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269号 建议的答复
安宁市司法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269号
建议的答复
李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海湾村民委员会秧田冲村小组建设民族文化宣传廊及法治宣传廊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自收到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3269号建议,认真研究,安排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办理。市司法局作为协办单位,积极联系主办单位市民宗局,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一、办理基本情况
根据《安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每个街道建成1个法治文化阵地,每个村(社区)建成1个法治文化长廊或法治文化墙,实现市级、街道级、村级三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全覆盖,未对村小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明确要求。
今年2月,市普法办联合市司法局深入禄脿街道开展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实地调研,当前,海湾村已建成法治宣传长廊1处(含法治宣传栏7块)、法治图书角1处,但存在文化图书角未设置标识牌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禄脿司法所督促海湾村做好整改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初,安宁市司法局已按“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向市财政局申请普法专项经费预算,但因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专项经费,暂无法给与海湾村民委员会秧田冲村民小组建设法治宣传廊,已及时向委员汇报该情况,并得到委员的理解和认同。
三、下步计划
积极向昆明市级申请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专项经费,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做好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司法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安宁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