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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311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3 14:33
名 称: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万元,财政拨款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14:33 浏览次数:1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61500301000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企业及实施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工养老保险费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计算,负责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

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员增减业务信息变更及个人账户记账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3.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参保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核定、收缴和工伤待遇支付;

5.负责自由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为我市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雇主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及缴费工作,对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及计算退休待遇;

6.负责对村(社区)“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进行管理;

7.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对离退休人员、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情况发生;

8.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印发《安宁市2023年社会保险服务“百企千人”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分层级的多支安宁市社保服务“百企千人”行动先锋队。精准识别“八类”重点群体,建立了安宁市扩面增效八+N类人群参保实名库,并按月进行动态更新,以点促面,打开了安宁市参保扩面增效工作局面。

2.为落实云南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打造“康乃馨”行动安宁社保服务品牌,安宁市社保中心组建了分层级数十支社保服务先锋队,以“社保服务进家门,落实保障到个人”服务理念,结合安宁实际,围绕“八类参保群体”确定宣传内容,征集参保单位服务需求,常态化开展“三出进三深入”社保服务,通过企业点单社保上门、上门走访企业等形式,为安宁市各类企业送最温暖、最贴心、最实用的“康乃馨”社保服务;开展了“适老化”关爱活动,建立特殊群体实名库,为特殊群体提供不同形式社保上门服务,累计服务5971人次。

3.按时足额发放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定期待遇人员各项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到位;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939户,参保人数67834人,完成昆明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67400人的100.64%;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增资调待工作。

4.为使社会保障卡成为安宁市人民群众的“明白卡”“便捷卡”“幸福卡”“感恩卡”。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将社会保障卡制卡、发卡工作紧密融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中,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当先锋打头阵,社保中心、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办、上门办等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全年无休零距离暖心服务,将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细化、量化,分层压实街道和村(社区)的主体责任。电子社保卡申领人数完成昆明市年度下达任务指标数的127.66%,在昆明市20个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中排名第一。

5.为构建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社公共服务便利化,打造“人社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结合安宁市邮政网点分布实际情况打造安宁市柳树花园嵩华路邮政支局为昆明市第一批“邮政代办社保业务便民服务示范点”。目前邮政社保业务代办点已可受办参保登记类等12项高频业务,保险基础信息变更类8项业务,查询打印类业务22项事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稽核科、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科、社会保险待遇审核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4人(离休8人,退休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8人,退休6人)。离休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主要原因是新增8名离休人员为全市8家单位由本级财政承担离休费的人员,离休费由我单位统筹安排,故8名离休人员2023年由我单位填列。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45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5.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7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8.92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一)机关事业离退休费预算增加,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代发安宁市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由于机关事业新增退休人员247人,且2022年8月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增资调待,总发放金额增加,因此机关事业离退休费预算增加;(二)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预算增加,安宁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由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发放,由于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8月增资调待,发放金额增加,因此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预算增加;(三)“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增加,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于2022年8月向财政局上缴了“三委”干部专户闲置资金2,800.00万元,并在2023年预算中将“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因此项目预算增加“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的资金预算;(四)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拨付2023年度失业动态监控检查费用导致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8.75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离退休费预算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预算增加,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1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拨付2023年度失业动态监控检查费用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45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0万元,占总支出的8.63%;项目支出4,984.70万元,占总支出的91.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8.14万元,增长13.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62.69万元,下降88.61% 项目支出增加4,300.83万元,增长628.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发放全市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费用,2022年该项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3年预算时调整至项目支出列支4,002.36万元,因此基本支出大幅度减少,项目支出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8.80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68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4.7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星农场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资金9.70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比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测算其所应享受的待遇标准进行差额补足;

2.2022年考核优秀机关工勤人员嘉奖专项资金0.30万元,用于对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林妍伶等 739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邝春丽等 33 名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嘉奖;

3.2022年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0.75万元,用于对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嘉奖;

4.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专项经费5.70万元,提升部门服务水平,高效、便捷的为人民群众提高社保服务,为参保职工提供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服务、提供社保个人信息查询、打印、养老转移邮汇和企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基数核定工作经费;

5.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统筹外资金4002.3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次性待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813干部补贴)发放;

6.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及中小学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省级补助资金4.43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补足差额到当地政府办同类人员标准;

7.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09万元,用于安宁市社保中心退休职工丁世德去世,其妻子按城镇户口每月享受910元生活困难补助;

8.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788.40万元,用于企业独生子女费发放;

9.“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71.97万元,用于村社区“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5.7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38.13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代发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在基本支出中列支3,641.14万元,2023年从项目支出中进行列支,共支出4,002.36万元,增加361.22万元;行政运行减少20.43万元。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2023年纳入预算项目,共支出171.96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2023年较2022年增加128.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红星农场退休教师待遇补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7%。主要用于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运行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费、昆明红垦星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退休教师年度待遇补差补助费、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单位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23年未产生“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两年均未产生“三公”经费的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7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原有办公设备性能下降,需要进行维修,办公经费增加。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3万元,固定资产22.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时,持有《独子证》可加发5.00%的独生子女费。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区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用于退休人员活动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各项经费。

四、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资金。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615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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