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6)
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6)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执法决定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55号 | 窦云才 | 经查明,窦云才驾驶云AK8791(车头)、云D8738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矿石从安宁市八街街道至曲靖市陆良县,于2024年07月19日23时04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56+800M(安宁东)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86.45吨,超限37.4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4625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2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57号 | 盆学云 | 经查明,盆学云驾驶云AJ8513(车头)、云A6751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粉煤灰从安宁市安丰营至楚雄州牟定县,于2024年07月25日13时58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5.20吨,超限 6.2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75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3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58号 | 李明阳 | 经查明,李明阳驾驶云DA4605(车头)、云D9806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矿从西山区小海口至曲靖市富源县,于2024年08月04日21时37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 (金方街道小黄塘村路段)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78.80吨,超限24.8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30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4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59号 | 贺云权 | 经查明,贺云权驾驶云AP1618(车头)、云A2024超(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板从晋宁区小海口至安宁市县街,于2024年08月01日 04时20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 (金方街道小黄塘村路段)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7.30吨,超限8.3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5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60号 | 李辉 | 经查明,李辉驾驶云AH3852(车头)、云E1649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煤渣从安宁市青龙街道至晋宁区,于2024年08月05日13时12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米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0.9吨,超限11.9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375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6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61号 | 李昆林 | 经查明,李昆林驾驶云AK1126(车头)、云A8884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化肥从安宁市至晋宁区,于2024年08月11日13时00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75吨,超限5.7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625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7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62号 | 玉溪市玺通物流有限公司 | 经查明,玉溪市玺通物流有限公司用其所属的云F95335(车头)、云G5444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铁皮从玉溪市江川县至安宁市昆钢,于2024年07月17日00时47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8.6吨,超限9.6吨;并且存在使用强光灯干扰监控摄像头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27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
8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564号 | 李福垠 | 经查明,李福垠驾驶云AE7205号三轴重型货车运输化肥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至楚雄市双柏县法脿镇,于2024年04月30日15时16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米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31.8吨,超限6.8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500元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