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
发布时间:2024-12-0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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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违法超限运输 | 郎开能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53号 | 经查明,郎开能驾驶云AQ0022号二轴重型货车运输塑料颗粒从大理州弥渡县至昆明市晋宁区,于2024年10月28日06时32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20.05吨,超限2.0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25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 | 违法超限运输 | 邹永春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54号 | 经查明,邹永春驾驶云E34999(车头)、云E2996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运输石料从玉溪市易门县至楚雄州禄丰市,于2024年10月25日10时36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5.15吨,超限6.1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75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3 | 违法超限运输 | 盛吕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56号 | 经查明,盛吕用其所有的云AM3317(车头)、云A7577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煤从曲靖市至安宁市,于2024年06月27日01时56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6.50吨,超限7.50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140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4 | 违法超限运输 | 云南田秀物流有限公司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57号 | 经查明,云南田秀物流有限公司用其所属的云F98797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土从安宁市至楚雄州禄丰县土官镇,于2024年10月21日02时04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56+800m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7.60吨,超限36.60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720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5 | 违法超限运输 | 周绍明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58号 | 经查明,周绍明用其所有的云F82609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土从安宁市至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于2024年08月10日02时52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75.10吨,超限44.10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1320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6 | 违法超限运输 | 廖华堂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60号 | 经查明,廖华堂驾驶云AJ7783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砂浆从安宁市至禄丰市,于2024 年10月24日19时33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39.05吨,超限8.0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100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7 | 违法超限运输 | 邓永换 | 云昆安宁交罚【2024】 0761号 | 经查明,邓永换用其所有的云AJ8881(车头)、云D9345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运输煤炭从曲靖市至安宁市,于2024年08月01日07时38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1.95吨,超限12.9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8 | 违法超限运输 | 钟虎 | 云昆安宁交罚【2024】0762号 | 经查明,钟虎驾驶川D70188(车头)、川D2376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矿石从安宁市至西山区小海口,于2024年08月17日14时53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71.65吨,超限22.6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5500元 | 2024-12-4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