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执法决定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379号 | 周俊 | 经查明,周俊驾驶云E50757(车头)、云A0029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粉煤灰从安宁市安丰营至楚雄市禄丰,于2024年06月05日17时46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30吨,超限5.3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625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2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380号 | 完高 | 经查明,完高驾驶云AH1723(车头)、云A5259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铝粉从富民县至安宁市,于2024年06月03日04时58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 车货总重58.9吨,超限9.9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共计2375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3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381号 | 郗建伟 | 经查明,郗建伟驾驶云AK8768(车头)、云A8768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矿从昆明市西山区至玉溪市澄江县,于2024年06月02日20时54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米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0吨,超限5.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25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4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383号 | 红塔区道会家政服务部 | 经查明,红塔区道会家政服务部用其所有的云F92751号三轴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有机肥从晋宁区至安宁市,于2024年5月17日10时50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 处(金方街道小黄塘村路段)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31.1吨,超限6.1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共计275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5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385号 | 李清 | 经查明,李清驾驶云AJ5699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白肥从西山区至安宁,于2024年06月08日23时59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 处(金方街道小黄塘村路段)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48.55吨,超限17.55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34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6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409号 | 杨华兴 | 经查明, 杨华兴驾驶云AH7212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废铁从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至昆明市大板桥,于2024 年6月20日00时40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米处(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42.95吨,超限11.95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22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7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 0400号 | 张晓勇 | 经查明,张晓勇驾驶云AK0117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钢板从官渡区螺蛳湾至安宁市城区,于2024年06月22日15时00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 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39.75吨,超限8.7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8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407号 | 李绍光 | 经查明,李绍光驾驶云F45260号二轴重型货车运输木材从玉溪市峨山县甸中镇至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于2024年05月25日19时41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米处(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21.55吨,超限3.5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共计2125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