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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2-96053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20 09:16
名 称: 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09:16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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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4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信访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信访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12个,预算总额3,300,501.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1项,预算金额共计2,950,501.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宁市信访局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656,271.00


2

安宁市信访局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71,174.00


3

安宁市信访局

住房公积金

169,776.00


4

安宁市信访局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0,800.00


5

安宁市信访局

公务交通补贴

54,000.00


6

安宁市信访局

一般公用经费

120,300.00


7

安宁市信访局

社会保障缴费

380,660.00


8

安宁市信访局

工会经费

3,600.00


9

安宁市信访局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244,440.00


10

安宁市信访局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155,280.00


11

安宁市信访局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694,200.00



合计

      2,950,501.00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1项,预算金额共计350,00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宁市信访局

信访工作专项资金

350,000.00



合计

350,000.00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够充分、不够完整

项目绑定政策文件时效性较弱,且政策文件中未明确2025年度的预算资金安排的情况,如“信访工作专项资金”项目依据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安宁市国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办通〔2021〕30号)未明确约定资金安排界限,体现不出2025年度相关预算项目的政策充分性、时效性和紧迫性。

(二)项目测算依据不充分,项目测算数无法确定

项目的测算虽然绑定了测算依据文件,但是测算依据文件中没有资金测算过程或者合理可行的测算方法、测算标准。

(三)绩效目标设置目的性不强、绩效指标填写不规范

1、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年度目标具有同质性,且预算年度目标设置较为笼统宽泛,未对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于指导指标建设的意义不大。

2、项目设置的评(扣)分标准不清晰,未对每个指标具体赋值。如“信访工作专项资金”均未对各个指标分值占比进行阐述,不利于后续项目考核

3、项目的产出指标细化分类错误。如“信访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的产出指标三级指标“化解信访积案数量”属于数量指标而非质量指标。

(四)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够完善

审核过程中未见预算单位上传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工作认识不足,绩效目标编制和管理工作相对薄弱,项目绩效管理理念不强,未体现出对预算工作足够的重视度。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2.5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11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2,950,501.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1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0个,涉及的预算金额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1个其预算总额为350,00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0个,其预算总额为0元。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

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同时在项目申报时应落实申报资金安排,政策文件中尽量明确资金安排属于当年度。

(二) 重视测算过程、做到测算可复核

议预算申报单位在进行预算申报时需加强对预算资金测算依据文件的判断,重视资金测算过程。

(三)完善绩效目标表的编制,规范填报内容

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明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赋值及评分标准和扣分标准,便于后续项目绩效考核;

(四)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工作

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信访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咨字[2025]2011000540号审核报告之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