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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481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4 18:42
名 称: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4 18:42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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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8100463300301000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全市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截至2023年10月,新办理质量监督注册57个,总投资额56.2亿元,其中房建项目56个,投资额52.4亿元,建筑面积232.6万平方米,市政项目1个,投资额3.8亿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38个,建筑面积120.8万㎡,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成45个,总投资额40.3亿元,其中房建项目38个,投资额35.3亿元,建筑面积141.6万平方米,市政项目7个,投资额5亿元。

1.全面执行新建工程法人委托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对新开工建设的57个项目。

2.根据各项目的建设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按照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分类监督、差别化管理。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共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136份。

4.专项检查活动。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暨“双随机、一公开”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3〕137号)要求,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暨“双随机、一公开”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建通〔2023〕17号)。

5.“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6.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昆建通〔2023〕56号)、《安宁市实施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安强市办发〔2023〕2号)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3〕81号)的要求,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暨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工作要点及任务的工作方案》(安建通〔2023〕14号),在2023年4月10日住建局行政办公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贯学习,并于2023年4月26日,由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召开的一、二季度质量安全例会上,作了宣贯学习和工作部署要求。

7.2023年9月14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安宁市住建领域2023年“质量月”工作安排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全市在建项目2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质量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工程质量相关文件进行了宣贯,并邀请专家对《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进行专项宣贯培训;“质量月”期间参加观摩学习盘龙区惠尚城项目施工现场及参加了系列线上观摩活动;并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安宁市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集中观摩学习了安宁万达领筑小区项目施工现场,通过“质量月”观摩活动,加深了安宁市建设从业人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认识。通过提高认识,转变思想,争取将好的施工工艺进行全面推广,努力实现我市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激励各企业项目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8.从建筑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开展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规范化管控,100%实现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竣工后永久标牌设立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通过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等方式,营造加强质量管理的创优争先氛围。

9.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结果的公示》,云南交通职业运输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图书馆工程、万辉·星城星辉丽苑工程、云南滇中新区安宁职教园区双创服务中心项目等建设工程被评为云南省2022年度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已完成2023年昆明市市级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6个)的申报工作,省级待报。

10.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办结工程质量方面或其他有关方面群众信访件、投诉等,截至10月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件466件,新交付使用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信访投诉率显著降低。

11.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烂尾楼”、“历史遗留不动产问题处置”等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确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12.为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组织由安宁市住建局购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日常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全市在建项目发出质量检查记录表157份,均要求各项目进行整改并回复。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配合,有效地提高了监管频率,提升了工作效率。

13.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较大,多楼盘出现逾期交房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证购房者合法权益,我中心在各地产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想尽一切办法积极支持相关市场主体单位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逾期交房时间,大力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分期分批验收的方式最大限度保证项目交付。

14.积极指导各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建设程序手续办理方面解决实际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帮助项目建设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推进,尽早投入使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图片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2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79元,增长6.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9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拨入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职工体检费较上年增加2.40万元、电脑维修及办公用品费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参加各类培训差旅费较上年增加0.83万元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82万元,本年新调入1人(安人社调〔2023〕52号)工资福利收入较上年增加14.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图片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22万元,占总支出的99.76%;项目支出1.04万元,占总支出的0.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92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6.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08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职工体检费2.40万元、电脑维修及办公用品费3.44万元、参加各类培训差旅费0.83万元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2万元,本年新调入1人(安人社调〔2023〕52号)工资福利收入14.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16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质量、安全及消防专项经费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图片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7%。人均情况(含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8.73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0.73万元/年。

图片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占项目支出的0.00%;非基建项目1.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支出金额(万元)

项目用途

1

安财社〔2023〕27号事业人员奖励经费

0.45

2022年考核为优秀嘉奖

2

质量、安全及消防专项经费(2023年业务委托费)专项资金

0.59

购买办公复印纸费用

合计:

1.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92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6.09万元,其中因本年新调入1人(安人社调〔2023〕52号),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职工体检费2.40万元、电脑维修及办公用品费3.44万元、参加各类培训差旅费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9%。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10.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4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1.50万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7.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9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2%。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工资福利支出314.7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35.8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图片6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1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15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5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保险、车船税0.23万元,修车费0.39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21.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1.50万元,固定资产59.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6.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综合的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稳定和可靠。

三、工程消防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以确保工程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劳动组织、合理使用材料及机械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资源的数量标准。这些资源主要包括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工、机械、材料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反映了工程建设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它除了规定的数量标准以外,还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等。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63300301111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