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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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做好街道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和开展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做好街道人大代表联系及相关工作。
3.研究本街道经济发展、城市(乡、镇)管理、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好经济发展计划,服务全市经济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综合发展实力;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做好社区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工作。
4.以城市(乡、镇)管理、村(社区)建设服务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推进街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居环境提升。
5.发展街道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6.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信访、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事务、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民族宗教、老龄、普法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7.按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经济建设为主心,抓项目、扩投资,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全力以赴抓经济,各项主要指标稳中向好。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269.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 266,565.00万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7,711.00万元;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00%和8.00%以上。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招商引资持续发力。专班化负责祥丰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配套450万吨/年磷矿浮选项目等重点项目,围绕“全链条推进、全过程配合、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发力,努力让所有项目都能落地生根、茁壮成长。目前,县街街道建设项目19个,总投资近67.00亿元,其中5,000.00万以上项目6个。建成项目储备库,纳入储备库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27亿元。
2.以三农建设为重心,固基础、建试点,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发展。
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县街街道以“一个中心(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作为街道中心工作落实)、两个目标(耕地总量一亩不减少;耕地流出问题必清零)、三种方式(完善用地手续、进出平衡和就地恢复)、四个举措(健全工作机制体制,组建工作专班;一宗一策倒排时限;日调度、周通报,纳入年终考核;纪工委、国土资源双监督,压实责任,杜绝虚假整改)”工作思路,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有力的整改举措高效如期完成了781.62亩整改工作任务。二是保障传统种养两业稳定发展,扎实做好高原“土特产”文章。积极落实种养两业扶补政策,禽畜养殖、烤烟及大小春农作物种植、蔬菜种植及销售情况正常;坚持以红梨品牌建设管理为主线,种植红梨面积为5034亩(一代红梨提质增效示范500亩,二代红梨品种改良种植207亩),辖区高原特色水果(葡萄、樱桃、蓝莓等)种植面积达11087亩;扶持村组集体发展林下经济,村组集体年增收76.00万元;辖区共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昆明市级家庭示范农场3家、安宁市级家庭示范农场1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1家,县街农业生产向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趋势正在形成,正朝着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种养殖户增收的目标迈进。三是充分发掘乡村资源,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石庄村作为安宁市级“三变改革”试点,通过盘活“老三资”、建立经济、土地、劳务、置业、旅游“五大合作机制”,依托独有的滇剧文化资源优势,发展食用菌、二代红梨等特色种植、农耕文化体验、餐饮旅游、农村电商等集体产业,同步推进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振兴,村集体经济收益从2020年5.00万元增至2023年底村集体收益预计达100.00万元;扎实推进雁塔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村“巩固提升”示范建设,石庄戏曲村项目、雁塔农文旅建设项目、太阳冲“五个一展示中心”项目、双村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成功申报了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023年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成功落地石庄;借助与安宁职教园区融合发展之势,积极开展与属地院校的文化交流和人才合作,与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等6所院校签订战略协议,深入推行校地融合发展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3.以民生保障为责任,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民生福祉有效增进。
一是实施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投资220.00万元完成后厂和曾冲等4个村小组合计5公里村间道路提升改造;投资568.00万元新建完成原少管所至山口村供水工程,彻底解决了多年来王家庄片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好义村、县街村、耳目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建成运营老服务机构(含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互助食堂、互助养老服务站)共11家,日均服务老年人500余人。二是民生保障网络越织越密。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6人、发放救助资金435,816.00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老人、残疾人员合计1375人次、发放慰问资金554,100.00元,发放残疾“两补”、残疾托养补助557,800.00元,办理发放老龄人生活补助55873人次4,737,520.00元,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24417人。制定《县街街道办事处奖学助学实施方案》,通过财政预算保障、倡导企业(个人)及村集体定向奖补,年度奖补优秀学生25人、扶补困难学生51人,发放奖补金额74,000.00元,发放助学资金12,900.00元;持续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干部职工一对一帮扶建档立卡户,积极链接各类扶补政策和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帮助建档立卡户增收,雨露计划补助12人,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5人5,000.00元,贫困户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救助10人10,000.00元。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美化。11个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组建完成,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国卫复审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以底线思维定边界,安全环保两手抓,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按照“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思路,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加强重点区域日常排查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以铁的手腕和举措,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制度化、常态化,坚决维护矿业秩序稳定。四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与此同时,人事、统计、保密工作积极推进;档案、民族工作得到加强;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老干、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3.为民服务中心;
4.综合执法队;
5.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纳入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在编实有车辆超过实有车辆编制6辆,主要原因是实有车辆中6辆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下拨用于防火工作的车辆,虽在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核算,但不在我单位编制内。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6,55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0.16万元,占总收入的95.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3.08万元,占总收入的4.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13万元,增长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15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本年减少政府性项目债务经费231.43万元,同时增加其他项目经费8.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68.28万元,增长1,081.7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人居环境整治(扬尘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71.94万元、石庄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第一年土地管护补助经费89.00万元、其他项目经费7.3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6,62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09万元,占总支出的30.75%;项目支出4,586.84万元,占总支出的69.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0.69万元,下降3.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26万元,增长9.3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64.39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25.06万元,同时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由上年项目支出劳务费调整至其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189.45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8.87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办公费0.4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福利费1.0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3.95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安宁市河道清淤工程主体工程专项工作经费30.00万元、政府性项目债务经费231.43万元、县街街道红梨产业提质增效扶持专项资金160.00万元,同时其他项目经费增加17.4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7.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4%。人员经费人均支出为11.39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支出为1.38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6.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流动人口协管员专项经费12.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流动人口协管员补助,保证流动人口协管员权益。
2.2023年人大代表工作专项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各项监督、调研工作,积极反映基层呼声、化解基层矛盾,作为政府机关与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保证代表工作正常开展。
3.政协委员工作室、协商议事室专项经费2.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协委员活动正常开展,做好政协协商事项。
4.行政机关运行专项经费136.5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网络服务及通信费、档案日管理经费、法律顾问服务费、车辆运行经费、接待费、会议伙食费及临时性工作经费、办公楼、宿舍的维修及保洁、绿化管护,确保水电畅通,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做好职工后勤保障工作,使职工安心工作。
5.春节慰问“困难母亲”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母亲”,积极关注弱势妇女群体,让贫困母亲感受到党和社会大家庭的关爱,激励广大妇女同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共建和谐安宁。
6.“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夯实党员队伍,壮大党员力量。
7.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仁求碑文物安全巡查人员薪资补助专项经费4.2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要求,核拨2022年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巡查人员薪资补助经费。
8.2022年60岁以上农村党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5.3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60岁以上农村党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展现60岁以上农村党员的关爱,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9.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专项经费20.6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基层禁毒工作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10.2023年中秋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专项经费0.30万元,主要用于中秋节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充分体现全社会对道德模范的尊敬和关爱,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11.综治维稳补助专项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化解、学习教育培训等会议,报刊征订、开展各类教育培训等,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及突发性群体矛盾纠纷调解、安保维稳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等稳控、不可预知(进京非访、劝返等)工作,平安创建、禁种铲毒、反邪防邪、群众工作、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实现辖区持续稳定。
12.车辆购置专项资金11.6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业务用车1辆,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能够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全面推进社保工作的发展。
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嘉奖专项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工作争先创优,嘉奖工作中优秀的机关工作人员,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14.春节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专项经费0.3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礼遇帮扶、慰问关爱道德模范工作。
15.公务员及时奖励金专项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及时奖励工作。
16.2023年60岁以上农村党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5.9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60岁以上农村党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展现60岁以上农村党员的关爱,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17.关爱老干部专项经费5.1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当年上级下达的目标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关爱。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进一步提高县街街道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质量,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安度晚年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8.社会治安维稳、群众工作、禁种铲毒、反邪防邪、流动人口管理等维稳专项资金2.4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化解、学习教育培训等会议,报刊征订、开展各类教育培训等,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及突发性群体矛盾纠纷调解、安保维稳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等稳控、不可预知(进京非访、劝返等)工作,平安创建、禁种铲毒、反邪防邪、群众工作、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实现辖区持续稳定。
19.为民服务中心业务专项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完善的中心服务机制,改善为民服务工作环境,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20.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资金0.3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工作和社会建设工作。
21.2023年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专项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工作。
22.经济普查专项经费22.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专业试点工作,了解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和产业活动组织,为全面开展经济普查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3.202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员补助经费0.58万元,主要用于做好辖区内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便更好地做好人口变动情况的统计调查。
24.劳动力调查员补贴专项经费2.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劳动力调查员津贴,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
25.住户收支记账补贴专项经费4.74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辅调员及调查户记账,推进安宁市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和电子化数据采集,提升民生调查监测能力。
26.宗教事务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有序。
27.耳目清真寺改造补助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耳目清真寺改造工程,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有序。
28.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服务专项经费14.4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服务,提高档案数字化程度。
29.工会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送温暖专项经费0.33万元,主要用于积极开展工会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送温暖活动,以及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增进机关职工的身心健康;关心关爱职工生活,了解职工疾苦,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30.机关工会活动专项经费19.31万元,主要用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多种形式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开展职工节日、生日慰问;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热情地帮助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建设一支团结、积极向上的职工干部队伍。
31.西部志愿者及见习生专项补助经费3.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西部志愿者,大学生见习实习补助,为西部志愿者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提供保障。
32.街道妇联专项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安宁市妇联及县街街道妇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法治宣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家庭创建工作及维权工作。
33.基层党建办党建专项经费29.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暨考核管理,青年人才管理培养,常规性工作,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党员电教片制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4.2023年下半年60岁以上困难党员专项经费11.4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60岁以上生活困难党员,提高困难党员生活水平,减轻家庭负担。
35.2022下半年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党员定期补助专项经费11.9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60岁以上生活困难党员,提高困难党员生活水平,减轻家庭负担。
36.2022年优秀嘉奖及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奖励专项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的评选、报送及表彰工作,表彰先进。
37.2022年度“五个先锋”奖励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优秀人员的评选、报送及表彰工作,表彰先进。
38.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专项资金1.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推动两新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增强党组力量。
39.街道党校办学经费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党校办学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0.党校办学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41.村(居)委会老党员、老干部定期补助专项资金13.71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全面落实完成各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持续全面提升街道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着力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持续全力加强街道党校、“智慧党建”内外网建设,持续全面做好组织、干部、人才、基层治理、党员管理教育。后备力量、青年人才的管理培养、离退休干部等各项常规性工作。
42.党工委宣传专项资金6.40万元,主要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参加安宁市“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深入推进“工业立市”“昆安融城”“共同富裕”“生态优先”四大战略,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
43.统战事务专项经费0.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好统战人士工作,促进团结和谐;认真开展好社区建设工作;重视并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力促社会和谐发展。
44.武装部专项经费29.8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武装保障工作、民兵事业建设等工作。
45.石江派出所辖区专项经费4.32万元,主要用于对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反恐防暴、防邪反邪教、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实现辖区基本稳定,维护辖区内社会政治稳定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防止各类风险聚积扩散,促进社会局面安定有序、长治久安。
46.县街派出所辖区护村队人员工资及业务专项经费36.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平安创建、对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反恐防暴、护村队建设,实现辖区基本稳定。
47.司法所基层司法业务专项资金0.3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法治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日常办公运行等工作。
48.石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补助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石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软硬件同步建设。
49.教育助学专项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为户口在县街街道的高考考生且高考分数达到当年一本录取线给予奖励。
50.2023年安宁市农民技术职称技师、高级技师津贴专项经费1.63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提升农民技术水平。
51.村(社区)科普员补助经费1.3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科普工作,保障村社区科普工作者工作经费。
52.科普重点工作补助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建设科普宣传栏及科普惠农服务站。
53.农技协会开展活动补助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农民参与新农村农民科学素质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54.基层科普行动和科普重点工作补助专项资金12.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建设科普宣传栏及科普惠农服务站。
55.科普惠农专项资金2.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函大”培训,进行科普宣传活动。
56.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4.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免费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文化站日常运营及建设,提高群众阅读能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专项资金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58.后备干部人员经费专项资金11.8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县街街道村(社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拓宽村(社区)干部来源渠道,有效改善基层队伍结构,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生机活力,夯实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础。
59.县街街道宁泊社区成立补助专项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职教园片区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建设县街街道宁泊社区。
60.村居委会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资金5.93万元,主要用于通过考核兑现奖金和表彰奖励及提高村组干部的待遇提高各各村(居)委会、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责任感及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的稳步、健康发展。
61.重大节日关爱专项资金17.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中秋节对驻地部队、全街道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军烈属、困难户关爱工作,做好重大节日对困难群众及干部的慰问工作,切实减轻困难家庭负担,体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
62.引导性培训补助专项资金2.60万元,主要用于普及就业意识,培养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扶持,完善就业服务,为广大农村青年创业和就业搭建了一个平台,进一步加强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批量转移和有序流动,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建设。
63.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专项经费2.1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干部创业担保贷款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为稳定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64.遗属生活补助专项经费4.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遗属本人户口类型(城镇、农村),以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按享受规定的系数计发遗属生活补助。
65.春节优抚对象座谈会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及其他优抚对象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66.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运营保障补助资金39.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内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运营工作。
67.老年人关爱专项资金2.99万元,主要用于在敬老节之际开展关爱慰问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
68.殡葬管理补助专项经费24.0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推行火葬优惠政策,推行火化区。
69.火化补助专项经费11.0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推行火葬优惠政策,对火化安葬人员家属给予补助。
70.两个公益性公墓管理专项经费17.46万元,主要用于两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生产、生活、绿化用水,水费和运费及两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绿化、养护、卫生清运承包费。
71.农村居民遗体火化补助专项经费34.95万元,主要用于对县街街道10个村(居)委会、55个村(居)民小组,村民死亡给予交通费、遗体火化、骨灰公墓安葬补助。
72.2022年1至12月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补助专项资金47.29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
7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重阳节专项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提高单位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74.县街敬老院工作人员薪资补助专项经费48.5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敬老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发放人员补助,提升服务水平。
75.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星级评定专项补助资金23.00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评级,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水平。
76.居家养老服务单位运营管理补助专项经费74.3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辖区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77.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老年人用餐服务补助专项经费18.82万元,主要用于做好老年人用餐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78.敬老院机构运营补助专项资金4.19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日常运营维护,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79.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老年人补助专项经费18.82万元,主要用于做好老年人用餐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80.残疾人培训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对30名残疾人取证补助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补助,提高残疾人收入,展现人文关怀。
81.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专项经费3.24万元,主要用于选聘农村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农家书屋管理员给予生活补助,促进我市农村残疾人就业,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
8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专项经费5.04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筛查诊断,进一步评估分析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情况,并给予针对性的治疗、随访管理,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率和精神残疾发生率。同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综合预防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83.敬老院专项资金3.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敬老院文体活动、更新敬老院设施,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辖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使特困供养人员真真实实感受老有所依的惠民政策、安度晚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8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资金5.27万元,主要用于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补助,提高人员家庭收入;开展文娱活动;进行节日走访慰问。
85.卫生健康专项经费10.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消灭四害孳生地,减少疾病传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做好街道HIV检测工作,进一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确保艾滋病人早发现、早治疗,消除广大群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做好防艾工作;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建设健康街道。
86.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9.25疫情临时静态管辖区疫情防控经费,提升防控水平,促进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87.计划生育专项经费27.39万元,主要用于及时发放育龄群众所需避孕药具,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健康体检及筛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妊娠,对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的家庭实施奖励,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时送温暖,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群众的切身利益。
88.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专项经费4.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辖区内计划生育宣传员发放生活补助,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生产生活能力。
89.卷烟市场乱象整治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整治卷烟市场乱象,提升卷烟市场治理水平。
90.交通劝导站专项经费2.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宣传、保障劝导站人员保险等支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
91.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岗位补贴专项经费28.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发放岗位补贴,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促进常态长效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降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92.两违建筑整治执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有效开展县街街道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控制和查处违建行为,营造整洁优美和舒适的人居环境。
93.工程偿债经费62.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偿还工程债务,提升政府公信力。
9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专项经费2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宣传、集镇基础设施改造、集镇路灯维修和更换、集镇公厕改造、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等费用支出,农村危旧房改造(四类人员)工程补助等工作的有序进行,将县街打造成美丽城镇。
95.县街园林绿化建设及维护专项资金52.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内集镇综合管理、村庄保洁、垃圾清运、村庄保洁、园林绿化、县街村小组小庙绿化地租金等工作的有序进行。
96.扬尘治理专项资金176.0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人居环境整治(扬尘治理)工程,保障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持续改善。
97.春节政府性投资项目专项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总体规划编制、现代玫瑰产业示范园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促进地区建设与发展。
98.202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期)用地专项资金17.6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推动安宁“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
99.耕地排查整改专项经费77.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零容忍”的要求进行耕地排查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消除违法状态,推进耕地整改恢复。
100.河湖渠库巡查保洁员补助专项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河湖渠库巡查保洁员生活补助,提高河湖渠库巡查力度,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切实做好我市河、湖、渠、库的管理保护工作。
101.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专项资金4.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全省、昆明市、安宁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做好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工作。对照《昆明市2023年社会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及《安宁市2023年社会治理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102.烤烟相关项目补助专项资金31.55万元,主要用于烤烟病虫害防治、中耕管理、抗旱育苗等各生产环节补助及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增加街道农业经济收入及农民人均收入。
103.动物防疫专项经费42.9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工作,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做好日常监督管理,预防非洲猪瘟、猪口蹄疫、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抑制染疫动物流入当地,降低当地发生重大动物疫病风险。
104.都市驱动型乡村创新实验区驻村工作队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探索乡村经营机制。厘清政府、村集体公司、乡村CEO、投资商、村民等“角色定位”,明确职能职责和权属范围,出台配套机制和运行办法,总结形成一套“效率高、职责清、运行畅”的乡村市场化运营机制。
105.“螳川人才”培育项目专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人单位人才培养、人才奖补申报,鼓励用人单位吸引人才,改善人才生活水平,提升人才幸福指数,实现人才强市战略。
106.农业农村管理专项资金0.6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安排;粮油、蔬花卉、水果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107.2022年烤烟绿色生产补助专项资金11.1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水利设施建设,弥补资金缺口,做好抗旱保苗、烤烟收购等相关工作。
108.部分重点项目(雁塔)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花巷提升项目计划。对村内旅游公厕、主干道、炮仗花巷、核心区周围进行提升改造,打造6条花巷,移栽种植乔木灌木400株,栽种花卉600平方米;搭设花架2处。
109.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王家庄)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王家庄“斗牛场”、公厕、整村绿化、村庄特色标志、宣传栏、景观小品及苗族文化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打造提升整村苗族特色风貌,促进文化产业、乡村旅游业得到更好地发展。
110.美丽休闲乡村(雁塔村)规范化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美丽休闲乡村。对村内旅游公厕、主干道、炮仗花巷、核心区周围进行提升改造。
111.林下种植产业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林下种植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立足自身特色资源禀赋,做优做强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112.县街街道红梨产业提质增效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二代红梨品种改良工作,支付专利费及树苗补助。
113.2021年烟农生物质烤房及种植品种(红大)补助经费1.09万元,主要用于烤烟病虫害防治、中耕管理、抗旱育苗等各生产环节补助及技术指导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增加街道农业经济收入及农民人均收入。
114.小红祥李氏宅院展示利用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7.16万元,主要用于小红祥村李氏宅院展示利用及配套设施工程修缮建设工作,以及李氏宅院文物的修复、开发和保护工作。
115.矿产资源整治值守人员专项经费17.24万元,主要用于对矿产资源整治值守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维护采矿业秩序稳定。
116.矿产资源恢复整治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盗采进山道路进行断路处理,恢复原先挖断的森林防火道路,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采矿业秩序稳定。
117.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47.2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开展县街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队日常运行;保证森林防火物资购置、宣传等费用;运兵车辆保险、燃油、维修费用;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工资;巡山守卡人员工资、保险及服装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用;森林防火其他经费;森林防火巡逻车辆租赁费用;森林防火突发事件预备经费;11个村社区(居委会)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保证林业工作正常运转。
118.巡山堵卡人员管护补助专项经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县街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队水电费;森林防火物资购置、宣传等费用;运兵车辆保险、燃油、维修费用;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工资;巡山守卡人员工资、保险及服装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用;森林防火其他经费;森林防火巡逻车辆租赁费用;森林防火突发事件预备经费;11个村社区(居委会)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119.抗旱专项经费4.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抗旱保水各项工作,通过抗旱保水物资储备,人员构建,对库塘进行安全管护及各类抗旱保水隐患进行及时处置,减少和防止灾害隐患或因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旱季人畜饮水的供给、和农田灌溉,保障群众生产安全。
120.农田水利专项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对拦河闸、水库、坝塘及闸阀进行检修,对55个村小组人饮设施进行维修,修复水毁工程,确保37座水库、坝塘,11道拦河闸,闸阀启闭灵活,在汛期内行洪通畅减少和防止灾害隐患或因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群众生产安全及稳定,确保人饮安全。并对辖区内的鸣矣河(县街段)、县街河、螃蟹河3条河道进行综合环境整治,对库塘、沟渠进行整治,由河长牵头,街道各部门和各村组配合,全面开展河渠湖库垃圾集中清运工作。
121.乡村振兴示范村(石庄)补助专项资金105.0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石庄村),改造农村人居环境。
122.双村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灌溉用水专项资金16.00万元,主要用于双村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灌溉用水工程建设;扩展产业种类和规模,实施第二轮菌种种植。
123.第四季度农村污水管理专项经费14.34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24.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项目补助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建设,结合“三变”改革的相关政策,村委会盘活、利用现有资源、资产,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同时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125.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70.00万元,主要用于戏曲村建设。包括戏曲人才培养、戏曲剧目创作、滇剧体验项目,舞台建设项目、无公害蔬菜种植项目、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
126.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127.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创建专项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推动安宁“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
128.龙和村基督教堂开展和谐寺观创建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县街街道龙和村基督教堂和谐寺观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稳定,保障少数民族利益,有效推动安宁“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
129.村组干部补贴专项经费334.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组干部补贴,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
130.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及考核奖励金专项经费1,032.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及通过考核兑现奖励金,保障村组干部待遇正常发放,更好履职为民,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131.大中型水库移民维稳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库区群众移民补助,提高移民经济收入。
132.石江社区省级示范社区创建专项经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辖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示进步创建工作。
133.追加农村电子商务产品上行专项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农产品价格,稳定物价,提高农民收入。
134.石庄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第一年土地管护补助经费89.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项目区土地管理。
135.应急中心安全生产、消防应急专项资金12.77万元,主要用于承办应急管理综合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各类森林火灾、防汛旱灾、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工作。
136.应急专干人员岗位补贴专项经费4.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应急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37.林业(扑火队)升级改造物资购置补助专项经费13.1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扑火队)购置升级改造防火物资。
138.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村级议事协商试验点专项经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村级议事协商试验点,全面推进协商在基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推进政协协商有效衔接,聚焦民生,解决社会治理难事,切实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
139.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86.1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辖区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40.县街街道雁塔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安宁市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雁塔村体育场地设施。
141.全民健身示范活动补助专项经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昆明”建设,切实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142.(代管资金)街道办事处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25.95万元,主要用于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档案、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协调街道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街道各部门推进落实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做好办公楼、宿舍的维修及保洁、绿化管护,确保水电畅通,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做好职工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街道全年工作正常进行,使职工安心工作,不会出现因后勤问题导致工作无法开展。
143.(代管资金)历年债务化解、“三农”项目扶持、机关运转应急工作等补助资金1.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应急工作、化解历年债务,扶持“三农”项目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144.(代管资金)绿色发展生态建设专项资金18.98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工作,提升人居环境。
145.(代管资金)县街街道办事处机关后勤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费22.69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好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下达给街道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好街道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做好办公楼、宿舍的维修及保洁、绿化管护,确保水电畅通,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做好职工后勤保障工作及各类会议服务及接待。
146.(代管资金)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相关转移工作,服务农民,促进乡村振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4%。与上年相比减少411.07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政府性项目债务经费231.43万元、县街街道红梨产业提质增效扶持专项资金160.00万元,其他项目经费19.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7%。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1,345.15万元、人大事务支出20.02万元、政协事务支出2.4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24.25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7.48万元、民族事务支出11.00万元、档案事务支出14.48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82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56万元、组织事务支出73.32万元、宣传事务支出6.40万元、统战事务支出0.4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11.63万元、民兵支出18.22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4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41.06万元、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0.16万元、普法宣传支出0.16万元、法治建设支出5.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8.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2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科普活动29.85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82.91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51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9%。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24.47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7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3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7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2.6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9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4.79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00万元、老年福利支出41.99万元、殡葬支出86.85万元、养老服务支出235.49万元、残疾人就业支出5.2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5.0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1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7.0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2.1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1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0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0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50.4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3.3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92.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7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6.2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2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66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263.5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3.12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41.48万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00万元、防灾救灾支出5.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75.71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7.16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7.64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0.00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87.2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2.50万元、抗旱支出1.93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8.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32.8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360.2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0.8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8.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40.4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支出12.36万元、应急管理支出5.03万元、事业运行支出0.4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1万元,决算为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1.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万元,决算为6.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12%,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3%,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万元,决算为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77万元,增长17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62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社保中心2023年12月购入业务用车1辆,价值11.66万元,该车辆购置经费是由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调剂指标而来,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社保中心2023年12月购入业务用车1辆,价值11.66万元,该车辆购置经费是由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调剂指标而来,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街道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文明建设等相关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赴县街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情况等工作共计8批次,7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9万元,比上年增加8.87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林业站支付巡查服务租车费4.88万元,以及伴随疫情结束干部外出培训学习机会增加导致的差旅费增加3.99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办公费14.37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差旅费10.21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元、福利费18.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5,17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8.51万元,固定资产2,141.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94.5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2.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4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厕所革命:是指对发展中国家的厕所进行改造的一项举措,最早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厕所是衡量文明的重要标志,改善厕所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这些国家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状况;
三、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是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明确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一个社会救助的方式。它是指国家对农村的“三无”老年人或弱、孤、残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主要对农村村民中的“三无”人员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的五保供养。一般来说,五保供养对象包括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乡村振兴:基本内涵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调整理顺工农城乡关系,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源条件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短板,显著缩小城乡差距。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