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三次会议第07030094号提案的答复
杜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充电桩建设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宁市充电桩建设遵循“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加快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4年1月24日安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2024年新能源充电桩专题推进会,会议锚定安宁市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中涉及新建充电桩目标任务数,根据《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厘清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昆明市2024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安宁市2024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4月29 日正式印发。
市发改局将协同市住建局、市工科信局等职能部门,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一是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将“飞线充电”、“入户式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不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不得进入小区安装、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居民参与监督、支持配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市发改局定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充电站运营方开展每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充电桩无法充电的问题;三是市工科信局积极协调供电局,严格按照供电行业规范,配合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用电报装需求方,做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指导需求方规范用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规范用电行为查处工作,并督促供电局做好产权内小区的充电设施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