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预算期间:2025年度)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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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部门(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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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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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审核内容
| 2-3 | |
四、 | 问题及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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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结论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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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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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27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申报项目共计31个,预算总额8,693,313.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21项,预算金额共计5,823,343.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1,343,745.00 | |
2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社会保障缴费 | 601,740.00 | |
3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住房公积金 | 269,028.00 | |
4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7,600.00 | |
5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15,000.00 | |
6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公务交通补贴 | 112,200.00 | |
7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一般公用经费 | 188,670.00 | |
8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287,267.00 | |
9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工会经费 | 5,400.00 | |
10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116,460.00 | |
11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504,240.00 | |
12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373,800.00 | |
13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593,869.00 | |
14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社会保障缴费 | 204,190.00 | |
15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住房公积金 | 94,644.00 | |
16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000.00 | |
17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公务交通补贴 | 53,400.00 | |
18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一般公用经费 | 71,190.00 | |
19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工会经费 | 1,800.00 | |
20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212,700.00 | |
21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320,400.00 | |
合计 | 5,823,343.00 |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10项,预算金额共计2,869,97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安宁市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补助经费 | 100,000.00 | |
2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安宁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经费 | 200,000.00 | |
3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 | 1,220,000.00 | |
4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港澳台侨同胞扶贫济困、联络联谊专项经费 | 20,000.00 | |
5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工商联专项资金 | 50,000.00 | |
6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统战专项经费 | 650,000.00 | |
7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省委统战部统战工作专项经费 | 10,000.00 | |
8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宗教人士生活补助经费 | 220,000.00 | |
9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宗教中国化及维稳安全保障经费 | 390,000.00 | |
10 | 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安宁市委组织部返还2021年度和2023年度党费经费 | 9,970.00 | |
合计 | 2,869,970.00 |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
1、部分项目未提供其他补充资料如立项批复、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专家论证意见、基建工程概算等资料。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市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补助经费”并未见上传补充资料。
2、部分项目立项依据的文件资料中未明确2025年度的资金安排。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报的预算项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资料中未明确资金的安排界限。
(二)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
部分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例如:安宁市工商业联合会申报的预算项目“工商联专项资金”在本级项目测算表中,阐述了测算依据及说明为“工商联专项资金 ”并未明确项目资金测算所依据的文件以及没有项目资金的测算过程或者合理可行的测算方法、测算标准。
(三)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1、部分项目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报的预算项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相一致。均为“根据《安宁市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发放管理办法》,对全市教职人员发放补贴。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切实解决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生活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和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没有明确界定总体目标和预算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得决策过程变得复杂,难以做出有效的战略选择。
2、部分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不清晰,不利于实际执行。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报的预算项目“宗教中国化及维稳安全保障经费”设置的数量指标评扣分标准为“按实际完成情况酌情打分”没有具体表明实际完成情况是什么标准来进行扣分,不利于后续项目考核是否按既定目标完成。
3、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细化分解不足,使得评估工作成果变得主观和模糊。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经费”,设置的效益指标细化分解不足只设置了经济效益指标,缺少了可持续影响指标和经济效益等指标,影响组织持续改进和优化的能力。
(四)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
在项目初审过程中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宣传部申报的所有预算项目均未上传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等资料。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5分。此次审核涉及的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21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 5,823,343.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10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1个,涉及的预算金额 20,000.00 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9个,其预算总额为2,849,97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0个,其预算总额为 0.00 元。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
第一应加强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第二应该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第三在预算申报时落实2025年度的预算资金安排,政策文件中尽量明确该安排处于该预算年度。
(二)重视项目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资金测算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应该有明确的记录,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追溯责任,确保责任人明确。采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和工具进行资金测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定期更新资金测算,以反映项目进展和市场变化,保持测算的时效性。培训专门预算人员,提高他们的财务意识和资金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资金测算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审核和批准流程,确保资金测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鼓励开放和诚实的沟通,让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对资金测算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测算过程。
(三)强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编制
1、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
2、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四)强化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二是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系统中绑定的文件尽量为与项目相关更能体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上传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绑定依据。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三)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分审核为“优”的项目因项目内容涉密,涉及的立项依据文件、绩效目标表的填报等内
容均未明确,无法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匹配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核,故均统一给满分。
附件: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