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机构设置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内设机构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应急指挥中心。
(三)防震减灾综合管理科。
(四)灾害救援管理科。
(五)救灾保障科。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七)安全生产基础科。
(八)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九)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科。
(十)法规宣传教育科。
四、主要负责人
杨瑾
五、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10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871-6868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