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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11-343814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17 09:38
名 称: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职能(2025年2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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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职能(2025年2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5-02-17 09:38 浏览次数: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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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安宁市城市管理局牌子。

一、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昆明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三)拟订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 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六)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移交管护建成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七)负责建成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工作。

  (八)负责全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负责建成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地临时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户外广告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建成区内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建成区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九)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负责对各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市市容管理科、城市市政管理科、城市绿化管理科。

三、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郑翔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宁湖大厦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871-6868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