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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1-950445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3 10:58
名 称: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工作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0:58 浏览次数:19
字号:[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18楼1821室;邮编:650300;电话:0871—68699004)。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km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安宁动态1件、诚信安宁26条、电子商务8条、公示公告5条、行政许可8件、重大行政决策3条、价格和收费49条、市级财政预决算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2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4件(信函申请2件、系统来件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其他1件(属于咨询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均按要求进行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经复议直接起诉”为1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推进和规范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成立了《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发布板块、发布时限,及时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反馈。制定了《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从制度、流程和责任上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宁市发改局以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主任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诚信安宁、电子商务进农村栏目。无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APP等政务新媒体平台。

(六)监督保障情况

1. 制定了《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对外发布信息审核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要求,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均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2. 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监督方式,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

3. 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力度还不深不细。下一步,安宁市发改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要求,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持续加大解读力度,推动解读零距离,积极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易于理解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