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城区货运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的政策解读
《安宁市城区货运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4年6月6日,经安宁市公安局2024年第13期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将于2024年8月15日施行。为准确理解《通告》的有关内容,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现就《通告》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一)出台背景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原有的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在应对不断变化的交通需求和城市发展格局方面逐渐显现出一些局限性。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货运交通运行效率,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的顺畅流通,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对现行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在遇到大型群众性活动或大范围施工等情况时,如果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作出与公众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通行限制范围、路段及时间的优化
1、扩大了某些区域的货运车辆通行范围,以适应城市新的产业布局和物流需求。
2、调整了部分道路的货运车辆通行时间,在保障交通顺畅的前提下,提高了货运的灵活性。
(二)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1.《通告》中限制通行的货车指的是重型、中型货车(不包括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与原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上(不含)载货汽车、重型、中型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专用车、混凝土搅拌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等。
2.明确了不同类型货车车辆在特定区域和道路的通行权限。(三)通行证管理的改进
1、简化了通行证的申请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2、对通行证的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进行了更加合理的规定。
三、调整的目的和意义
(一)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通过优化通行区域和时间,减少货运车辆在道路上的拥堵,提高道路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整个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
(二)促进环境保护
限制高污染、高排放车辆的通行,有助于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三)支持经济发展
为物流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合理的运输条件,降低物流成本,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的及时供应,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四、对相关利益方的影响
(一)货运企业和司机
1、对于遵守新规定、采用环保车型的企业和司机,将获得更多的运输机会和便利。
2、但对于部分仍使用老旧高排放车辆的企业和司机,可能需要加快车辆更新换代或调整运输路线和时间。
(二)城市居民
调整措施有望减少货运车辆对城市居民生活的干扰,降低交通噪音和尾气污染,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城市管理部门
有助于提高交通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减轻交通管理压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五、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宣传引导
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新的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提高公众知晓度。
(二)培训和指导
对货运企业和司机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新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监督执法
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新规定的行为,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常见问题
(一)执行时间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4年7月15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8月15日。
(二)本通告不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军警货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以及执行任务的清障车,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轻型及微型新能源货车,轻型及微型封闭式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涉及运送民生应急保障物资(水、电、气、粮油、蔬菜等)车辆。
(三)如何办理通行证
1、临时通行证办理(有效期7天):在微信公众号上关注“安宁交警”公众号点击自助办理—点击货车通行证申请按照要求上传情况说明(个人)单位证明(单位)、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正反面、行驶证正反面、交强险。
2、长期通行证办理(有效期3个月):在微信公众号上关注“安宁交警”公众号点击自助办理—点击货车通行证申请按照要求上传情况说明(个人)单位证明(收货、施工单位)、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正反面、行驶证正反面、交强险、商业险、营业执照、车辆检验安全证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及证明。
(四)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2、咨询电话:0871-6878292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