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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3-96619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4 09:18
名 称: 安宁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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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4 09:18 浏览次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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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217日在安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安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安宁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届人大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云南省“3815”发展战略和昆明市“六个春城”建设要求,聚焦“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的总体定位,锚定“奋力加快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增收节支,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全市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竭尽全力支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4%,同比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4,75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6%,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124,00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5,882万元、资源税32,155万元、企业所得税21,952万元、个人所得税3,68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完成101,987万元,印花税、车船税、烟叶税、环保税、其他税收等完成15,09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7,967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4.4%,分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67,84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11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207万元、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完成7,799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6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0.4%,同比下降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47万元、国防支出6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288万元、教育支出99,4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294万元、农林水支出41,6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29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6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993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6,744万元。

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726万元,上级补助226,432万元,上年结余17,51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63万元调入资金28,029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029万元,从存量资金调入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01,070万元,收入方合计867,13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630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112,3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1,23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01,070万元),上解支出110,646万元,调出资金51,56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1万元,年终结转35,693万元支出方合计867,137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3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0%,同比增长6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31,611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21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7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4,041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0,8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同比增长91.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47,041万元、其他支出109,458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08,9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23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9,392万元。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329万元,上年结余3,292万元,调入资金51,56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8,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36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59,192万元,收入方合计671,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0,814万元,上解支出21,424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60,69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5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59,192万元),年终结转8,786万元支出方合计671,71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8%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29万元,上级补助30万元,上年结余6万元,收入方合计22,6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0万元,调资金20,029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6万元,支出方合计22,66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安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由昆明市统筹,所有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由上级统一结算,因此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收支平衡情况不作反映。

上述财政收支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办理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我市政府债务年末余额1,920,8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1,146,235万元,专项债券余额774,592万元。

(2)“三保”保障情况。按照中央、省级政策,我市2024年“三保”保障178,31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7,108万元,保工资124,984万元,保运转6,221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资金支出106,767万元,其中:集中收支账户(代管户)资金支出7,012万元,主要是各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事项;单位自有收支账户支出99,755万元,主要是医院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事项及学校食堂收入安排的支出事项。

二、2024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2024,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市第届人大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坚持“三保”优先,强化民生保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稳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实现财政总体平稳运行

(一)持续开源增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夯实财源税源基础。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税收收入情况,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源动态监测,提前研判财政收支形势;抓好常规性费源管理,加强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规范征收行为,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二是积极谋划,争取政策落实,坚持不懈推动办理中石油税费改革清算事宜。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将已形成结余的资金及时收回。2024年共收回存量资金7,973万元,盘活存量资金2,503万元。四是有效盘活国有资产。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为目标,对闲置资产分级处理、分类处置,2024年共处置国有资产61宗,涉及资产原值135,678万元。

(二)积极政策加力提效,全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努力上争资增项,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强政策研究与沟通汇报,积极配合和支持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工作。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89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8.8亿元,上级专款15.09亿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信心,2024年我市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19亿元,为企业发展注入“活水”。三是聚焦财金联动,蓄力高质量发展动能。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着力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金融活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已纳入“昆易贷白名单的61家小微企业贴息85万元优化金融服务平台,坚持线下金融驿站与线上“融信服”平台双轮驱动促进政银企联动合作。四是支持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2024年争取13,374万元上级专款用于企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本级资金3,558万元用于高质量发展稳增长。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民生领域支持力度。涉及民生领域支出450,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教育支出99,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体育系统运转、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推动教育事业创新与发展、改善农村教育条件、优化师资队伍、更新教学设施、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71万元,重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最低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方面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卫生健康支出35,893万元,重点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疾病预防控制、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等方面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农林水支出41,616万元,重点用于稳定农民收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五是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支出26,288万元,推进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建设,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选择重点支出事项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效挂钩。推动预算绩效指标库建设,涵盖7个主要部门184条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八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过紧日子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出台《安宁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的工作任务清单》,完善长效机制;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和基层政府违规向村集体借款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三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分级审批制度,制定并印发《关于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分级审批制度的通知》《安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促进各预算单位准确掌握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督,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监控和重点监督,将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实现管理全覆盖。将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垂管单位及医院、卫生院等差额管理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成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实现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情况与财政一体化系统互通。五是持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2024年政府采购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额13,269万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8.3%,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大动力,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全年做出行政处罚1起,行政裁决7起。

(五)聚焦风险防范,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县级“三保”保障的要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坚持“三保优先地位,全年按时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全市行政事业机构平稳运转,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制定并印发《2024年安宁市“三保”保障方案》,持续加强“三保”领域资金监管,巩固完善“三保”预算管理长效机制,为筑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驾护航。二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化债计划执行,加大各类可偿债资金统筹力度。严格债券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守金融风险底线。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通过云南省小额贷款动态监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非现场监管,定期上报财务报表。对预警线索,及时核查、跟踪管理,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形成联动,常态监测,定期报告。落实“3+N”实体化运行机制,做好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及稳控工作,配合推动重点案件涉稳风险化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较为平稳,财政改革发展稳步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这是市委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2024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收入基础不牢固,偿债和上解压力大,收支平衡难度增加,财政风险防控任务持续加重;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还需要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的谋篇之年,也是我市建设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三年上台阶”的攻坚之年。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区位枢纽优势、省市战略优势、工业基础优势、文化资源优势不断积累厚植,将持续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但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上解支出、民生领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依然较大,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较大。

202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2025年主要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94,795万元,比2024年完成数482,726万元增长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77,453万元

平衡情况: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4,795万元,上级补助94,245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68,300万元,上年结转35,693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20万元,收入方合计893,45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453万元,上解支出117,4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8,6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0,3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268,300万元),支出方合计893,453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9,908万元。

平衡情况: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19,600万元,上年结转8,786万元,收入方合计381,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908万元,上解支出16,5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4,9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5,3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19,600万元),支出方合计381,386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16万元。

平衡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0万元,上级补助30万元,上年结转6万元,收入方合计7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6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20万元,支出方合计736万元。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昆明市级编制,安排情况由昆明市政府向昆明市人大说明。

5.其他报告事项

(1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中央、省级保障政策,安宁市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88,38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4,716万元,保工资125,459万元,保运转8,20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专户预算编制情况。上年结转558万元,本年预算1,292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资金预算编制情况。单位资金上年结转10,274万元其中:集中收支账户(代管户)资金结转3,022万元,单位自有收支账户结转7,252万元;本年预算305,463万元,其中:集中收支账户(代管户)资金预算5,224万元,单位自有收支账户预算300,239万元。

(二)2025年财政保障重点

1.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安排教育支出101,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40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39,750万元、农林水支出35,8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049万元等。

2.债务偿还支出,安排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5,600万元、付息及发行费63,066万元刚性债务支出21,088万元平台公司债务链接准备资金30,000万元

3.促发展重点支出,安排征地拆迁40,384万元、规税费及土地报批30,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高质量发展稳增长专项经费3,210万元、重点工程资金(含节前工程款)36,000万元、项目前期及规划费1,500万元。

4.统筹城乡发展支出,安排农村危房贴息及农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公交补贴1,800万元、城市维护费及环卫一体化资金10,23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840万元、污水处理费4,800万元、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及运转经费12,871万元。

5.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支出,安排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10,000万元。

6.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支出,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前,为保证各部门正常履职所需,市级财政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和刚性支出下达各单位

2025财政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聚财增收,全力做强做大收入

始终把聚财增收作为第一要务,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一要强化税收收入。坚持收入工作全市“一盘棋,夯实各征管部门主体责任,凝聚财源增收最大合力,持续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持续提升税收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水平,深入挖掘潜在税源。抓好非税收入,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以票管收,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的完整性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攻坚土地出让收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以项目落地为导向,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做好计划供应地块收储报批资金管理和保障工作,推动土地加快供应,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盘活国有资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打通资产共享信息通道。在依法依规、严守财经纪律底线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内部挖潜、调剂利用、对外出租、有偿转让等方式挖掘低效资产价值,规范有序地盘活各类存量资源资产,拓宽地方收入来源。

(二)优化支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更加突出绩效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基本民生重大战略任务保障,推动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一要集中财力保重点。坚持量入为出,按照轻重缓急并结合财力情况优化预算安排结构和保障顺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把“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项目作为重点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二要厉行节约控支出坚决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三要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把好资金出入口,坚持固定资产无预算不配置,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先审批后预算、先预算再购买、无预算不购买原则加强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问效四要闭环管理提质效。实施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深度挂钩,构建“谁用钱、谁负责,花钱要有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机制

(三)严守底线,防范化解运行风险

保持战略定力、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一要兜牢“三保底线。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同时加强“三保预算编制精准度、强化“三保”执行月度监测,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要守牢债务风险防线。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各类可偿债资金统筹力度。严格债券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依托监测平台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实时监控,按月统计、定时测算,进行债务风险自评和风险预判,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在安全可控范围内运行。三要严守金融风险底线。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将金融领域线索排查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网格员巡查、社区自治、行业自律、群众举报等有机结合,全面掌握本地区涉非风险底数,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强化对“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主动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聚焦财税领域改革动向,积极迎接挑战。一是面对我市财政体制即将于2025年底到期,可能导致财力收紧的风险因素,积极对接向上争取政策二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管控力度,充分发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职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流程,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将全市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实现绩效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督。三是推进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以“公务之家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支撑和载体,将公务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公务接待业务场景有机融入公务差旅业务链条,构建全流程监督预警机制,在全市集中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公务差旅全业务场景无纸化办理和一体化管理。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紧紧围绕安宁产业发展方向,切实推动市属企业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先布局地方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及地方优势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聚焦产业链强基补短、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保障,布局一批强牵引、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不断健全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履职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五)强化监督,持续严肃财经纪律

推动财会监督向深处发力、向实处聚焦、向新处进军,规范资金运行,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以规范财经秩序为重点,以加强资金管理为中心,围绕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预决算公开、内控制度、资金支付审核、预算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围绕重要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要资金、重点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对民生领域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在建设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中实现新作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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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附件1: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安宁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附件2:安宁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3:安宁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债务限额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