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元宝山磷矿50万吨/年开采工程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安宁市元宝山磷矿50万吨/年开采工程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安宁市元宝山磷矿。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元宝山磷矿50万吨/年开采工程。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采矿区。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窑坡村民委员会下河东村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4′23″-102°24′47″,北纬24°43′41″-24°44′0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26.9805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2011.2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圣诞树等。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窑坡村民委员会下河东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下河东村民小组曹毓发、徐国景。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安宁市元宝山磷矿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窑坡村民委员会下河东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与下河东村民小组曹毓发、徐国景签订了林地使用权、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83717、68690463、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