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207号建议的答复
李顺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磨南德村委会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7420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民宗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建议办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您线下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和您的具体想法,以便更好地回应您的期待和要求。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一是磨南德村小组和桃园哨村小组同时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清理以往的柴堆、粪堆、垃圾堆等,扩宽路面、加固水沟、打沟底、盖沟盖板、拆除老旧烤房、填坑修停车场、修哨卡等,共计投入210万元,目前已支付95万元,还有115万元的资金缺口(含需要安宁市级1:1配套的70万元)。二是磨南德村委会于2021年以人大代表建议的形式提出建设民族传统节日活动阵地,总投资92万元,已支付47.1万元,缺口资金44.9万元(含未到位的民族专项资金20万元)。三是原预定由中石油定向帮扶磨南德村三年基础设施建设,向中石油提交过捐赠资金使用方案,包含磨南德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总投资86万元,已支付21万元,目前还有65万元的资金缺口(含第三年的帮扶资金50万元)”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反映的前两个情况属实,但反映的第三个情况不属于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范畴。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帮助磨南德村委会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因本级财政困难和无上级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目前,暂时不能解决磨南德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投入的资金缺口,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乡村建设资金和项目,支持磨南德村的村庄建设和提升。以及,《昆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激励示范乡镇行政村名单的通知》(昆农人居办〔2020〕9号文件)和对应的上级资金文件中,未要求本级需按照1:1配套激励奖补资金。
二是2021年,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专题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将“磨南德村委会彝族文化广场改扩建项目”纳入当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专项资金保障范围,核定补助资金30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资金拨付”的规范流程推进实施。截至2022年9月15日,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等情况。
三是中石油定向帮扶磨南德村建设事项,不属于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范畴,由村委会自行与涉及企业对接相关事宜。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