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预算期间:2025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部门(单位)概况
| 1 | |
二、 | 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 1 | |
三、 | 审核内容
| 2-4 | |
四、 | 问题及相关分析
| 5-6 | |
五 | 结论及相关建议
| 7 | |
六、 | 有关说明
| 8 |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495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70个,预算总额19,055,134.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50项,预算金额共计15,763,424.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博物馆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255,309.00 | |
2 | 安宁市博物馆 | 一般公用经费 | 23,440.00 | |
3 | 安宁市博物馆 | 住房公积金 | 40,392.00 | |
4 | 安宁市博物馆 | 社会保障缴费 | 77,520.00 | |
5 | 安宁市博物馆 | 工会经费 | 720.00 | |
6 | 安宁市博物馆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77,640.00 | |
7 | 安宁市博物馆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267,000.00 | |
8 | 安宁市博物馆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400.00 | |
9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490,558.00 | |
10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200,100.00 | |
11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社会保障缴费 | 182,110.00 | |
12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住房公积金 | 81,528.00 | |
13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213,600.00 | |
14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公务交通补贴 | 41,400.00 | |
15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工会经费 | 1,800.00 | |
16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一般公用经费 | 55,490.00 | |
17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1,466,197.00 | |
18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社会保障缴费 | 555,950.00 | |
19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住房公积金 | 240,156.00 | |
20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8,800.00 | |
21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15,000.00 | |
22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务交通补贴 | 130,800.00 | |
23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般公用经费 | 182,490.00 | |
24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工会经费 | 4,680.00 | |
25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548,700.00 | |
26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534,000.00 | |
27 | 安宁市图书馆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1,891,175.00 | |
28 | 安宁市图书馆 | 住房公积金 | 296,532.00 | |
29 | 安宁市图书馆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2,800.00 | |
30 | 安宁市图书馆 | 一般公用经费 | 169,620.00 | |
31 | 安宁市图书馆 | 社会保障缴费 | 927,622.00 | |
32 | 安宁市图书馆 | 工会经费 | 5,760.00 | |
33 | 安宁市图书馆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213,600.00 | |
34 | 安宁市图书馆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621,120.00 | |
35 | 安宁市文化馆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1,825,464.00 | |
36 | 安宁市文化馆 | 社会保障缴费 | 667,240.00 | |
37 | 安宁市文化馆 | 住房公积金 | 292,524.00 | |
38 | 安宁市文化馆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87,600.00 | |
39 | 安宁市文化馆 | 一般公用经费 | 192,420.00 | |
40 | 安宁市文化馆 | 工会经费 | 5,760.00 | |
41 | 安宁市文化馆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621,120.00 | |
42 | 安宁市文化馆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213,600.00 | |
43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505,455.00 | |
44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社会保障缴费 | 146,480.00 | |
45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住房公积金 | 76,752.00 | |
46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一般公用经费 | 43,080.00 | |
47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工会经费 | 1,440.00 | |
48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155,280.00 | |
49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160,200.00 | |
50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15,000.00 | |
合计 | 15,894,601.16 |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20项,预算金额共计3,291,71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图书馆 | 书刊购置经费 | 100,000.00 | |
2 | 安宁市博物馆 |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 200,000.00 | |
3 | 安宁市文化馆 |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 20,000.00 | |
4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旅游工作经费 | 191,847.43 | |
5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法律顾问服务经费 | 25,000.00 | |
6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固定资产清查经费 | 25,000.00 | |
7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安宁八街文庙建筑群消防工程专项资金 | 1,749,392.57 | |
8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9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老放映员生活补助经费 | 183,760.00 | |
10 |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 | 100,000.00 | |
11 | 安宁市文化馆 | 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 25,600.00 | |
12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 | 240,000.00 | |
13 | 安宁市文化馆 | 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补助经费 | 25,600.00 | |
14 | 安宁市图书馆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2,000.00 | |
15 | 安宁市图书馆 | 图书馆业务活动经费 | 30,000.00 | |
16 |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文旅执法工作经费 | 15,000.00 | |
17 | 安宁市图书馆 | 图书馆遗嘱生活补助经费 | 8,300.00 | |
18 | 安宁市文化馆 | 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66,210.00 | |
19 | 安宁市博物馆 | 博物馆免费开放县级补助资金 | 64,000.00 | |
20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 20,000.00 | |
合计 | 3,291,710.00 |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
1、部分项目立项没有提供补充资料如立项批复、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专家论证意见、基建工程概算等资料,可能会影响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图书馆业务活动经费”并未见上述补充资料。
2、部分项目资料未明确资金安排界限,导致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预算与实际执行相脱节,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资料中未明确资金的安排界限。
3、部分项目立项所依据的文件不是最新的时事政策性文件。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经费”所依据的文件为[安文旅通〔2021〕2号]介于3-5年,并不是最新的政策性文件。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目的性不强
1、部分项目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八街文庙建筑群消防工程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相一致。这会导致在评估项目时缺乏独立的衡量维度,不能从成本控制和目标达成两个独立的角度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得决策过程变得复杂,难以做出有效的战略选择。
2、部分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不清晰,不利于实际执行。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县级补助经费”评扣分标准为“30分,达不到按照比例扣分” 未明确阐述具体的扣分比例设定依据和不同未达标程度对应的扣分细则以及该规则适用的具体情境范围等关键信息,导致整个扣分标准缺乏清晰性与可操作性,难以准确判定分数的扣除情况,不利于后续项目考核是否按既定目标完成。
3、部分绩效指标细化分解不足,使得评估工作成果变得主观和模糊。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产出指标细化分解不足,缺少了质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细化分解不足,缺少了可持续影响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影响组织持续改进和优化的能力。
(三)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
在项目初审过程部分项目未见上传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例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经费”,且该项目为新增项目但是并未见事前绩效评价。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2.28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50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15,763,424.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20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0个,涉及的预算金额0.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16个其预算总额为3,170,71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4个,其预算总额为121,000.00元。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加强项目立项充分性
1、明确立项标准和流程建立清晰的立项标准可以从多个维度制定项目的立项标准,包括项目的战略契合度、预期效益、资源需求等。
2、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以促进项目立项的完善和有效实施。
3、预算申报时落实2025年度的预算资金安排,政策文件中尽量明确该安排处于该预算年度。
(二) 强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编制
1、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
2、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三) 强化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
2、预算单位应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系统中绑定的文件尽量为与项目相关更能体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上传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绑定依据。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咨字[2025]2011000495号审核报告之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