工作;

4、明确目标任务、时间步骤,有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协助安宁市委文明办完成各项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统筹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严格执行《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归零再出发系列活动项目库》,对照2023年度《创建测评体系》制定对标性节点活动目录和量化标准,做好活动承办单位前、中、后全流程策划指导,列支部分创建经费对优质活动进行达标补助;培育打造常态化品牌活动,深化归零再出发系列活动,以此扩大和提升群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参与度和知晓率,营造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氛围。

2.高质量推进网报专项工作。为确保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资料内容高效收集、全面达标,印发《安宁市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计划表,提前统筹谋划。每月月初印发《每月网上申报工作提示》,确保网报工作高质量完成

3.高质量开展实地点位提升工作。印发《安宁市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补短板、强弱项”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以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明确存在问题、工作要求、时限、责任单位、市级分管领导等内容,针对我市城市问题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根治我市历史遗留顽疾,进一步锤炼精细之功,提升城市品质,增强群众幸福感、城市综合竞争力,促城市文明再提升。自任务分解表下发后,各职能部门每月按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分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日常督查、暗访调研等方式督促考核,确保各点位提升工作真实有效开展。

(四)部门管理制度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财务规章,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究实效,防范风险,合理使用各项建设资金。我单位结合上述一系列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得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处。

)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决算总收入6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9万元。2023年我单位决算支出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万元,项目支出0.15万元,2023年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年末结余资金23.59元,2023年9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新,由于此前已将9月份工资申报,造成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6.39元,该部分在2024年1月退回给个人;由于11月份医保基数变更,录入税务系统基数有误,导致实缴个人医保差异17.2元,该差异在2024年1月进行补缴;故本年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我单位为安宁市委文明办二级单位,人员编制数较少,故未单独开设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暂借主管部门办公地点进行办公,截止2022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23年以来,我单位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安宁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完善机制,创新引领创建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相关工作开展

)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市各项创建工作,拟定全市创建工作总体计划;对各部门牵头单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牵头督查、督办各单项创建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要求,挑选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从评价项目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坚持科学规范,准确高效的原则,逐项核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确保评价程序规范,评价结果科学、准确,突出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报告质量,确保报告达到预期效果

(二)评价目的

促进预算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根据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目标,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选择适用的评价工具、工作流程和评价模型、组织安排以及质量控制措施、数据及相关证据的来源与合法性检验措施,对预算资金立项、组织与管理、财务管理及合规性的检查、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有重要意义。

评价依据

评价工作组成立文件,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最终的自评报告。

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评价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安宁市创建中心2023年围绕中共安宁市委文明办、市政府战略部署,并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了年度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了全年任务目标,硬化预算约束机制,强化各责任科室的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资金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自评得分95.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8+N”国家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市各项创建工作,拟定全市创建工作总体计划;对各部门牵头单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牵头督查、督办各单项创建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宁市2022年优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奖励经费项目:安宁市2022年优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奖励经费,奖励人数1人,经费1500.00元,2023年已完成发放。

)具体绩效分析

安宁市2022年优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奖励经费项目:安宁市2022年优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奖励经费,奖励人数1人,经费1500.00元,2023年已完成发放;自评得分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重视,全程督促。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预算、抓支出管理,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督办人,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准备、实施和检查。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管理,编制全面、 科学、合理的项目经费。

(三)严把会计审核关。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先后制定修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严格实施了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等业务管理制度,为部门财务收支管理发挥预期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存在的问题

1、绩效自评工作有待提高。

2、部分绩效指标不明确、不清晰,内容不够具体。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制定制度执行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2、组织各科室责任人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完善绩效指标,进一步加强绩效指标管理。细化指标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预算前,熟悉掌握预算文件精神和全办年度工作计划

3、编制预算过程中,加强与各单位各科室沟通;汇总预算时,认真对照往年的预算,合理编制预算;预算执行时,认真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