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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259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2 16:56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6:56 浏览次数:1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41401000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和实施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查处违反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

5.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备案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覆盖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7.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8.负责价格管理和物价监管。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加强食盐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协调、监督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产(商)品计量和生产、流通领域内的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计量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2.负责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认证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受委托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协调、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4.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质量监管。负责药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查处药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5.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查处医疗器械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6.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查处化妆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8.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1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2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切实开展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一是制定《2023年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安营商办〔2023〕2号)、《2023年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工作方案》(安营商办〔2023〕3号),将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安宁市“大赶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三是加大对经营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力争经营主体存量不下滑。2023年9月底全市实有各类经营主体63769户;实有企业17666户、实有个体工商户46103户、实有个转企368户;四是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拟定《安宁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设置企业注销专区,将经营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原45天(自然日)压缩至20天。2023来,共办理企业注销1203户,其中简易注销650户,占注销企业数的64.03%。

3)注册登记实现智能化开办,行业准入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无干预办理”及“企业智能化无干预办理”,2023年实现智能化个体开办2684户、企业开办21户;推行行业准入“一业一证”改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信息通过二维码在“综合许可证”上展示,实现经营许可“一码公示”,店主凭借“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2023年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29 户。

4)以“创业担保贷款”为抓手,培育扶持市场主体。推荐22户市场主体提交申请审批表及创业计划书,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放款12户,放款金额达178.00

5)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2023年,安宁市辖区经营主体新增共9703户,其中企业3128户,个体工商户65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户;办理各类证照共33230户、台次。

2.稳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荐2家单位参与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对40家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提升服务;对30余家获证生产企业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帮扶活动;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化肥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燃气器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各类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工业企业324家次;抽检工业产品等98批次。

二是开展各类计量监管工作。检查集贸市场公平秤90余台、经营秤500余台件,公平秤受检率100%,合格率100%;检查加油站21家次;检查计量器具300余台(件);备案检定计量器具10897台次;监督检查认证企业12家。

3.织密织细织紧市场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食品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安宁市辖区内共有各类食品单位10602家。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相关要求,将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本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二是聚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米线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粮食加工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36项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403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加工小作坊)397家次,食品流通单位(含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3881家次,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3666家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截至10月7日,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共1978批次,抽检量超4批次/千人。收到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40批次,对不合格样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100%。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快检活动。现场快速检测各类食品550批次,群众“点选”抽检10批次送实验室检测。四是发布预防中毒预警公告5期,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药械化安全监管持续强化。安宁市辖区内共有药械经营单位1113。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检查等30余个专项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35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98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12家次、便民药柜42家次、母婴用品专卖店42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64家次;对51家零售药店开展飞行检查。完成药械化抽检31批次。完成药械化不良事件、不良反应报告1040份。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续加强。安宁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56家,在用特种设备14423台(套);另有压力管道约1600千米,特种设备制造单位1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3家,各类充装单位14家,粘贴二维码并登记在昆明市气瓶使用登记管理系统的气瓶共5.3万只。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各类专项整治。加大对特种设备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飘红数据清理工作力度,结合“安宁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发送1000余条临期、超期提示短信,通知21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报检临期、超期设备,通过公告的方式停用、注销特种设备52台,全市特种设备定检率为99.02%。二是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三个集中”专项行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排查整治、锅炉集中专项整治等。共派出执法人员136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93家次,抽查设备2344台(套),发出监察指令书169份,排查隐患169个,已整改161个。三是开展“电梯困人”救援应急演练5次,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暨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32次,对企业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5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和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及信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质量监督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知识产权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其中一辆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置各县区食品快速检测车,但车辆编制正式文件未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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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8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1.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09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09元,其他收入增加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09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3人,导致人员基本工资收入减少27.67万元,津贴补贴减少20.39元,其他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0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拨入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及执法办案专项经费8.80元,其他收入减少1.80万元

图片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8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1.92万元,占总支出的85.31%;项目支出482.37万元,占总支出的14.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21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0.1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17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3人,导致人员基本工资减少27.67万元,津贴补贴减少20.39元,绩效工资减少28.12万,其他基本支出增加6.0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96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卷烟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经费20.00元,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13.59,其他项目支出增加2.3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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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1.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

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1.34/年,公用经费人均0.90万/年。

图片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昆财产业〔2022〕132号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7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2.安财发〔2023〕5号核准注册登记专项经费25.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营业执照正本框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

3.昆财行〔2023〕45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费;

4.安财行〔2023〕40号公务员嘉奖记功经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嘉奖;

5.安财发〔2023〕5号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6.安财发〔2023〕5号网络交易及信用监管专项经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网络交易服务费、审计服务费;

7.安财代管〔2022〕4号太平所工作经费4.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信息维护费;

8.安财请〔2023〕1号农村药品两网专项经费6.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药品两网监督员人员经费;

9.安财发〔2023〕5号执法办案专项经费46.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终端通信维护服务费、法律顾问费、购行政执法装备费等;

10.安财发〔2023〕5号质量技术监督专项经费7.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材料费、质量抽检费、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

11.安财发〔2023〕5号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经费23.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费;

12.安财行字〔2023〕100号市场监管专项经费75.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的日常公用经费;

13.安财发〔2023〕5号食品药品三级网络建设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食品药品三级网络建设经费;

14.昆财行〔2023〕76号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点县支出;

15.昆财行〔2023〕11号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购样费;

16.昆财行〔2023〕136号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移动支付终端服务费;

17.安财发〔2023〕5号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16.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印刷费;

18.安财笺〔2023〕917号安宁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

19.安财代管〔2022〕29号卷烟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罚没物资仓库租赁费、电子化整理费;

20.安财社〔2022〕44号2022年省级贷免扶补工作经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网络信息维护费;

21.昆财金〔2023〕31号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央财政奖励性补助资金0.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贷免扶补工作办公用品费;

22.安财行字〔2023〕6号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项工作津贴经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

23.安财代管〔2022〕4号烤烟收购秩序维护专项资金1.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涉案物资运输费;

24.安财代管〔2022〕33号2022年烤烟收购秩序维护专项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费、网络信息维护费、终端服务费;

25.安财发〔2023〕5号打击传销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打传创无宣传品制作费;

26.安财社〔2023〕4号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网络信息维护费;

27.安财行字〔2023〕100号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25.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台式机、打印机、A4纸购置、设备维护和电脑耗材费;

28.安财社〔2023〕27号事业人员、机关工勤考核奖励专项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嘉奖;

29.安财发〔2023〕5号食品安全监管经费35.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食品应急抽样检测费、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经费;

30.安财发〔2023〕5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费;

31.安财社〔2022〕60号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励性补助资金1.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

32.安财发〔2023〕5号药品安全监管经费2.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制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宣传折页;

33.安财行〔2023〕38号中秋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经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春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费;

34.安财社〔2022〕45号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办公用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1.3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0%。与上年相比减少47.09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3人,导致人员基本工资收入减少27.67万元,津贴补贴减少20.39万元,其他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9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0%。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管理49.67万元,市场秩序执法190.1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45.67万元,质量基础7.05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06.52元,药品事务8.9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5万元,知识产权宏观管理10.00元,信息化建设25.93元,事业运行388.31万元,行政运行1,351.48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4%。主要用于死亡抚恤5.14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5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64.8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1.1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9.7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7.0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5%。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3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5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75.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95.8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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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决算为2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万元,决算为26.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8%,完成年初预算的5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7.00万元,决算为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14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20万元,增长15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31.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严峻,开展外出监察工作减少,因此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少,2023年放开后单位外出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公车维修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场监管局第一调研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昆明市非标电动自行车专班对安宁非标整治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0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4万元,下降46.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办公费19.72万且根据财政要求,长期聘用人员的经费2022年使用劳务费支出,2023年改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与上年对比劳务费减少209.51万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0万,减少其他公用经费5.05万元。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77万元,邮电费2.24元,差旅费7.99元,培训费0.62元,劳务费1.02万元,工会经费4.03元,福利费28.4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9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86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4.41万元,固定资产1,272.5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放管服”改革: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三、市场监管:是指相对市场和市场规则的监管,不是对某一行业、某一具体市场、某一区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监督管理。

四、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41401111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204434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