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63300401000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发展、房地产开发服务、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全市城乡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发展、房地产行业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精简效能、服务群众,全力完成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13,338套,面积91.37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254套,面积58.8518万平方米。推送办理不动产权证20,151件;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4,772件,面积67.51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24,600.00万元。存量房交易咨询1,400余人次;税收住房查询4,724件;房源核验4,947件。完成抵押合同备案11,611件,办理他项权利证、不动产证明书注销5,882件。办理回迁安置房告知书推送969件;办理经济适用房告知书推送739件;办理历史遗留房屋所有权证100余件;办理房产证注销286件,回复房产信息咨询2,000余人次。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初审14件以及资金监管工作,预售面积22.834万平方米,监管预售资金122,000.00万元;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变更4,481套,新建商品房司法协助事项、房屋交易行政机关协助事项(查封、解封、协助变更、注销合同备案、交易限制等)9,637套;审核搭建楼盘8,646套。完成昆明市住建局下发的云南省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工作任务,完成查核任务216批次,核查2,062人次房屋登记信息。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截至目前,在安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持有效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77家,有资质未过期66家。入统项目64个,其中已完成全部固投的项目有26个,66家有效资质房地产企业,按资质级别分:一级0家,二级62家,三级0家,四级4家。按街道分:连然街道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6家,金方街道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太平街道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4家,温泉街道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县街街道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青龙街道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家。在库房地产项目共66个。并对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推进了我市房地产企业从资质办理到项目建设、销售联动管理。
3.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摸底及录入审核工作,共走访检查200余家门店,到目前为止共录入249家门店、人员762人的基本信息;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25日共10,622条安宁市房屋租赁备案信息;个人到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24件;处理市场热线投诉32件,电话投诉20余起,到场投诉7家次;开展住房租赁市场整治检查,到店巡检100余家门店;召集安宁市中介企业开展非法集资培训1次;完成2023年“放心消费在昆明”创建工作;完成2023年房屋租赁考核1次;受理租赁投诉18件;完成到店抽查2023年终安全生产1次。
4.服务监管并重,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正式上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保障预售资金及时足额归集入监管账户,实现了预售资金使用审核全线上办理。使用系统后,开发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需及时将预售资金归集至监管账户后才可完成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如不按时归集资金,系统将自动锁定网签系统,保障了预售资金能及时足额的归集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了预售资金使用审核全线上办理,做到预售款监管工作“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办理”,不仅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减低了廉政风险,还可以让银行和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少跑路,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资源,实现了绿色办公。
5.协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市政府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安排,做好涉及房屋的楼盘表数据补建和数据推送工作,根据各专题协调会安排,启动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后续处置工作。根据政府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化解项目数据需求,提供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存量楼盘表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利用转换。现已协助完成林海云霄、翔云小区、西山水岸、首领公馆、香缇花园、博欣天籁、温泉五月、昆海玫瑰园、尚都豪庭、大学城商业中心等10余个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
6.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交楼、稳民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自行业下行以来,一是持续关注全市房地产行业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各部门报送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报告,积极协调参建单位,持续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项目“一楼一策”风险化解方案,促进停工缓建项目复工复产。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截至目前,12个保交楼项目已完成交付12,191套,交付完成率98.58%(按照省市要求,全省保交楼交付完成率年底以前达80%,根据昆明市保交楼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通报,截至目前,安宁市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交付率高于昆明平均交付率)。
7.推动房地产领域信访相关问题有效化解,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类交办督办件、市长热线及云南信访系统转办件办理工作,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情况,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案件。2023年至今共办理市长热线2,016件、信访187件、营商环境投诉3件。
8.认真完成“大赶考”房地产业经济指标任务。按照统计系统数据,2023年1-12月商品房销售面积6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50%,房地产业三季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同比下降4.60%。截至12月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200.00万元,同比下降55.1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商品房管理科、租赁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1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2023年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9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8万元,增长2.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8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房屋交易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及提升服务费7.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9万元,占总支出的91.61%;项目支出24.75万元,占总支出的8.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8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77.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24万元,增长40.05%;主要原因是:增加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66.03万元,增加支出房屋交易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及提升服务费7.00万元,其他基本支出增加4.2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37万元,下降73.70%;主要原因是:减少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66.0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9.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6%。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0.04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0.35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支出金额(万元) | 项目用途 |
1 | 安财社〔2023〕27号事业人员奖励经费 | 0.15 | 2022年事业人员优秀嘉奖 |
2 | 安财笺〔2023〕2344号2023年房屋交易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及提升服务专项资金 | 17.00 | 房屋交易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及提升服务费 |
3 | 安财笺〔2023〕2344号2023年昆明地产数据平台使用费专项资金 | 5.00 | 数据平台服务费 |
4 | 年中指标统筹(二)电脑维修耗材及网络服务费专项资金 | 2.60 | 电脑维修及耗材费用1.15万元,办公用品耗材费用0.62万元,采购复印纸0.83万元 |
5 | 合计: | 24.7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8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支出房屋交易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及提升服务费7.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0.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含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0.7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7.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9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238.52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5.9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工作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增长14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14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单位公车北斗安装费及公务用车平台使用费0.14万元、增加车辆修理费0.12万元、车辆充电储值及通行费0.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充电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万元,固定资产14.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9.4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或即将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
三、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四、存量房交易:是指对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进行的买卖行为。这些房屋通常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五、商品房预售:也称为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63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