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18004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180041)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安宁市工科信局)2025年5月6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180041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极乐村黑土厂村安宁湶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未达环保要求,常年使用盐酸生产聚合氯化铝和聚酯氯化钙,盐酸中含氟含磷,常于夜间转运废渣,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办结目标 | 对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督促该公司依法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取得环评批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杜绝废水外排;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杜绝超标排放的情况发生;督促该公司加强夜间运输噪声扰民管控。 |
整改措施 | 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对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防止压滤渣及渗滤液进入雨水收集系统;3.督促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设施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4.督促该公司在厂区出口加装监控摄像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和路线,减少车辆运输噪声扰民情况。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正在依法进行立案调查;2.雨污分流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司正在对厂区雨污分流系统进行完善,防止压滤渣及渗滤液进入雨水收集系统,杜绝废水外排;3.无组织排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5月19日,该公司已主动停产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转运压滤渣泥车辆噪声扰民情况。5月20日,公司已主动停产整改,截止12月底无转运压滤渣泥情况。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已完成自检自查并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安宁市工科信局。联系人员及电话:王韬扬 68695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