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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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春节、八一四班子领导带队慰问驻市部队官兵,慰问品价值131.00万元;对接市教体局为44名现役军人子女协调入园入学事宜;
2.举办2023年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00余人;实现退役军人就业160人;开展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帮助退役士兵完成大学生士兵复学30名;2023年6月,为符合发放条件的10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64.25 万元;
3.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人,均全部安置到公务员岗位;接收移交退休干部1名、退休士官1名,已办理移交手续;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8人(其中自谋职业5人,企、事业编23人);
4.2023年1至12月发放各项优抚资金26863 人次、2538.46万元;
5.春节、八一慰问我市优抚对象5486人次、279.98万元,实现优抚对象慰问全覆盖;
6.2023年1~12月帮扶援助913人次,发放援助金共计366.36万元;
7.共为13位荣获个人三等功和88位荣获“四有”优秀士兵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受奖喜报、牌匾及奖励金57.00万元;
8.为9856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完成优待证申领,完成申领受理率103.00%;
9.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及家属2014件2445人;办理上级交办、市长热线转办、本级来访等退役军人信访件28件,办结率100.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并入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核算,部门决算只编制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故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5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0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6.9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0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28.05万元,增长1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3.50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是:“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内调减5.96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科目内调增193.40万元,“2080802 伤残抚恤”科目内调增439.08万元,“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科目内调增1,242.42万元,“2080805 义务兵优待”科目内调增44.69万元,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科目内调增170.00万元,“2080808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内调增25.32万元,“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内调增101.91万元,“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科目内调增266.41万元,“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科目内调增185.95万元,“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科目内调减8.19万元,“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科目内调减123.06万元,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目内调增12.24万元,“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科目内调减71.17万元,“2082801 行政运行”科目内调减18.86万元,“208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内调减16.24万元,“2082804 拥军优属”科目内调减25.00万元,“2082850 事业运行”科目内调减8.29万元,“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科目内调减201.50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内调减0.71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科目内调减1.34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内调减0.12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内调增9.95万元,“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内调增108.46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科目内调增0.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55万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是:2023年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军休干部年度定期增资款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3.7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6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44万元,占总支出的8.86%;项目支出6,021.93万元,占总支出的91.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88.90万元,增长17.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3.16万元,增长93.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外聘人员工资福利在项目经费中列支,2023年外聘人员工资福利在基本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列支,故较上年增加288.34万元,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05.74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各项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2080801 死亡抚恤”科目内较上年增加70.61万元,“2080802 伤残抚恤”科目内支出较上年增加73.36万元,“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科目内较上年增加170.00万元;
2.202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的人数为4人,较2022年增加3人,由“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科目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助较上年增加278.48万元;
3.搬迁7冢散葬烈士墓和44冢军人墓,由“2080808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内新增支出56.32万元;
4.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在2023年补发且2023年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1人,此二项均由“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内支付,较上年增加86.8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7%。人员经费支出人均8.32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3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21.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项目名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全年执行数资金明细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上年结转资金 | 其他资金 | ||
合 计 | 60,219,375.89 | 59,996,615.68 | 20,260.21 | 202,500.00 |
昆财社〔2022〕67号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39,936.88 | 39,936.88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59号下达2022年“八一”走访慰问经费 | 10,400.00 | 10,400.00 | 0.00 | 0.00 |
安财社〔2023〕27号事业人员优秀奖励经费 | 1,500.00 | 1,5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21号下达2022年节日慰问补助资金 | 12,400.00 | 12,4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97号下达2022年退役士兵安置省级补助经费 | 2,720.00 | 2,720.00 | 0.00 | 0.00 |
安财发〔2023〕5号优抚对象死亡抚恤专项资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93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省级医疗保障经费 | 17,300.00 | 17,3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91号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第二批)经费 | 42,135.00 | 42,135.00 | 0.00 | 0.00 |
安财发〔2023〕5号清明祭扫、文山红河祭扫活动、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 | 52,482.00 | 52,482.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61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第一批)经费 | 5,270,000.00 | 5,270,000.00 | 0.00 | 0.00 |
安财笺〔2023〕2233号追加现役军人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的资金 | 212,484.30 | 212,484.30 | 0.00 | 0.00 |
安财行〔2023〕40号行政人员三等功奖励经费 | 3,000.00 | 3,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43号下达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 670,000.00 | 670,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51号下达2023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市级补助经费 | 57,983.27 | 57,983.27 | 0.00 | 0.00 |
安财社〔2023〕8号集中搬迁安宁市历史遗留散葬军人墓经费 | 563,200.00 | 563,2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23号下达退役军人事业2023年春节慰问市级补助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26号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1,017,300.00 | 1,017,300.00 | 0.00 | 0.00 |
安财发〔2023〕5号退役军人安置补助专项资金 | 2,543,976.37 | 2,543,976.37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107号下达2023年市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 | 66,508.30 | 66,508.30 | 0.00 | 0.00 |
安财社字〔2023〕41号调剂退役军人安置经费 | 1,630,352.40 | 1,630,352.40 | 0.00 | 0.00 |
安财代管〔2023〕6号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2023年情暖老兵春节慰问资金 | 160,000.00 | 0.00 | 0.00 | 160,000.00 |
安财发〔2023〕5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培训专项经费 | 184,705.00 | 184,705.00 | 0.00 | 0.00 |
安财发〔2023〕5号辅助业务购买服务专项经费 | 33,098.00 | 33,098.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95号下达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 | 1,077,750.00 | 1,077,75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98号2022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第一批)专项经费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88号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 | 899.00 | 899.00 | 0.00 | 0.00 |
安财代管〔2023〕26号代管户2023年情暖老兵八一慰问经费 | 2,000.00 | 2,000.00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义务兵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奖励金专项资金 | 1,970,280.60 | 1,970,280.6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63号2023年度省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补助经费 | 99,486.96 | 99,486.96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70号2023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 | 1,465,479.48 | 1,465,479.48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27号下达2022年和2020年省级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经费 | 9,600.00 | 9,6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22号下达2022年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 | 61,591.30 | 61,591.30 | 0.00 | 0.00 |
安财笺〔2023〕2370号重新安排八一慰问驻市部队资金 | 558,607.70 | 558,607.7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19号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市级抚恤补助经费 | 47,876.00 | 47,876.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207号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第一批)经费 | 4,860,000.00 | 4,860,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43号下达2023年中央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 129,100.00 | 129,1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88号下达2022年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第二批)经费 | 4,000.00 | 4,000.00 | 0.00 | 0.00 |
安财代管〔2023〕6号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2023年情暖老兵春节慰问资金 | 5,000.00 | 0.00 | 0.00 | 5,000.00 |
昆财社〔2022〕58号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 | 491,194.16 | 491,194.16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专项经费 | 7,000.00 | 7,000.00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伤残抚恤专项资金 | 757,045.73 | 757,045.73 | 0.00 | 0.00 |
安财发〔2023〕5号其他退役安置专项经费 | 55,332.14 | 55,332.14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60号下达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资金 | 291,000.00 | 291,0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66号2022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 556,908.04 | 556,908.04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其他优抚支出专项经费 | 8,843,633.63 | 8,843,633.63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24号下达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17,317,400.00 | 17,317,4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87号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508,800.00 | 508,8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44号2023年退役口省级春节走访慰问经费 | 18,000.00 | 18,000.00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其他退役军人事务专项经费 | 480,847.01 | 480,847.01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14号2022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第二批)经费 | 151,100.00 | 151,100.00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 480,420.79 | 480,420.79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无军籍职工津补贴专项资金 | 191,826.92 | 191,826.92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死亡抚恤专项资金 | 170,143.30 | 170,143.3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8号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591.00 | 591.00 | 0.00 | 0.00 |
安财代管〔2022〕6号2021年度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定期增资和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经费 | 37,500.00 | 0.00 | 0.00 | 37,500.00 |
昆财社〔2023〕82号下达203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2,293,200.00 | 2,293,2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52号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 2,400,358.39 | 2,400,358.39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206号下达2022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第一批)经费 | 251,300.00 | 251,3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30号下达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春节走访慰问市级补助经费 | 5,400.00 | 5,400.00 | 0.00 | 0.00 |
安财发〔2023〕5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专项经费 | 252,612.41 | 252,612.41 | 0.00 | 0.00 |
昆财社〔2023〕92号下达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经费 | 368,300.00 | 368,300.00 | 0.00 | 0.00 |
安财请〔2023〕1号双拥专项经费 | 919,249.60 | 919,249.6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83号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 34,800.00 | 34,800.00 | 0.00 | 0.00 |
昆财社〔2022〕54号下达2022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经费 | 20,260.21 | 0.00 | 20,260.21 | 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6.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
1,023.50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是: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各项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2080801 死亡抚恤”科目内较上年增加70.62万元,“2080802 伤残抚恤”科目内支出较上年增加73.37万元,“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科目内较上年增加170.00万元;
2.202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的人数为4人,较2022年增加3人,由“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科目内支付自谋职业金较上年增加278.48万元;
3.搬迁7冢散葬烈士墓和44冢军人墓,由“2080808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内新增支出56.32万元,4.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在2023年补发且2023年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1人,此二项均由“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内支付,较上年增加86.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2%。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4万元;
(2)死亡抚恤支出218.26万元;
(3)伤残抚恤支出515.70万元;
(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294.92万元;
(5)义务兵优待支出1,257.79万元;
(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170.00万元;
(7)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56.32万元
(8)其他优抚支出1,145.65万元;
(9)退役士兵安置支出525.61万元;
(10)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321.51万元;
(11)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19.23万元;
(12)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22.22万元;
(1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2.44万元;
(14)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53万元;
(15)行政运行支出129.98万元;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6万元;
(17)拥军优属支出153.60万元;
(18)事业运行支出96.61万元;
(1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36.4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6.59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5.05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6.93万元;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5万元;
(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8.6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为部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减少7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减少77.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2023年较上年接待批次少4次,接待人数少32人,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35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及军创园建设有关经验做法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0万元,比上年增加4.79万元,增长32.09%,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上级外出培训较多如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培训班、党性引领作风革命专题培训班,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4.7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行政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6.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8万元,固定资产14.1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4.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死亡抚恤: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三、伤残抚恤: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各种伤残补助费。
四、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
五、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按国家统一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专门经费。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