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违法超限运输 | 郑达宏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1号 | 经查明,郑达宏驾驶云E53590(车头)、云E6003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运输铁精矿从四川里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至安宁铁鸿经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 12时11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6.85吨,超限7.8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875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 | 违法超限运输 | 查路昆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2号 | 经查明,查路昆驾驶云D92650(车头)、云D6717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煤从曲靖市至安宁市,于2023年11月22日04时00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7.10吨,超限8.1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375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3 | 违法超限运输 | 崔茂华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3号 | 经查明,崔茂华驾驶云AN3073号二轴重型货车运输铁件从嵩明县至安宁市,于2024年10月09日23时00分在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行驶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29.55吨,超限11.5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1375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4 | 违法超限运输 | 鲁道源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4号 | 经查明,鲁道源驾驶云E39948(车头)、云E3315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磷矿从西山区海口街道至安宁市县街街道,于2024年10月08日 10时28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9.65吨,超限10.6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125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5 | 违法超限运输 | 蔡兴奎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5号 | 经查明,蔡兴奎用其所有的川W93611号三轴重型货车运输矿从西山区至安宁市,于2024年10月10日20时36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4.75吨,超限39.75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580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6 | 违法超限运输 | 吕春平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6号 | 经查明,吕春平驾驶云AF3596(车头)、云A2863挂(尾挂)号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板从昆明市晋宁区至楚雄州禄丰市,于2024年09月21日17时09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5吨,超限 5.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150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7 | 违法超限运输 | 冯克兵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7号 | 经查明,冯克兵驾驶云J40576号二轴重型货车运输木材从普洱市至安宁市,于2024年04月05日06时46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56+80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20.70吨,超限2.7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50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8 | 违法超限运输 | 兰祥云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8号 | 经查明,兰祥云驾驶云G94496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电池渣从安宁市至蒙自市,于2024年10月09日19时12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 (金方街道小黄塘村路段)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5.95吨,超限34.9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425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9 | 违法超限运输 | 赵云春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09号 | 经查明,赵云春驾驶云G62369(车头)云G1469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豆粕从晋宁区至安市宁,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04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5.95吨,超限 6.9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750元 | 2024/11/1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