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10-450833 主题分类: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06 10:22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申请,申请人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06 10:22 浏览次数:37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推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机构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路16A副楼2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8721002

传真号码:0871-68721004

邮政编码:650308    

电子邮箱:qingljiedao@163.com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

4.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救助等工作情况;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的方式

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an.gov.cn/)、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窗口办事指南、广播、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活力青龙”)等方式进行公开。

)公开时限

青龙街道对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其形成、变更或者保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青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以书面的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口头申请。填写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好登记。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871-68721002

2.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地址:安宁市青龙街道青龙路16A副楼203收件人:青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1-68721905;邮政编码:650308

3.传真: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号码:0871-68721905,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邮箱申请: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的,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qingljiedao@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网络申请:请登录安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km.gov.cn/kmysqgk/app/form/county/kman

)申请受理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工作日内;因更改、补充等原因重新提交申请的,以重新提交受理之日起计算答复时限。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职责单位的,还应告知申请人该部门(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6.同一申请人就同一政府信息反复提出公开申请,可以不重复答复;

7.申请的政府信息需要单位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做区分处理的除外),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

8.在规定的最后时限答复时,不能提供申请人要求的具体内容的,要确定并告诉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答复一般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申请人对答复形式没有明确要求的,原则上以书面的方式答复申请人。

对因申请人本人原因导致答复不能送达本人的,街道办事处将做好登记。

任何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不收取费用。

)注意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安宁市青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