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208号建议的答复
李顺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集体垫资发展集体经济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7420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八街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的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建议办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为有效推动该建议的办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各部门联动,及时对接、咨询了局属相关科室。5月12日向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发送了《关于提供安宁市人大七届第四次会议第7420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5月14日向市人民政府目督办反馈了亟须市财政局在补足资金缺口方面的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程序等方面加强指导、配合的建议;5月15日,向市财政局发送了《关于咨询解决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208号建议途径的函》;5月16日,邀请八街街道人大工委、协办单位人员到五岳村委会与您进行了面商,您对拟办理意见表示认可同意;6月11日,向有关街道发送了《关于再次核实安宁市“全面深化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资金有关情况的通知》。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建议中反映的每个村100万的财政补助一直未拨付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1.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除了一直向市委、市政府积极反映该问题外,也从各级财政下达的衔接资金中寻求解决途径。近三年,对建议中的12个村委会下达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衔接资金达443万元;2.积极对八街街道各村开展技术指导,2024年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其中1个为八街镇食用玫瑰协会;聘用5名特聘员,其中2名为八街果蔬、食用菌方面的土专家;实时解决当地一般技术需求,提升农业发展质效,力求多方位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是针对打击了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在安宁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安宁市委组织部和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组成了研究小组,在《安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安农联发〔2022〕14号)基础上,草拟了《安宁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目前正在提请上政府常务会。相信该办法正式印发试行后,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村组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内生动力。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关注,研究解决路径,逐步解决村组垫资壮大村集体经济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对涉及村集体经济垫资及欠款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截至目前,11个已经完工的项目垫资主体是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垫资金额为808万余元;欠款多为工程款,金额为663万余元。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局发函寻求解决村集体垫资发展集体经济历史遗留问题的途径、相关文件及程序方面给予指导,为下一步申请资金建立联系渠道。经2次对接,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市财政局有关回复及反馈。
三是八街街道统筹安排10个涉及的村委会,对完成的项目按有关要求完成审计、完善申请资金的有关材料,并明确统一负责申请资金的街道部门;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申请拨付资金。
四是八街街道利用“三资”清查成果,对已实施的10个项目制定资产盘活清单,积极向农业农村、市委组织、文旅、供销等归口多通道申报项目资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及市委组织部将加强联动,在后期项目申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逐步化解方案。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乡村振兴人才超市作用,做好三农人才资源配置,村集体经济、村民在农业技术上的困难可报送至农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便及时联系院校专家和地方土专家,组团现场指导,攻克难题;持续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合作,推动安宁市食用玫瑰科技小院建设,服务广大花企、花农,不断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质效。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