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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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是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他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精心组织、认真筹备,顺利召开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在市委领导下,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11日至13日在安宁会堂召开。
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安宁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了安宁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表决通过了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依法选举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名委员;表决通过了安宁市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这些丰硕成果,真实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推进安宁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
2.发挥主体作用,在促进代表履职中凝聚人大力量
一是抓实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常委会坚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9月份,组织50名市人大代表赴苏州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为全体代表订阅报刊杂志、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保证代表及时获取履职所需材料。抓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管理和使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系,加快代表网上工作站建设,拓宽代表履职途径。按时拨付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代表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抓实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常委会坚持以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抓手,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认真指导安宁市各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33次,督促各代表小组使用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管理效率。邀请代表13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检查、视察等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组织开展的活动,增加代表对国家事务管理的参与度。
三是抓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把处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坚持提出环节重质量、交办环节重规范、督办环节重落实、评议环节重公开的做法,常委会及时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收到的2件议案和319件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其中,237件建议、59件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2件建议交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3件代表建议、1件代表意见交由市人民法院办理,其他31件建议转为工作参考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建议13件,予以重点督办。及时召开党群部门与人大代表建议沟通座谈会,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加大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重视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作用,针对督办不力的建议,可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由主要领导牵头,以“代表建议回头看,现场办公盯着办”的方式,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办公,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是抓实代表工作站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秉着“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作用发挥出来”的理念,实行一站一策,挖掘特点、突出亮点,通过“上级代表做引领、本级代表当先锋、宣传带动一批人”的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用好工作站平台。截至目前,四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先后开展站内站外活动50余次,各级人大代表和专业顾问参加活动260余人次,提出议案1个,昆明、安宁两级代表建议30余条,上报涉及17部法律基层意见97条,突出了专业特色、聚集了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有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主动担当作为,在推进守正创新中加强人大建设
(1)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抓紧抓牢“关键少数”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监督,全面压实机关党支部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各项工作任务的主体责任。促进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凸显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刻把握人大常委会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学习+集中研讨”的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抓紧抓实意识形态主阵地,抓牢抓实人大宣传平台,有力唱响了安宁人大工作的主旋律。
(3)强化作风建设。常委会班子带头践行“三报告两清单一销号”要求,当好“施工队长”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改进文风会风。全面支持和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及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安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对人大街道工委的联系,开展人大工作专题交流会,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街道工委之间,街道工委与街道工委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工作质效,力求在推动安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
(4)强化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常委会机关重点工作落实机制,制定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切实提高常委会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优化“党组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调度、委员会合力落实”的工作运行模式,做到工作安排聚焦中心、统筹调度凝聚合力、贯彻落实聚力成效,构建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委室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9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17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5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56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在职人员减少4人,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减少65.52万元,且增加长期聘用人员经费25.31万元,本年度严格按照要求支出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5.15万元,其他公用经费减少2.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3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市委组织部拨入2022年退休支部返还党费0.3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15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13万元,占总支出的82.48%;项目支出201.60万元,占总支出的17.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46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4.5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57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在职人员减少4人,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减少65.52万元,且增加长期聘用人员经费25.31万元,本年度严格按照要求支出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5.15万元,其他基本支出经费增加0.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组织部返还人大党费专项资金0.39万元,减少2022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59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0.3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9.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
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3.54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06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安财笺〔2023〕2474号信息化建设经费13.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系统维护费、财务服务费、档案整理服务费等;
2.安财笺〔2023〕2474号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经费4.67万元,主要用于检查视察调研的会议费、租车费;
3.安财笺〔2023〕25号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春节政府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39.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建走廊建设、楼道修缮费;
4.安财行〔2023〕40号安宁市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及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公务员奖励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
5.安财笺〔2023〕2474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4.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会议费、相关资料印制费;
6.安财发〔2023〕5号医疗照顾人员专项补助资金2.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照顾人员补助;
7.安财笺〔2023〕4136号人大宣传专项资金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征订各类报刊费;
8.安财请〔2023〕1号人大代表工作专项资金13.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9.安财代管〔2023〕19号组织部返还人大党费专项资金0.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学习书籍费;
10.安财笺〔2023〕86号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专项资金91.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七届二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费、误工费、系统维护费、资料印制费等;
11.昆财行〔2022〕132号2022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12.安财发〔2023〕5号遗属补助经费3.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13.安财发〔2023〕5号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法律顾问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律师顾问费;
14.安财笺〔2023〕917号安宁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支部活动租车费、观影费;
15.安财笺〔2023〕3907号安宁市招商引资及时奖励经费项目资金0.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招商引资奖励;
16.安财笺〔2023〕2474号退休干部活动经费4.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组织退休干部各类活动经费;
17.安财行字〔2023〕100号政府采购专项经费4.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电脑、保密柜等资产;
18.昆财行〔2023〕94号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专项资金6.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47.51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1.2023年较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44.57万元,其中主要项目为:2023年我部门在职人员减少4人,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减少65.52万元,且增加长期聘用人员经费25.31万元;本年度严格按照要求支出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5.15万元,其他基本支出经费增加0.79万元。2.2023年较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2.95万元,主要是2023年减少2022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59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0.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7%。主要用于人大监督4.67万元,代表工作22.77万元,行政运行667.80万元,人大会议96.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6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62.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00万元,死亡抚恤3.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29.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31.4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8.1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人大活动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06万元,下降20.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要求支出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5.15万元,邮电费减少0.15万元,差旅费增加2.64万元,培训费增加0.19万元,且根据财政要求,长期聘用人员的经费2022年使用劳务费支出,2023年改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与上年对比劳务费减少16.3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72万元,福利费增加0.42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03万元。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98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4.75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8.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6.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3万元,固定资产43.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指按照选举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四、人大监督:又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10101111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1022053845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