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231号建议的答复
王龙、杨克磊、刘晓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423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建议办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您线下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和您的具体想法,以便更好地回应您的期待和要求。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虽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难点、痛点问题需要处置。一是处理设施覆盖率低,二是设施运行效果不佳,三是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属实。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强化厕所管护。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后续管护办法(试行)》,加强安宁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后管护工作,不断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既有工作成果,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避免重复改造和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二是“三模式”推进农村厕所粪污综合利用。安宁市在鼓励农户对农村户厕粪污自主清掏,就近、就地堆肥还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行本土化、适用化调整,形成了“分散储粪、便民利民”“集中储粪、服务产业”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等有效的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利用模式
(二)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规范),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安宁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及《关于加强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鼓励支持规模养殖主体实施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综合利用率,2024年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利用率达98.4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三)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全市9个街道64个村(居)委会全面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改善村庄生态环境,目前,安宁市已建立保洁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覆盖率达100%。
(四)健全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提升运行效能。建立标准化运维考核制度,明确设施日常巡检、设备维护、污泥处置等操作流程及标准,要求运维单位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设施运行参数、维护时间、故障处理等情况,确保运维工作规范化、可追溯。定期开展设施运维专项检查,通过现场勘查、采样监测等方式,核查运维单位履职情况。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运维资金拨付依据,督促运维不到位、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五)加强处理设施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制订完善的监测计划,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和周边水环境特点,合理增设水质监测点位,加密监测频次,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出水水质的全覆盖监测,全面掌握处理设施水质状况,为设施运维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六)强化设施运维培训,保障设施正常运行。适时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人员、村干部等开展专题培训,讲解设施运行原理、常见故障排除、运维管理要点等知识,提升基层人员专业技能。结合本地农村实际情况,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提供技术参考,推动农村污水处理水平整体提升。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