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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3-96765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7 15:48
名 称: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法律顾问服务)
文号: 关键字: 服务,购买,法律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法律顾问服务)

发布时间:2025-03-07 15:48 浏览次数:20
字号:[ ]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方式:比选方式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90,000.00,从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年初预算资金中列支。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购买服务内容:

1.对我单位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或出具书面法律建议书。

2.就我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我单位的委托,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3.为我单位拟执行或已经执行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建议书。

4.为我单位审查各类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5.为我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建议或出具书面法律建议书。

6.参与处理或参与调解涉及我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担任我单位代理人代理我单位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活动,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8.参与公用事业、基础建设项目或使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涉法事务,我单位招商项目的涉法事务。

9.参加我单位会议、合作项目谈判,并为我单位的专项事务提供法律建议或出具书面法律建议书。

10.应我单位的委托,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11.办理我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5372025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3.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文件提交

1. 有意向的承接主体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准备文件资料报价表、营业执照、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1副。

2.提交截止时间:2025313

3.地点:安宁市温泉街道龙溪路9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联系方式

  称: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址:安宁市温泉街道龙溪路9号   

联系方式: 694396423@qq.com          

  话: 68631598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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