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9月27日,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部门更好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通知》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进安宁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办通〔2024〕3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24〕36号)要求,结合安宁实际,市政务服务局起草了《通知》。
二、目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理念,采取“局长坐诊接诉”的办法,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多方联动服务企业需求“直通车”工作模式,推动各部门主要领导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联合“坐诊”,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切实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受理范围和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全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作出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分。明确设立线上线下“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窗”,各部门主要领导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联合“坐诊”,面对面听取和回应企业诉求,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二)工作机制部分。明确“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工科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市工商联、安宁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企业诉求“接诊”、梳理、归类、分办、反馈、分析等全链条服务工作。
(三)工作流程部分。“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共10个流程:
1. 设立专窗。在政务服务大厅党建书屋设置“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窗”,为企业诉求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一条龙式的“店小二”服务。
2. 发布公告。依托“魅力安宁”公众号、每两周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一次“局长坐诊接诉”,提前7天在线上线下“服务专窗”同步发布下期“局长坐诊接诉”公告,方便企业提前查询、了解和参与。
3. “挂号”预约。企业通过“安宁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二维码增设的“服务专窗”进行“挂号”预约(每两周1期,每期5个号,号满即止)。
4. “接诊”处理。按照“诉求受理—分类梳理—科学分办—部门响应”工作流程,由市政务服务局关注预约挂号情况,梳理形成当月《“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
5. “叫号”提醒。通过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告知“挂号”企业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委托指定代表人)“坐诊”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
6. “坐诊”服务。通过固定“坐诊”时间(每两周1期)、固定“坐诊”地点(政务服务大厅党建书屋设置“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窗”),明确每期“坐诊”部门的方式,统筹实施。
7. 交办回复。清单化列出企业诉求,依法依规办理,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文件对相关诉求问题办理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诊后评价。办结后企业通过“安宁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二维码进行客观公正的满意度评价(满意、不满意),未评价的,视为满意。
9. 督办回访。根据企业反映、诊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回访核实、督查问效,无整改成效的报市纪委市监委。对确需重新办理的事项,可再交有关部门办理后答复“挂号”企业。
10. 通报报告。按季度调度、评价、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四)受理范围部分。明确“坐诊接诉”服务对象、诉求范围。
(五)工作要求部分。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总结提升、强化宣传推广等4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